《蜀红》来自www.aqbxs.com 声明:本书由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 《蜀红(出书版)》作者:林苡安 作者简介 林苡安,女,职业摄影师,最世签约作者,第二届“THE NEXT·文学之新”全国新人选拔赛7强选手,作品刊发于《最小说》。大学时期导演专业的学习、个人情感方面的丰富体验、纯女性化的视角、以及对张爱玲作品的深入研究,使得她的文字风格异常突出,充满了怀旧的氛围,有一种十分黏稠绵密的质感,同时又不失大气。 内容提要 故事由三部分组成,分别讲了三个女人的爱情故事,而这三个故事,又彼此关联。 故事一,锦绣奉母亲之命去相亲,遇到了张正勋。张正勋比她大十二岁,十分有男人味,很讨女人喜欢。锦绣渐渐爱上他之后,竟发现他原来是有老婆有孩子的…… 故事二,苏九久是锦绣的好朋友。她爱上了一个叫颜子乐的男人。颜子乐是出了名的花、花公子,苏九久为了制住他,怀了他的孩子,逼他跟自己结了婚。婚后,苏九久开始施行自己的报复计划…… 故事三,王若薇在同颜子乐分手后,痛苦不堪,整日沉浸在与颜子乐的回忆之中。她改名为“束河”,去一家公司上班,希望忙碌的工作可以转移她的痛苦。而公司里有两个性格迥异的男子同时追求她,她同时爱上了他们俩,稀里糊涂陷入了一场明争暗斗…… 编辑推荐 林苡安擅长描写爱情,女性在爱情中的种种样貌,对爱情的痴愚以及痴愚之下的小心机,在她笔下显现出异常细腻且细密的美感。她笔下的女子不一定是漂亮的,但一定充满风情,举手投足间释放迷人的光彩;她们也不一定是聪明的,但总能在关键时刻保持清醒,并不轻易掉进爱的陷阱。她们来自蜀地,带有蜀地女子的泼辣和直率,是重重山水间的一抹艳红。她们又是所有女子的象征,为爱而活,在爱之中痛苦,又从中涅磐,获得新生。 宣传语 作为第二届“文学之新”七强选手之一,林苡安的路走得并不像表面上那么顺利。她酷似张爱玲的文风,引发了大赛评选组的内部争议,直到进入七强仍处于激烈讨论的中心,她的去留因此多次悬而未决。郭敬明十分看重她的文字天赋,鼓励有加;评委们对她褒贬不一,争持不下;读者对她的文字,态度亦是正反相当,各执一词。而她止步于七强之后,默默地完善参赛作品《成都记》,定稿后更名为《蜀红》。 《蜀红》是她自我成长与蜕变的一道分水岭。她在创作中逐渐摆脱了张爱玲的影响,文字风格有着鲜明的变化,变化的同时,完好地保留了自身最为独特的资质——对女性心理及情感的细致体察与精微表达。她笔下的女性形象是丰满的,有着春水一般的风情;她们在纸面的世界里是活着的,一颦一笑都闪烁灵魂的辉光;她们的爱是梦幻的,又是最真实的;她们天生就知道如何使性子、耍心机,只为将身心彻底奉献给爱情。这样的女性故事,让林苡安得以圆满自己的创作诉求:女人,为爱而生,为爱而新生。 林苡安 这个故事,就是讲的如何在爱情里面耍小心机,而这些小心机不坏,无伤大雅,也不会伤害任何人,因为有它,爱情变得更加饱满和富有激情。 男女之间的感情博弈,是必要的,也是必需的。 第1章 第一场 锦绣二三事 锦绣其实是一个顶好嫁的女人。但她的脸上长了太多的不安分,任何一个男人见了她,都以为她是随时可能裹铺盖卷就走的女人,所以都不好好待她。 往些年的时候,她会据理力争,解释给他们听,她不过是在银盘似的脸上硬生生地长出两道一字形的浓眉毛,略显得有些英气,当她望向他们时,这英气甚至是有些逼人的。但这都不是她的本意,她骨子里其实是很女人很女人的,当你和她上了床,你就知道了。 但要和锦绣上床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她是典型的具有中国传统思想的女人,把身子看得很重。她坚信“到女人心里去的路通过阴道”。所以,她是不会随随便便稀里糊涂地就两眼一闭双腿一张将自己妥协给一个男人。一旦妥协,便意味着全身心地交付,这岂能当儿戏。再说了,她不能让别人白白捡了便宜去。尽管有时身子会作怪,赌气似的两只乳房胀得慌。 二十五岁以后,她便不再多言语。身体力行,试图用温柔来证明自己的清白。整个人是一汪水,要泼到男人的身上去,却又是一败再败,徒然换来满心的伤害。她母亲找来一位算命先生为她卜了一卦。先生说:“三十岁后得福报。”母亲没懂他的意思,先生不耐烦地手一挥,说:“三十岁之前,嫁不出去了。”母亲听见,眼白一翻,晕了过去。 锦绣其实并不急着把自己嫁出去,她是个随缘的人,她相信她的缘分还未到,急也急不来。她把这套话用来宽慰她的母亲,却不怎么受用。她母亲天天揣着她的照片,四处奔走,像一个推销员一样试图把自己的女儿推销出去。她母亲的观点是,一个女人,25岁以前是你选人,二十五岁以后是人选你。所以,趁着二十五岁,最后挣扎一把,说白了就是负隅顽抗。一颗待嫁的心就这样攥在她母亲的手里,像一枚定时炸弹随时都准备被抛出去,分秒必争。几个月下来,锦绣的照片被她汗津津的手捏来捏去,捏成了一张大花脸。 一日她母亲回家,人还未进门,声音就先唤上了,说:“锦绣,有门路了。”锦绣问:“什么门路?”母亲气喘吁吁地往沙发上一坐,汗水顺着她的发梢往下滴落,看样子是跑着回来的。她说:“拾掇拾掇自己,这个周末,相亲去。”锦绣嘴一嘟,说:“我不去。”她母亲把眼睛一瞪胸脯一挺,说:“你敢。” 在锦绣看来,相亲是极其丢脸的一件事情。你一旦去相亲,就证明自己嫁不出去。嫁不出去的人多得很,但谁都不会傻呵呵地去承认。死撑着在春天里冒出一脸的痘的脸皮。她半耷着眼,见母亲不依不饶、呼天抢地在家里闹了好一阵,什么难听的话都说了出来,即使心里有再多的不情愿,也只得低眉顺眼地答应了。答应是答应,但做不做得好是另外一码子事。锦绣一贯是一个“外化而内不化”的人,与这个社会处处矛盾。在她上大学那会儿,有过一个男朋友,那男朋友是真心地待她好,她一度以为可以与他白头偕老。那时他在国外读书,偶尔也会找借口回来看她。耍了两年半的朋友,真正相聚的时间其实手指脚趾搬一块儿数差不多。久而久之,在这份爱情里,喜悦占了一半,忧愁占了一半,但谁都硬忍着不说。每次她去机场送他离开,都红着双眼,像孩子一般拽着他的衣角一言不发。她把所有的不舍都藏在沉默之中,这种沉默让旁人看了也生出几分心疼。那男人过了安检都还不停地回头望她,向她挥手让她走。她为了掩饰悲伤,总是左右晃荡着身体,使他看不清她的表情。但当他一拐进去,实在看不见了,她便失声痛哭起来,哪怕有再多的人围观她也不管不顾。那时,她实在不知道,下次再见他,又该是什么时候,那就是一场旷日持久的等待,这种等待多少有点天真,她自知却又不敢去面对,好像一旦面对,把这层纸戳破了,活着便连个盼头也没有了。后来,到底是多久锦绣也说不清楚,三月初还是二月底,反正是春天。春天是狂躁症和呼吸道疾病的高发期,那男人突然犯了哮喘。他从小就有哮喘,好几次差点要了他的命。那天他也许也曾试图与命运挣扎一番,但这挣扎微不足道,没多久便没了气。她把这个消息告诉她朋友的时候样子看上去很平静,似乎是一件与她无关的事情。她一边用茶杯里剩下的水浇着她的花,一边埋怨道她连他的最后一眼都没见着,兴许他还有什么话要对她说。她的语气里有一种事过境迁的豁然,偶尔她还抬头对她们微微一笑,好像是在安慰着对方。她这样一做,别人的眼泪反倒下来得更快。她伸手把她们的头揽在怀里,说:“哭出来就好了。”锦绣那时心里什么也没想,是广袤无垠的荒野上寸草不生。只有她知道他还没有死,他活在她的内心深处,永远都不会老。这应该是她“外化而内不化”最成功的例子,她一直为此感到骄傲。 锦绣的母亲一向未雨绸缪,恨不得化了锦绣的身。她认为锦绣嘴笨,不太会讨男人的欢心,生怕别人误解了锦绣的迟钝,其实是不解了锦绣的风情。她一遍一遍教锦绣说话,这话放在她那个年代都是一些俏皮话,放在现在,都是一些蠢话。她对锦绣说:“要是那个男人问你,为什么都25了还没男朋友,你就说,你其实根本不急,要不是妈妈催得紧,你还想考个研究生,学习总是好事情。这样一说,不失清高,还把问题的实质给掩盖了过去。”锦绣心想,情况本来也就这样。 谢天谢地。锦绣的母亲得上北京参加一个关于女子维权的会议,她是几个社区联合推选出来的民意代表。当她得知这个消息后,情绪几度失控,大家都说,看把她给高兴得。其实她是在犯难。她一一与群众握手,每一双手都饱含了深情,她握着它们久久不肯放开,心里想,选得可真是时候啊。那天夜里,她千万次地问自己,她是应该去维护广大女子的权益,还是应该去维护自家女子的权益。她把熟睡中的锦绣摇醒,问她:“我不跟你去,你一个人能行吗?”锦绣不耐烦地把被子拉起来蒙住头,说:“又不是搞革命。”第二天一大早,锦绣的母亲便买了一大束鲜花去请教她的上师。她把情况大致地跟上师讲了讲,上师一直闭着眼睛,也不知有没有听进去。半天,上师才缓缓问道:“你信的是什么教?”她愣了一下,觉得上师明知故问,事定有蹊跷,答:“大乘佛教。”上师说:“既然知道,还不走。”她一下子理解了上师的意思,对他深深地鞠了一躬——她是从那一刻起突然意识到她身上原来是负有使命的。她想,大师果然是大师! 社区特别为她租了一辆大巴车送她去机场,她上车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锦绣,满脸都是不放心,在座子上坐定了,还又翘起屁股,把头支出窗外,嚷了一句:“穿那条米黄色的碎花裙,女人不穿裙子,就不女人。” 全车人都看着锦绣,脸上的笑似是而非,锦绣觉得真见不得人了。 锦绣没有穿那条米黄色的碎花裙,她心想,他也配。她甚至连妆也懒得化,她一心想让别人看不上她。她始终认为试图利用相亲的方式去找寻自己的另一半简直是一件荒唐的事情,首先,两个人结婚一定要有爱情做前提,而爱情这种东西,只可能发生在咖啡馆、图书馆、地铁站、十字路口、电影院、电梯间,接近于一场意外,刺激人类的神经末梢,导致男人性欲增强女人分泌物增多。相亲则是一出布好的局,无论胜利与否,都在预料之中,没有戏剧性情境与冲突,高潮也只是一个仓促的落幕。 第2章 据说那男子叫张正勋。这名字听上去倒有几分书生气。只听说是生意场上的人,生意场上的人都不单纯,啤酒肚里净装了些偷鸡摸狗的事。锦绣一早给他们定了性。她来到约会的地点,想不到竟是一家面馆,当场就想掉头走人。她肚子里窝着火,站在店门口向上翻了好几个白眼,店里的老板觉得这女人随时都可能晕厥过去,问她要不要进来喝口水。她摇摇头,闪到一边。想自己也是读过书的人,如果这就走,未免显得太过于虚荣,平白给别人留下了口舌。她硬是劝慰住了自己。站那里,顶着毒辣的太阳,等了老半天。一辆白色的桑塔纳停在她的面前,一个戴着蛤蟆墨镜的男人从车里伸出光溜溜的头来,问:“你是锦绣吧?”锦绣盯着他脖子上那根有小指头那么粗的金项链,点点头,他自以为潇洒地往他旁边的座位甩了一个大拇指,说:“上车。”锦绣倒吸一口气,想,人老心不老的男人对社会可产生不了什么积极的作用。 她坐在那人的车上,见那人不时转过头来从上到下地打量自己,她气不打一处来,摸出手机给母亲发去短信,说:“这男人适合你。”母亲没回她,估计在那边幸灾乐祸。 车子开了十几分钟,他们一句话也没说。锦绣把脸别得很开,不让他看她的表情。她现在一定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那男人的手机响了,他接起来,地道的北京话,他说:“是的是的,您放心,她已经和我在一起了。”锦绣更加肯定他就是张正勋。 她母亲一早说过,张正勋是北京人。 车到一家咖啡馆门口停下,他说:“到啦。”锦绣望出去,这咖啡馆倒是不错,旧式小洋楼,爬了满壁的粉红蔷薇,门外撑着蓝白条纹的大号遮阳伞,下面摆着田园风格的纯白桌椅,处处迎合着中产阶级的审美趣味,像19世纪的英国小镇上某位淑女的家。之前,好似她配不上去这样好的地方,现在,又重新找回了自己的尊严。她下了车,想着找什么借口早早地脱身,没想到车子在身后一溜烟地开走了,锦绣暗吃一惊,想:“逃得比我还快,连这样的人都没看上我,这不伤自尊么!” “锦绣。” 有人叫她的名字。她顺着声音的方向望过去,只见咖啡馆二楼的窗台上,伫立着一个男子,阳光照在他的身上形成一圈很大的光晕,她把眼睛眯成一条缝才把他看清楚。他招招手,说:“上来吧。” 锦绣这才知道,他才是张正勋。原来是个年轻人。 张正勋坐在她的对面,饶有兴趣地看她。她一语不发,手转动着咖啡杯,假装在欣赏上面的图案,其实是在用余光瞥他。他说:“怎么样,比你想象中的差多少?”她“啊”了一声抬起头,不小心碰见了他的眼睛,又很快把头埋了下去。他说:“听说你还不想来的?”锦绣不置可否地笑了一下,说:“没呢,只是不太好意思。”他说:“其实我也不想来的,来只是想给张阿姨一个交代。”张阿姨是锦绣母亲的干妹妹,经人介绍打过几次牌,后来熟了,就不再在一桌打,不好意思赢对方钱,点了炮,也都让着不推牌。面子上敷衍得极好,背地里究竟是怎么样,倒也很难说。她对干姐姐讲,她认识一些有钱的人,有钱人那可是上流社会的人。她的小区里住着好多这样的人。张正勋就是其中一个。她上门去游说了好几次,他才同意见上一见。张正勋说:“张阿姨把你都说神了。”锦绣听出他话里有话,一时语塞,突然觉得低人一等,在桌子底下抠指甲盖上残留的指甲油,她开始后悔没有好生打扮一下自己,要是漂亮一些,也不至于让别人如此地羞辱。锦绣说:“张阿姨是那么一张嘴,在我面前,也把你说得可神,我倒是暗想,这年头,稍微出色点的男人,就跟超市里的限量供应似的,早被人哄抢一空,哪还剩下点便宜让我捡。”张正勋说:“我怎么觉着你这话有点讽刺我呢?”锦绣嘴角往上一提,只有一个弧度,却没有笑,说:“别对号入座就是了。”张正勋说:“看来你没看上我。”这样的话最不好接,锦绣滑头地说:“欲知后事,且听下回分解。”张正勋恍然大悟般地点点头,说:“张阿姨说的没错,你是挺神的。” 张正勋的手指不漂亮,掌心也不大(锦绣断定这是一双做不了大事的手),秀秀气气的如同他的人。个子倒也不太低,比锦绣高出一个头,站一块儿是最和谐的身高。他走在锦绣的前面,锦绣只是在后面跟着。她这才注意到他穿一件蓝色做旧牛仔衬衫和一条卡其色梭织布长裤,像画报里的人,走出来照样具有纹理与质感,便可想这一套衣裳所费不赀。他假装看手腕上的表,放慢了步子,其实是在等她。锦绣与他并肩走了一会儿,晚风送来“三宅一生”的气味。那是从他身上散发的气味。他的讲究一目了然又恰如其分。他问:“你属什么?”锦绣说:“属鼠。”他说:“和我一样。”锦绣有些吃惊,问:“你和我同岁?”他把手插进裤袋里,笑而不语,锦绣立即反应过来,他比她大上一轮。他说:“如果我是你的男朋友,你会不会压力很大?”锦绣问:“哪方面?”他说:“年龄。”锦绣觉得好笑,说:“应该是你的压力比较大吧,老夫少妻最叫人担心。”他点点头,说:“也是。”他们继续走,不知觉就到了锦绣的家,他试探性地问:“你会发短信吗?”锦绣没怎么听清,回了一个“好”。他说:“那我跟你发短信。”锦绣点点头。很快,两个人便道了别。 锦绣说不上来对张正勋的感觉,把她母亲快急死了。她母亲在电话那头问:“他没再约你见面?”锦绣说:“没。”她母亲叹口气,说:“再等两天,看他会不会给你电话。”锦绣耸着一边肩膀夹着手机,用洗甲水洗着指甲盖上斑驳的金色蔻丹,不以为然地听着。她并不认为张正勋会再约她,她自觉今天说话有些冲,指不定把他给得罪了。她挂了母亲的电话,收到一条短信,一看竟是张正勋发来的,他说:“睡了吗?”锦绣隔了一会儿才回的他,显得不那么上心,故意急他。她回短短两个字:“还没。” “我也是,喝了咖啡睡不着。” “明天不上班?” “我的时间自己安排。”她是听张阿姨说过,他入股了几家公司,平时不怎么做事,只等着年底分红。她无意打探他太多的事情,敷衍地回了一句:“困了,你也早点休息,晚安。” 第3章 张正勋再约锦绣已经是两天以后的事情了。当时她正在一家书店里看书,突然收到他的短信,说:“今天要不要见个面?”锦绣的大学同学苏九久也在,她把短信给她看,问她,要是她会不会去。苏九久说:“我的政策是,宁愿错杀一百,也不放过一个。”苏九久江湖人称“淡定姐”,是一个机会主义者,她有一个青梅竹马,却早已是名存实亡。她储蓄后备力量以备不时之需,又淫而不乱,男人在她眼里不过是一种潜在的商业机会与一只劣等的动物交配出的杂种。杂种也得喂草,她就给它们草,又让它们吃不饱。她称之为“理性投资”。对待“理性投资”,必须用科学的发展的态度对待它,做到“两手抓”,一手抓精神建设,一手抓经济建设,二者缺一不可。当然,也有人不相信科学,比如锦绣,她几乎把爱情与上帝混为一谈。虔诚得近乎于迷信。她片面地肤浅地愚不可及地利用真诚去获取爱情,被称做是“感性投资”,也叫“盲目投资”。这种投资只可能是一种结果,就是感情的无疾而终外加灵魂的流离失所最后是彻底地一败涂地。锦绣说:“苏九久,你是一个阴谋家。”苏九久敧立在书架上,说:“女人总不甘于平庸的爱情,不找点罪来受就心慌,尼采就说过,‘你要去见女人吗,记得带上你的鞭子’。你就是这样,锦绣,不管你承不承认,被爱情折磨其实你打心底里快乐。”锦绣把手机摁在胸口,好似她的话正中了她的要害。她说:“苏九久,那你为什么不这样?”苏九久把眼光落到远处,说:“总有那么一个人会卡在你的命门上,我也一样。”苏九久欲言又止,转过身对着书架,随便抽本书来翻,就此把话题打住。锦绣看出她似是有心事,但她不说,也不好多问,只是叹了口气,说:“不行不行,吃他的鞭子不靠谱。” 说归说,锦绣还是去见了张正勋。至于为什么去她也说不上来,她对他有着那么一点不同的心思,可能是因为他的眼睛。他的眼睛总是半睁着。当你和他说话的时候,他就这样用这双半睁着的眼睛看你,好像是用理解的笑回报你。如果看着它们久了,会觉得它们像两道在战场上留下的伤疤,证明着曾经的勇敢与无畏,和现在的淡泊与安宁。 她提前在书店的卫生间里补了一个妆,看上去比上次要好些,但又怕太刻意,便又用纸巾把唇彩抹了,换成润唇膏。她站在书店的门口,觉得自己不够明显,又往前站,索性下了人行道。他执意要开车过来接她,他说:“下班高峰期不好打车。”他的这份体贴只怕是久经情场操练出来的,锦绣多留了一个心眼。就是不知他开的是什么车,上次也没听他说他有车,当然,他也不会直接说,她是在很早以前就明白,一个男人若坚持要开车来接送你,无非就是想要秀下他的家当,用这样婉转的方式来告诉你他的有钱。锦绣在那里走了神,一辆电瓶车差点撞上她,幸而有人及时拽了她一把。她被这么强硬地一拽,整个身子跌入那人的怀里,她觉得那人故意把双臂收紧,几乎把她包裹了起来,下颚不经意间蹭到她的额头,她的额头很敏感,女人的额头应该都很敏感。她一把推开他,用手把头发卡到耳朵后面,始终不抬眼瞧他,怕被他瞧出她的迷乱。她说:“你不是开车过来吗?你的车呢?”张正勋把手抄进裤子口袋里,说:“泊在了前面,想和你散散步。”锦绣转身朝前走,把张正勋留在原地。走了两步,又侧过了半边脸,说:“不是散步吗,走啊。” 他们一前一后地走了会儿,不知为何都觉得尴尬,好像刚才那一抱来得不是时候。路过一家电影院,张正勋说:“要不要去看电影?”锦绣点点头,便跟着他进去了。电影院有些冷清,正赶上吃晚饭的时间。他们买了票坐在走廊里等开场,说些有的没的,说了会儿自觉无趣,突然地静默下来,这种静默总是让人难以忍受,都巴望着电影早些开始。锦绣看着他搭在腿上的手,没话找话,说:“你的手真小,还没我的大。”张正勋说:“不会吧。”锦绣炫耀似的把手伸到他的面前,她的手很漂亮,十根指头长得郁郁葱葱。她已经把指甲盖收拾得很干净,擦着一层薄薄的营养油,看起来晶莹剔透。他把自己的手叠在锦绣的手上比大小,果然比锦绣的小一些,他说:“你的手真好看,像弹钢琴的手。”然后把自己的手指往下一合,锦绣的手就被握在其中了。锦绣没料到他有这么一招,想把手收回来,缩了缩,反倒被他握得更紧。她只得假装注意力被对面墙上贴着的电影海报吸引走,目不转睛地盯着它,好似她现在心思全都在那上头,没空去理会他干的这事。张正勋勾下身子,挡着她的视线,说:“看什么呢?”锦绣支吾了一下,说:“我在想,这种垃圾电影也会有票房。”张正勋知道她在难为情,也不拆穿她,身子靠回椅子上,却一直没有把她的手再放开过。 整场电影下来锦绣的手就被他那么握着,她找借口说她想喝水。他就用空出来的另一只手帮她拧开了矿泉水瓶盖。她就着大屏幕上的光,竟发现他出了一额头的汗。她很是反感,下意识地把衣服的领口往上拽。电影散场,她见他还没有要放手的意思,便扯了个谎,说:“我要上厕所。”张正勋依依不舍地松开她的手,一阵冷空气迅速钻进手心,躁动的情绪也跟着冷静了下来。她在厕所里作了好几个深呼吸。这完全不是她所期望的,就算她要跟他好,也不应该发展得这么快,她觉得感情发展太快略显得轻浮。她喜欢用明朗的眼神中暗含的暧昧,俏皮的句子中潜藏的挑衅,无意的指尖触碰中隐匿的欲望来壮大对彼此身体的渴求。换句话说,就是必须有量的累积才会有质的飞越。高中哲学书上都有,是基础知识。她走出去看见他正在抽烟,她第一次见他抽烟,她说:“你抽烟。”他笑而不语,把烟嘴对着她,她摇摇头,说:“我不抽。”其实她是要抽的,她只是不在男人面前抽烟。张正勋把烟扔在地上踩熄,说:“要不要去吃点东西?”锦绣心想,今天应该适可而止。便说:“我想回家了。”张正勋说:“好吧,我送你回家,我去取车。” 张正勋取来了车,在锦绣面前使劲按喇叭锦绣才反应过来,她没想到他竟开这样好的车。她坐上了车,问:“这是保时捷么?”张正勋只是笑,向左打着方向盘。锦绣说:“我问你呢。”张正勋说:“是又怎么样吗?”锦绣怔忡,问:“你这么有钱?”张正勋朝她坏坏地一笑,说:“是婚庆用车。”锦绣“啊”了一声,张正勋伸手过来再一次把她的手握住,说:“今天借来泡你。”锦绣听出他在逗她玩,白了他一眼,却再也没有想要把手缩回来的念头了。她突然明白了一句话——权势是春药。说这话的人可真是不简单。 张正勋的车很拉风,引来一路人的侧目。特别是女人们的眼光总有那么一点不怀好意,好像坐在里面的人不应该是锦绣,而是她们。锦绣努力做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要是她稍微露出那么一点点欣喜,就显得太失大方。她不知道应该和他说点什么,应该要说点什么的,一个女人矜持得太久就是沉闷。她说:“把音乐打开吧。”他便拧开了音乐。音乐是《巴黎圣母院》的音乐剧选段,她曾和朋友一起去体育馆看过这场演出,没想到张正勋也知道它,真是让她有些刮目相看。想自己一定是小看了这个男人,他远比他的外表看起来更深更远,像一片缓缓舒展开去的草原,望不到头的。好吧,她安慰似的想到,他们也算是志趣相投、男才女貌,勉强接受他吧。“欢迎收听《城市之音》。”啊?原来是广播。“喜欢音乐?”张正勋问。“嗯,你呢?”“读书时特别喜欢唱歌,看不出来吧,我还组过乐队,担任贝斯手兼和声。”“真的?那你什么时候也唱给我听听。”“算了吧,别人唱歌要钱我唱歌要命。”一句话说得锦绣捧腹大笑。她是听谁说过,没有幽默感的男人比长相丑陋更可怕。这么说,他一点也不可怕,倒有几分可爱才是。张阿姨突然打来电话,邀请锦绣周末去参加她小女儿的生日派对,锦绣有些为难,周末她有课,给两个中学生当英语家教,她说:“到时候再看。”张阿姨说:“把张正勋一起叫上吧。”张阿姨显然不知道他们已经开始约会,只当是想法子让他们再见上一面。锦绣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只是“嗯”了一声。挂下电话,她问张正勋要不要去,张正勋说:“我说不准,到时候你提前打电话问我。”锦绣点点头,从倒视镜里看看自己,觉得自己晚上看起来还是挺美的,至少少了一些杀气。她的好些朋友说她一脸杀气,她原先并不知道为什么,以为是眉毛的缘故,心一横把它给剃成了一根细线,就是传统意义上的柳叶眉,不但有些土气,配在她有些方正的脸上,竟被人讥讽是女生男相。她是又好气又好笑,便索性不再去管它,任它长得乱七八糟,反倒有些英俊。后来她读张爱玲的《对照记》,里面配有很多张爱玲年轻时候的照片。她还算个标致的人,乍一看是一副知识分子的样子,看久了却也能看出一股子杀气来。她立时明白,也许她和张爱玲一样,生长在单亲家庭,免不了被人欺负,继母的压迫、母亲的疏离、周围的是非不得不使她们具有先发制人的勇气,脸上的微笑得比拳头更加强劲且充满力量。她自以为能感受到张爱玲内心更多的东西,比如她的淡漠,她比锦绣更加的淡漠,对周围的事情漠不关心,看见别人的痛苦会开心,这极其变态,却又相当正常——别人有了痛苦,她们才会平等。她就着夜色,做出好天真的样子,说:“也不知张阿姨怎么会想让你去。”她其实心里很明白。他哧哧一笑,说:“还不是想撮合我们。”锦绣没吱声,不知是不是在笑话她们的热情其实是一种谄媚,心里有些替张阿姨打抱不平起来,想,要不是张阿姨答应过母亲要替她找个好归宿,也不至于这样看得起他。 送她到门口,张正勋意外地吻了一下她的手背,她“呀”一声,快速冲回了家。一回到家就接到母亲的电话,问:“他跟你联系没?”锦绣说:“没有。”母亲还是那句话:“再等等。”她不想告诉母亲的原因很简单,她怕给她的希望越大失望越大,现在再不比从前,见了面觉得好就是一辈子的好,随时都有“拜拜”的可能,母亲是受不了这样的打击的,再受不起了。她想一切成了定局再告诉她也不迟,相当于给她一个惊喜。挂上母亲的电话,张正勋进来了一条短信,问:“你不喜欢我这样对不对?”锦绣回道:“不是的,我以前没有发展得这样快的。”张正勋说:“快?那怎么样才算不快?”锦绣说:“我始终以为,‘欲速则不达’。”张正勋半天没回她,也不知是不是生了她的气。她在这边干等,等得有些着急,电话突然响了,是苏九久打过来的,她说:“我本来不想打给你的,我不想打给任何人,但是,我需要说出来,有太多的话压在我的心里快要爆炸,把我憋得不成人形。”苏九久似是哭了,喉咙里卡着话,发出来的字含混不清,因为她很少这样,所以锦绣格外动容,说:“你哭啦?”苏九久说:“我说过,总有一个人会卡在你的命门上,我相信他就是卡在了我的命门上,像一根生了锈的图钉,拔不出来,也摁不下去,只得让他在那里疼。”锦绣听得茫然,问:“他是谁呀?这么大的本事。”苏九久说:“你不认识他。现在,我也不认识他了。”锦绣说:“不懂,你用白话文讲好不好?”苏九久说:“意思就是,在他得到我之前,他是一个翩翩少年,在他得到我之后,他是一个衣冠禽兽。”锦绣“哇”了一声,说:“这时候了,你说话还这么押韵。”苏九久顿了顿,似乎想要重组一下语言,她说:“意思就是他翻脸比翻书还快,不给我回旋的余地。”锦绣说:“你应付得来的,你这点本事还没有?”苏九久说:“不,男人和女人,碰到旗鼓相当的对手,输的一般都是女人。”锦绣说:“‘淡定姐’这次不淡定了。”苏九久说:“嗯,我在想办法。”锦绣想,那她是输定了,如果她无所谓一点,兴许还能赢,人就怕较真。锦绣又听苏九久说了会儿,关于那男人的单眼皮和掌心纹路,却一个字也未听进去,这些无关紧要的事使她开始担心张正勋的短信进不来,她急切地想要结束谈话,又觉得特别不仗义,逼不得已,耐着性子听了老半天,也没听出什么名堂。 但是一晚上,张正勋都没有再跟她联系,她觉得心烦意乱,睡都没睡踏实。 第二天一大早醒来,便生出一计,发短信去问张正勋周末要不要参加张阿姨小女儿的生日派对,其实是想试探一下他的口气。他回复得很快,说:“到时再问我,我有时候会突然有变卦。”她心里一下子没了底,看来他也没多想见她。 下午约苏九久见面,苏九久戴着一副大墨镜,想当然是哭肿了眼睛。她的头发胡乱用一根黑色皮筋扎着,穿一件纯棉暗花纹长袍,浑身都是雨水冲刷过的潮湿的气味。锦绣很是担心地问:“你不是有什么想不开吧?”苏九久苦笑道:“有什么想不开,我早就料到我会栽在谁手里,没想到竟是他。要钱没钱,要才没才。中间段位,最有本事。”锦绣呷了口茶,也不知该说什么好,安慰人一向不是她拿手的,她问:“下一步打算怎么办?”苏九久扶了扶眼镜,说:“走一步算一步吧,总会有办法的。”锦绣说:“我可不相信你会被轻易地打垮,你可是赫赫有名的‘淡定姐’。”苏九久双手卡进腿缝里,头斜靠在椅背上,说:“那也未必,馆子到处都是,哪个男人还在乎你的一手厨艺。”说的语气倒是很自信。苏九久从她的蓝底碎花的帆布包里取出一包“娇子X”,她基本上是不抽烟的,所以抽也是抽劲头小的烟,只是做个姿势,烟在嘴里滚了一圈就出来,斜着肩膀,在浓浓的烟雾后面看起来幽幽怨怨的。她把烟盒扔到锦绣面前,示意她自取,锦绣说:“少抽点,抽烟不好。”一般来说,抽烟的女人总是看不惯其他抽烟的女人,这边抽着,那边还说着别人不正经,但若是身边有女友也抽烟,倒是能玩到一堆,像是有个共同爱好,而这爱好,又往往是一般女人没有的。锦绣嘴上劝着苏九久,心里倒是暗喜,觉得和苏九久又亲近了一些。苏九久看着烟发呆,说:“他是不抽烟的,但随时带着烟,带了那么几年,身上自然有了股好闻的烟草味。”锦绣说:“你让我想起了《小王子》里的那只等爱的狐狸,那是怎么写的来着,头发和麦田。”苏九久说:“别在这给我炫耀你的阅读量了。”她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问,“你和那个张正勋怎么样了?”锦绣说:“不怎么样,没啥感觉。”他们的情况,锦绣觉得还是越少人知道越好,免得日后他俩没成别人以为是他甩了她,她得先把架子端着,也算是为自己留条退路。她是一个挺要面子的人。哪怕在苏九久面前。 第4章 周末来得很快,锦绣也没主动再去问张正勋,只是按照原先的计划,见了预约的学生。她在做私人家教,也算她的全部职业,她一直不想去找份正式的工作,怕耽误了她学习的时间,她要考研,关于哲学方面的。 一天下来,她累得够戗,回家时坐在公交车上睡着了好几回,刚进家门就收到张正勋的短信,问她在做啥。她说:“刚回家,准备洗个澡。”张正勋问:“你不去张阿姨那边了?”她说:“不去了,改天单独请她吃饭。”张正勋说:“那你也应该提前跟我说一声,害我傻傻地在家里等了你一天的电话。”锦绣以为他早把这事给忘了,前两天电话他的时候也没见他这样上心。她说:“不好意思,想给你电话又不敢打扰你,怕你在忙,想的是你有空可能会跟我联系。”他不回她,她又发一条过去,“要不这样,咱俩自己去吃,前几次都是你请的我,今天换我请你。”张正勋回过来:“不用勉强你自己,等你哪天有心情了再约吧。”听他的口气像是生了气,锦绣有点急,哄着说:“锦绣知道错了,正在面壁思过呢。”张正勋隔了一会儿才回复,说:“正在来你家的路上。”锦绣扑哧一笑,想,男人也是要哄的。 他们约在一家肯德基见面,锦绣只请得起他吃肯德基。他肯定刻意打扮过,穿着一件深棕色的风衣外套,人好像拔高了一截,或是他在她的心里已经开始在成长,慢慢就要覆盖住她的天。他站在肯德基的门口,看锦绣向他走过去,老远就伸过手来拉她,似乎为这一动作的发生已经等待了很久而略显得有些迫切,不免有点粗暴,使人一下子有了一种渴望疼痛的冲动。只可惜是在街上。要不然她会以为他要吻她。是电视剧里面的情节,落俗套,但又叫人欲罢不能,看完第一集 想看第二集。集集都想有暴力镜头,倒不如直接看色情片。但色情片又没那撩动心弦的感觉。所以说一夜情不适合她。她被张正勋拉着,显得很局促,说:“饿了吧?我去买吃的。”张正勋把她往后一拽,说:“我还没有让女人给钱的习惯。”锦绣一听他要请客,便把嘴一嘟,说:“我突然不想吃肯德基了。”张正勋说:“想吃什么?”锦绣说:“我想吃海鲜。”张正勋问:“哪里有?”锦绣说:“沿着这条路走完,就有一家,看上去味道不错。”锦绣一早想去那里尝尝,但又觉得太贵,非得哪天有人请了再去。张正勋说:“行,听你的。” 在去的路上,张正勋一直逼问锦绣这两天为何不与他联系,锦绣百口难辩,总不可能告诉他女人被动是一种手段,便不吭气,让他一个人在那里抱怨。他走着走着突然停下来,用拳头推了锦绣的肩头一把,说:“你在傲什么傲啊?”锦绣说:“我没有。”张正勋说:“你有。”锦绣想了想,觉得有必要把事情解释清楚,刚要开口说话,张正勋却凑过来很近,把她顺势抵在了一棵树上,幸而路上的人少,不然别人该笑话他们了。他把声音放得很低,说:“不说这件事情了。”锦绣不敢直视他的眼睛,他的眼睛里有太多的东西简直要把她吃下去(把她吃下去才好呢)。她把脸别过去,嗫嚅道:“不说就不说。”张正勋笑着摇摇头,说:“你怎么和别的女人不一样?”锦绣想,终于找到伯乐了,她就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女人。她问:“哪里不一样呀?”张正勋说:“傻乎乎的。”锦绣脸一垮,问:“哪里傻乎乎了?”张正勋说:“牵个你的手还要算时间,以后咱俩做什么是不是都得算个时间。”锦绣转身要走,又被他扯了回来,说,“你说啊,是不是?”锦绣挣脱不了他,只讪讪地说一句:“真讨厌。” 饭吃完了他们也不知道应该去哪里,谁也不敢问,都担心对方会想要回家。他们牵着手走漫无目的地走,路边有人摆摊卖盗版DVD,锦绣蹲下选了半天也没选到自己喜欢的,张正勋只是站在一旁抽烟等她,她仰着脸问他,“你要不要选几张?”张正勋说:“如果你和我一起看,我就看,行不?”锦绣有些尴尬,这样的问题最不好回答,回答“好”好像是同意去他家(保不准会发生性关系),回答“不好”又好像是不愿意与他往深里发展。她只得跟他打擦边球,问:“你家的电视是哪种?”张正勋说:“34寸液晶的。”锦绣说:“那不好看,我不看。”张正勋问:“要哪种才好看呢?”锦绣站起来,腿蹲得有些发酸,一边用手揉着大腿,一边说:“要投影才好看,在家里安装个投影,就跟电影院看效果一样。”张正勋搂过她的肩膀,说:“你的,狡猾狡猾的。” 张正勋照例只送她到家门口。家门口的一棵树一反常态,在春天里结束生命,扑簌扑簌地一个劲掉叶子,几片飘在她的头发上,张正勋替她拿掉,拿掉以后也不扔,大拇指和食指来回转着它的叶柄。锦绣忸怩着先用左脚尖点点地,又用右脚尖点点地,她想,要是有颗石头就好了,真不知把脚往哪里放。张正勋说:“你有没有什么想要问我的?”路灯就在他的正上方,透过树叶的缝隙,照在他的脸上,形成斑驳而跳跃的影子,好似那张脸正上演着一出皮影戏,眉心皱起的川字纹与唇边深浅不一的胡楂子都在讲述着故事。他说:“什么都可以问。”锦绣知道他是认了真了,打算全盘托出他的老底,却又不知该从哪里问起,只是撮了个嘴形,没有话。好一会儿,张正勋说:“你不问我可要问了。”锦绣如释重负,连忙点点头,说:“你问我好了。”张正勋说:“你要不要跟我好?”锦绣倒抽了口气没敢放出来,她说:“哪有人这样直接问人的。”张正勋说:“你说啊,你要不要跟我好?”锦绣说:“我还不是很了解你。”张正勋说:“刚才让你问我你又不问,现在又说不了解我。”锦绣哑然,想他何苦要把话说得那么明白,有些事情就跟烧开水一样,火一直旺着,温度自然就升上去了,只是需要时间。张正勋含了些下巴,眼窝看起来很深,眼神就要被黑夜彻底给覆盖住,只能依靠嗅觉去判断他的情绪,气氛愈加难以捉摸,他带着咄咄逼人的气势逼近过来,其实一动未动,是在心理上给她施压。他一个字一个字地说:“你要跟我好就我好,不跟我好你也得跟我好。”锦绣一下子蒙住了,“啊”了一声,他说:“你没说不,算是同意。”然后扳过她的身子背对他,往前推了一把,说,“快回去睡觉。”锦绣一个踉跄,扭过头去看他,他说,“再看我我就要亲你了,才不跟你算时间。”锦绣想,他还有些罗曼蒂克。 锦绣彳亍在楼道里,其实是在进与退之间无从把握。她上到五楼,又下到二楼,再上到七楼,半天找不见钥匙,找到了钥匙捅不进钥匙孔,终于开了门,没有来得及开灯,沿着墙摸索着来到窗户边,透过乳白色的蕾丝窗帘看张正勋走没有。街道上空无一人,只剩下一地金灿灿的落叶,刚才他们待过的地方,空出一片,又很快被落叶填满,偶有风吹过,几片被卷入空中,起起落落的几番折腾竟也快碰到了路灯,从象征学的角度来说,倒有些像飞蛾扑火。锦绣看得怔怔的,方才把刚倒抽的那口气吐出来,一下子身子像泄了气,重心忽地往下沉,想拽个什么没拽住,把窗帘给撕裂了个口子,人顺势瘫软在地上,整块蕾丝被拉扯下来,坠落在她的身上,心也跟着飘飘然起来。她甜蜜又苦涩地想,不跟他好又能怎么办,他是这样地招人喜欢。 锦绣的母亲打来电话,说要晚几天回来,被邀请去上海、南京、郑州、长沙、太原五大城市做演讲。锦绣说:“你做哪门子的演讲?”她母亲说:“哎哟,你可不知道,我这次超水平发挥,在大会上的发言都震惊了中央,各城市的代表硬要请我去他们那里参观访问。”锦绣听完她的话笑得前仰后合,打趣着说:“他们有没有叫一帮小孩抹着红脸拿着塑料鲜花夹道欢迎啊?”她母亲严肃地说:“那可是领导级别的待遇,你这样说是大逆不道。”锦绣说:“你这不参观访问,相当于外宾么?”她母亲鼻子里“哼”了一声,说:“你就等着瞧吧,算命先生说过,我是老来红。”幸好她母亲兴奋得忘了问张正勋的事情,不然她还真不知道该不该说,都到这一步了,再瞒下去也没必要。挂上电话有人揿门铃,在这样深的夜里,门铃声格外的响。她想,莫不是张正勋?心跳得快要不行。脑子里全是一些淫秽的画面,迅速地闪过,竟然想,今天穿的内衣不成套啊!她战战兢兢地问:“谁啊?” “我,开门。”是女鬼般的声音。在走廊里回荡着。 锦绣打开门,苏九久对她惨淡地一笑,说:“我给你带了瓶红酒来,美容的哦。” 苏九久什么也不说,一直喝着那瓶红酒。也许来之前她是准备要和她说点什么的,但是现在她只是沉默。她喝完了一整瓶,锦绣在旁边看着她。见她有些醉了,女人喝醉了要么很美,要么很狼狈。她是后者。她盘腿坐在沙发上,头往后仰,眼泪就顺着眼角滑落下来,她也不擦,胸口一个劲地抽气,像风中颤巍巍的花。猩红色的沙发衬得她格外的白,白得耀眼,刺痛了锦绣的心一下。锦绣在她的对面坐下,故作沉痛地问:“还是那个人?”苏九久闭上眼睛,说:“他去了云南,他说这次要走很久。”锦绣以为她是想他想入了心,疯起来买醉,有点小题大做,又不好置之不理,手指插进发里往下梳,说:“又不是不回来了啊。”苏九久说:“就在刚才,我路过一家超市,那家超市的门口停着一辆雅阁,像极了他的车。我不记得他的车牌号,只记得他车上有一瓶BOSS的汽车香水。那上面也有一瓶。我下意识地走进超市,我的预感很坏,双腿都有些发软。果然,我一进去就看见他,他站在酒架的面前,说:‘你喜欢喝哪个牌子的酒?’我才发现离他不远的地方站着的一个女人是和他一起的。我从上到下地打量了那女人好几遍,那女人一点不如我,穿着黑色渔网袜,我最见不得穿黑色渔网袜的女人,我竟然输给了这样的女人,实在叫人气愤。我站过去,随手拿起他正在看的酒,我说:‘原来你在这儿,上次你搞了我还没给我钱呢。’他望着我傻了眼,那女人也傻了眼,转身就走,他也不知道要不要追,窘得要死。我说:‘一个美丽又有格调的女人,你值得拥有,去追吧。’”苏九久说到这里住了口,坐直了身子,跟锦绣要烟。锦绣把藏在衣柜里的烟拿出来,点燃一根递给苏九久,苏九久也不抽,只是看着它发呆。锦绣说:“后来呢?”苏九久看着她,一眼空洞,说:“后来,后来就来你这里了。” 锦绣洗了澡出来,看见一地的烟头。苏九久还是坐在沙发上,手指上夹着烟,在她的周围绕,她看见锦绣在看她,笑呵呵地说:“像他的味道。” 苏九久很早就醒了过来,坐在书桌上写字,写了满满一页信纸。锦绣逆着光看她,她脸上细小的绒毛被照得晶盈盈的。锦绣问:“你在写什么?”苏九久羞涩地抿嘴一笑,说:“没什么。”然后把纸揉成一团扔进桌子底下的垃圾筒。苏九久说:“我决定离开成都一段时间,很快就会回来。”锦绣问:“去哪里?”苏九久说:“有海的地方。我还从来没有看过海。” 苏九久走后,锦绣从垃圾筒里找到那张纸,摊平,发现上面全是一个人的名字,她想,应该是那个人的。 锦绣有那么一个女朋友,从小一起玩大,表面上亲如姐妹,暗地里相互诋毁,以对方的幸福为耻、痛苦为荣。其实女人之间本就没有什么友谊,用他人的伤痛来聊以自慰,是女人的卑鄙之处,也是可爱之处。有一天她收到那女朋友发来的请柬,没想到她竟先她一步踏上红地毯。她一直以为自己要比她聪明得多,光从她高考落榜就足以证明,更何况她胖,胖人一般显蠢相,张爱玲说的。锦绣想不通,打电话问其他朋友可曾见过那新郎,都说没有。她挂上电话,不敢掉以轻心,脑子快速运转,想参加婚礼应该穿什么,定要抢了她的风头,才可灭了这把妒忌的火。但是,与那纯白色的婚纱比起来,时髦的显得艳俗,休闲的显得邋遢、文艺的显得矫情,如同公主遇到了女王、蚊子遇到了苍蝇,横竖都不对。她垂头丧气的样子张正勋不忍看下去,他夹了一粒花生放进嘴里,说:“和我吃个饭就这么痛苦么?”锦绣勉强一笑,说:“不是的,一个女朋友要结婚,心里不是滋味。”张正勋问:“为什么不是滋味?”锦绣叹了口气,用筷子挑拨着菜,哀哀地说:“从小一起长大的,眼看着就嫁人了,有点接受不了。”张正勋说:“看你的样子,倒不像是因为这个。”锦绣说:“那因为什么呢?”张正勋收了口,嘴角眉梢都是取笑,不言语倒像是在为锦绣留点脸面。锦绣放窄了眼皮,稍有片刻地僵持,说:“你倒是一眼就看出来了,你对女人倒是很了解嘛。”张正勋搁下筷子,拿起桌上放的烟,抽出一根,用烟嘴在烟盒上敲了几下,说:“我记得上辈子的事情你信不信?”锦绣惊诧道:“真的?”张正勋说:“是的,我上辈子是个女人,所以我懂女人。”锦绣甩了下头,说:“你就贫嘴吧,我贫不过你。”张正勋拿出火机点烟,点的时候脸朝一边偏一些,用另一只手护着火,浓烈的男人味随他口中吐出的烟弥漫开来,混着泡菜坛子里散发的辛辣刺鼻的酸味,上演着一出“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的好戏。张正勋说:“我陪你去吧。”锦绣想,你又不是帅哥。嘴上却道:“你陪我去又有什么用?”张正勋指指玻璃窗外,锦绣随着他手指的方向望过去,定神一看,笑得把嘴角都拉到了耳根,像是找到了救命稻草,有些俏皮地皱了下鼻子,说:“你真的是很好的人。” 窗外的保时捷无论何时何地看起来,都那么洋气。 婚期来临,张正勋如约而至。她坐在他的车上,满脸都是喜庆,张正勋说:“看样子像是你结婚。”锦绣打了一下他的手,撒娇的成分居多。张正勋说:“为了不让你丢脸,我还特地去洗了车、打了蜡,您看什么时候把这费用给报了?”锦绣说:“多少钱?不但给你报了,还多给你几个tips。”张正勋说:“一千三。”锦绣信以为真,想这人情欠得太大了,愧疚地说:“其实没必要的。”张正勋语重心长地说:“我是怕失你的身份。”锦绣见他眼里藏着笑,才知道被戏弄了,说:“要钱没有,要命倒是有一条,不过这条命不值钱,肩不能挑手不能扛的,拿去也没用。”张正勋瞄了她胸部一眼,说:“我看挺有用的。”锦绣涨红了脸,她最不能忍受别人这样窥视她的身体,比直接扒光她的衣服更来得下流。她屁股往外挪了挪,假装听不懂他话语里的潜台词,脸朝向窗外,风在耳边吹得呼啦呼啦作响,不知是他车开得太快,还是今天天气不好。倘若是天气不好,那么那女朋友定不会交什么好运,都说结婚那天天气不好往后日子也不好,锦绣不承认这是一种“阿Q精神”,但内心确实平衡了些,并且虔诚地向上天祈祷着,上帝啊,快快下雨吧。张正勋伸过手来搁在她大腿上,她穿的复古圆点裙不及膝盖,指尖正好能碰到一截肉,她的身体顿时炸开了花。她低头看他的手,她在二十四岁那一年,曾经在日记里这样写道: “这女人渴望变成一个美男子。她需要选择一具男子的肉体把自己的灵魂与爱情一并驻扎进去,唯一选择的标准便是他必须拥有修长的手指。她迷恋手指修长的男人,修长的手指掠过她肌肤的时候她总是会目光涣散,她甚至可以嗅见他们手指缝隙里散发的迷人的芳香,十根指头比舌头更加的柔软与有力。她不是一个色情的人,但没有比这更加色情的事了。”这个“她”当然是写的她自己。用第三人称写日记是为了防患于未然,她惟恐有人打探到她的心思,要是谁无意看了,她会一口咬定那是一篇小说。 张正勋的手指虽让锦绣失望,但也不绝望,至少它具有一触即发的能力。后来锦绣才知道,这不是手指的缘故,而是因为自己太久没有被人碰过了,触觉精神异常敏感,误以为这是爱情。 天底下哪来那么多的爱情。都是欲望惹的祸。 保时捷果然为锦绣赚足了面子,那女朋友都不拿正眼瞧她。锦绣积极地应酬,张正勋在一旁小声地咳嗽,意思是适可而止。锦绣方才有些收敛,找地方规规矩矩地坐下来,对张正勋解释道:“我以前不这样的。”张正勋搂了搂锦绣的肩膀,好似让她放宽心,他都是理解的,他说:“点到为止即可,若一直张扬下去,别人只说你喧宾夺主不会做人。”锦绣觉得他说得是,忙点点头,说:“教育得对,你就是应该多多教育我,使我也成为一个优秀的、有保时捷的人。”张正勋笑,说:“耍嘴皮你倒是厉害。”他拿着筷子,不晓得该对哪盘菜下手,清汤寡水的,有些倒人胃口。他搁下筷子,说:“真是喜宴变丧宴!就这水准,我开奥迪来就行了,保时捷反而给他们赚了面子,失误了。”“啊?你还有奥迪?”“嗯,”他说,“一直没开。你会开车么?要不你拿去开。”锦绣真想马上就答应下来。但内心的自尊心不允许她这样做。该死的自尊。她说:“无功不受禄。”张正勋说:“当然你不能空手套白狼。”她瞪了他一眼,说:“你还真是三句话不离本行。”就是想把她骗上床。他说:“那当然,我是生意人嘛。”看来他早就在计划她。她说:“跟我做生意,你会亏本的。”只是吓吓他,一只纸老虎。张正勋坦荡荡地说:“没关系,生意嘛,哪能没有风险,风险投资,反而赚大钱。”关键还是他有钱,才敢说出这样的话。她没钱,只是默然。 那天以后,锦绣一连几天没有张正勋的消息,有些怅然若失。可气最近没有节庆,可以借故发去一条祝福的短信,以便提醒他她的存在。她看不进书,吃不下东西,连喝水的力气都没有。朋友看见她说她的背影很落寞,她只是笑,还能说什么。苏九久打电话来,说她在南方,第一次看见了海,海水随时都在改变着颜色,不是我们想象的样子。锦绣想把自己的事情对她说说,但还是忍住了,只叫她注意身体。苏九久说:“看着海,觉得一切都不是那么坏,人只是大自然的一小撮,当然违背不了大自然的规律。”锦绣觉得她讲得晦涩难懂,说:“你现在成哲学家了。”苏九久说:“你以前说我是阴谋家,现在说我是哲学家,人与海,有什么分别。”锦绣说:“不就有句话叫做‘人心似海’么。”终于在一天深夜,张正勋突然打电话来,说:“汇报一下你这几天的情况吧。”锦绣心里有怨气,又不能发作,一发作就说明自己在乎他,男人在感情方面是一点不能得志的,得到点志,就得意忘形了,她笑着说:“还是老样子。”张正勋问:“你想我没?”锦绣说:“差一点。”张正勋笑笑说:“来我家吧,我想见你。”锦绣有些诧异,看看手表,已经过了十一点,她想说太晚了,但话一说出来就成了“不太好”。张正勋收了笑,正儿八经地说:“你来吧,我让你知道我是一个好男人还是一个坏男人。”锦绣的意志力正在疾速地崩溃,她想不是他也会是别人。她对自己的这一想法吃了一惊,心里反问自己,怎么会是他?他似乎太大了些,虽然一点也不出老,还是小伙子的模样,风度又比一般小伙子要好些。张正勋见她不说话,说:“二十分钟之内我见不到你,后果自负。”随即挂掉了电话。 锦绣急忙地化了个妆,换上了米色的碎花裙。在赶去他家的路上拼命想找出去见他的理由来说服自己。结果是,她欠他一个人情,必须还。难道是用肉体还?锦绣不敢想下去,觉得什么理由都不足以解释自己的行为。他住在“温斯莱堡花园别墅”,进去才发现里面要命的大,竟迷了路。她打电话过去问,张正勋指导着她走。他说:“左拐。”她就左拐。他说:“右拐。”她就右拐。他说:“站在五号楼下面。”她就站在五号楼下面。他说:“我现在是一个狙击手,一枪就可以毙了你。”她抬起头,看见楼上的窗台边站着一个人,穿一件咖啡色的绸缎面睡袍,脸上的笑似是而非。他对她勾勾手指,说:“上来。” 锦绣进到他家,发现他未开灯,心想糟了,莫不是中了他的圈套。突然头上一盏灯打向前方,映照在一块白布上出现影像,她失声尖叫,说:“你真换成了投影?”张正勋“嘘”了一声,说:“女孩子家家的,声音这么大。”锦绣注视着他,心想,挨他的鞭子,也认了吧。他们坐在沙发上看电影,肩并肩,中间故意留着一条缝的距离,张正勋装着伸懒腰,手在空中划出个半圆,下落的时候自然就搭在了锦绣的肩上。这样一来,她就彻底地被圈在了他的怀里。电影是意大利的《美丽人生》(La Vita e bella),锦绣上回提过这部电影,张正勋把它给记下了。他是个有心的人。锦绣想,不知道他是不是专对她有心。她不敢往下想,一想就生气,她只会往坏处想,她向来没自信,尽管有时她会神经质地褪下衣服站在镜子前长久地打量自己。她的皮肤像半透明的玉,她坚信,岁月要是拿走了这样的皮肤,就是拿走了她的全部尊严。她接近于病态地迷恋自己,又自卑得要命。这些自卑都是过往的男人留给她的。张正勋问她:“几点了?”锦绣看手腕上的表,说:“十二点半。”张正勋打了一个哈欠,说:“看样子一时半会儿还完不了。”他一直就看得心不在焉。其实她也是。锦绣说:“将近两个小时的片子。”张正勋拿起遥控器摁下暂停,说:“我饿了,你帮我煮包面吧。”锦绣想,这样快就要支使她做事情了。据说他是八月出生的,八月出生的人可不能宠。便半开玩笑地说:“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张正勋从鼻子里冷笑了声,说:“看来调教你还需要些时日。” 张正勋兀自煮了碗面,吃得刺溜刺溜响,边吃边说:“吃完带你参观一下我的家。”锦绣这才环视四周,乳白的墙面,中间一条西洋油画图案的腰线;象牙白的软皮沙发,样式笨拙、老旧,却皮质光滑,映着吊灯,上面浅浅的褶子竟有些像波动的水纹;漆白的家具,形状不规则,现代艺术风格,所谓的“概念”派作品;汉白玉花岗岩铺的地面,泛着青光。本来就大,因到处是白色,显得更加宽敞,夜里也是青天白亮的,想是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心里也不免害怕,越亮堂心里才越踏实。她说:“你这样喜欢白色呢。”张正勋抽了张纸巾擦嘴,说:“不是我买的,我不喜欢白色,不好打扫。”锦绣思忖了一下,也不知该不该问,手肘搁在桌子上,十指扣在一起,收在耳朵边,脸轻轻在手背上蹭。张正勋看了她一眼,说:“怎么了?若有所思的。”锦绣笑,说:“既然不喜欢白色,又到处弄成白色,你这人不是矛盾得很。”张正勋直言不讳的说:“我上一个女人弄的。”她手指不自觉地扣紧了些,问道:“她在这里住过?”张正勋说:“住过。”她又问:“住了多久?”张正勋说:“三年吧,三年半。”锦绣不知怎的心里有些吃醋,本不应该吃过去人的醋。她悻悻的,站起来,在客厅里踱了一圈,用手拨弄茶几上的圆口鱼缸里的一朵粉白色的塑料莲花。张正勋看出她的异样,放下筷子,很认真地说:“你如果真的那么在乎过去,你就不要和我在一起。”锦绣扭过脸看他,问:“你吃完了吗?”张正勋点点头,站起来,说:“走,我带你参观一下你未来的家。”锦绣心里又是惊又是喜,跟在他的后面,心里的花噼噼啪啪开得响亮。 张正勋领着她去到每一个房间,又走马观花一样的连灯都懒得打开。房间都空荡荡的,确实也没什么可看。只有他自己的屋子,倒是特地布置了一下,却也不过是多出了一个衣柜和床。她说:“你这就是一样板房,冰冷冷的没有感情。”张正勋说:“因为少了一个女人。”她想,倒也是,一个大男人哪懂得怎么生活,还不是将就着来。她注意到他床头有个玻璃橱窗,里面放满了各种品牌的香水,她情不自禁地走过去,双腿跪在床上,伸着脖子过去看。她问:“你这儿怎么这么多香水?”不知什么时候张正勋已坐在她的身边,把玩着她的头发,她本能地摆了下头,头发从他手里钻出来。他手又跟上去,揪住它竟用了点劲,她喊了一声“痛”,一丝笑意爬上他的眼,又稍纵即逝,他凑近她的脸,说:“那些香水的后面有一把枪,过一会儿,锦绣这个人,就再也没有了。”锦绣屏住呼吸,他的气息在她的脸上飘,迅速窜入她的身体,像一股水,从上注入下,顺着出口流出来。他把她的头发往后拽了一点,她的脸随之一仰,他就吻了她。 锦绣从未觉得像这般需要一个人。他吻她的脖子,用手去解她胸前的纽扣,才发现她衣服没有纽扣,便摸索进她的裙子。她穿着拴带的内裤,他轻而易举地就解开了它,并不看。她感觉他的手指比任何人的都更加大胆,竟暂时忘记了它的样子,只感觉其中的热情,几乎就要呻吟出来,张正勋说:“你早就想要了对不对?”锦绣一点说话的力气也没有,一双醉了的眼望着他,张正勋说:“你的身体可比你的人热情多了。”锦绣羞红了脸,把头低下去,与其说是抓住,不如说是把自己的手搁在他的手腕上,也不往外推,说:“我一直相信一句话,‘通往女人心里的路通过阴道’,真这样做了,你就得住到我心里面去了。”张正勋先是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说:“那天桥下的小姐怎么办?”锦绣倒是没想到他这样机灵,随即又说出另一种担心,是最为关键的:“我还以为,一个男人一旦得了手,就不再会去珍惜这个女人,好多男人都是这样。” “那你要不要试试我是不是和别的男人不一样?”他埋下脸去吻她的脖子,亲昵地说。 “那万一是一样的,我不是吃亏了?” “那万一不一样,我不是也吃亏了?” 锦绣简直说不过他。姜还是老的辣,锦绣在他的面前,始终嫩了一点。张正勋把手从她裙子里面伸出来,说:“咦?你那个来了。”锦绣看见他一手黏稠的血,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张正勋叫锦绣留下来,他说:“不一定要发生什么,抱在一起睡觉也不错。”锦绣充满了愧疚,好似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情,便答应了他。黑暗里,锦绣手圈住他的脖子,问:“你喜不喜欢我?”张正勋说:“嗯。”果然不出她所料。她又问:“你什么时候喜欢我的?”张正勋说:“第一次见你就喜欢你了。”锦绣纳罕道:“我那天那么丑呢?”张正勋说:“后来也没好看过。”锦绣半撑起身子,透过绵长的月光看他,嘟囔道:“那你还要?”张正勋伸手把她勾回来,在额头上快速地一啄,说:“我就喜欢你这自以为聪明的傻劲。” 第5章 苏九久回来了,她给锦绣带了一包南方的梅子。她们在宽巷子沿墙边的茶摊喝茶,两杯菊花茶不过二十块钱,茶杯有缺口,也不屑去计较,轻轻地把它转到另一边就好。她讲她去了一个小镇,那小镇叫海门,从成都坐飞机到汕头,出了机场还得坐一个半小时的巴士到那里。听人说那里有海。有海的地方很多,她只想去人少的,可以清清静静地听海的浪声。这个说法锦绣不太信,她以为她是文艺片里的女主角?净做些无厘头的事情还以为是充满了诗意。一定是有情人在那边,不然跑那么远,人生地不熟的,疯了差不多。苏九久告诉她,当地的人说,海的颜色是根据天气的变化而变化的,那天她去的时候飘着雨,海水有些涨潮,死灰死灰的蓝,一望无际,却如一条宽广的河,突有安身立命的想法。她顿了顿,一字一句地说:“我要当妈妈了,锦绣。”锦绣刚把一颗梅子送进嘴里,梅子被制成梅干,榨干了水分蘸着白糖,白糖一直往下掉,掉到她祖母绿的棉布裙上,她用手牵起裙子的两边抖抖,听她这么一说,手把裙子一攥紧提到胸口上,大叫道:“我的天,你未婚生子,以后能上户口么?”苏九久倒是没想那么多,说:“应该能吧,说捡来的还不行么?”锦绣说:“你得想清楚啊,这事情非同小可。生了孩子的女人不值钱。”苏九久觉得锦绣太过于实现,这本来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要用唯心主义的思考方式去设想与判断,不过这又与她最初的观点相悖,她一直就是一个很现实的人,一遇到大事情,就比锦绣现实多了。她说:“迟早也要当妈妈的,早当早解脱。”锦绣说:“那个人知道么?”苏九久仰着头,虚眯着眼,迎着午后沉淀的阳光,生出四月的困顿,眼睛眨慢一些,就有可能睡过去。她说:“这是我一个人的孩子。”锦绣觉得她疯了,把声音提高八度,说:“为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生养一个孩子?淡定姐你这次真的太不淡定了。”苏九久放下头,看她,那目光里的坚定竟然让锦绣心虚,苏九久说:“锦绣,其实,你一次都没爱过。”锦绣一怔,说:“你又了解我了。”苏九久说:“你只爱你自己锦绣,你只爱你爱着的感觉。”她用手支着头,说:“其实你比我更加不安于世。你渴望得到爱情,又不希望长久,一旦长久,热情会冷却,你受不了冷却,所以你必须在冷却之前离开。你为此而痛苦万分,度日如年,夜不能寐,随时都要哭出来假装打哈欠来掩饰无穷无尽的眼泪,它们都给你带来伤痕,这些伤痕是你的荣誉勋章,不断用以证明你的多情无畏,男人看见了,都会心疼地吻你的伤口,并不以为,你是天生的疤痕型皮肤。”锦绣反驳她道:“你知道,都是那些男人离开的我。”苏九久说:“是你逼他们离开你的。你知道男人都受不了女人对他们太好,你偏对他们好得离谱,一副要为他们赴汤蹈火奉献青春的样子,把他们吓坏了。”锦绣不服气,说:“对他们好,也有错。”苏九久说:“你有病你知道吗锦绣?”锦绣阴沉着脸看她,她把脸凑拢了些,说:“你已经这样的姿势很久了,旁边的男人都在看你。”锦绣扭过头,果然大家都在对她议论纷纷,她把裙子提得太起来,整片大腿都露在外面,软塌塌地在椅子上散开,像案板上的肉,不具任何诱惑性。苏九久看她怏怏地放下裙子,憋着笑说:“锦绣你有强迫症。我也有,他一天不爱我,我的内心就一天不得安宁。像张爱玲小说里面写的,‘乔琪一天不爱她,她一天在他的掌控之下’。”锦绣舒缓开脸色,这说法她倒能欣然接受,强迫症,抑郁症,孤独症,歇斯底里症,如今都成了时尚的宠儿和文艺女的标签。她跟受了表扬似的,抑制着内心的快乐,说:“也许吧。爱情绝症啊!”苏九久说:“你和我都介与‘理性’与‘感性’之间,以前我们都低估了自己, 不卑不亢地在夹缝中生存是我们的本事,塞格林是你的偶像不是吗?那你一定记得他的某一句话,那是写给我们俩的。”锦绣说:“你现在又成了心理学家了,百变女郎苏九久。” 锦绣一直在等张正勋的电话,一连三天,他如同消失了一般。锦绣有些拗不住,怕自己主动与他联系,把他的电话从手机里删掉,还清除了所有的通话记录。她觉得他们现在走到了一个关卡,过不过得去是一码事,另一码事是——这次的输赢将决定着他们在今后的恋爱中的地位。谁主动,谁就输了。苏九久安心养胎,足不出户,需要什么就给锦绣打电话,锦绣给她送过去。其实锦绣真把她肚子里的孩子当自己的孩子了。 她们身体里那么多的爱需要释放出来,只欠一个机会。孩子很好,可以从侧面体现人性的光辉,甚至是一种大爱的精神。她们连孩子的名字都想好了,男孩叫苏拾立,女孩叫苏拾真。苏九久是苏家的第九代,名字中间用数表示辈,这是老祖宗留下的规矩,据苏九久的母亲说,如不在中间取数,孩子将来会没出息。这并不是前人的诅咒,而是曾有高僧说,苏家世世代代做事缺章法,数三教九流之辈,若想登堂入室出人头地,必得在名字中加了数字,意为“心中有数”。苏家听后,立即为刚出生的孩子取名为“苏一其”,果然,苏一其不到十八岁,便中了一功名。后来苏一其的孩子苏小二,也是十八岁不到便成了四川有名的茶商,据祖谱记载他家的后花园约有175英亩,他只作散步用。也正是他,把在名字中取数立成了规矩,和家法捆在一起,谁敢破便是大逆不道,想灭了苏家的兴旺。当时苏九久听了只笑她母亲愚昧,但真轮到她自己,还是有点拿捏不准。她受到新旧思想的冲突,半推半就,嫌“十”写出来不气派,改成大写的“拾”,既没有破规矩,还升了一点格调。锦绣觉得她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因为,单从苏九久看,即便有个“九”,她还不是照样乱了章法,她还不信这孩子以后能乱得过她。 锦绣的母亲回来了,人黑了,也瘦了,像是下乡插队回来的知青,整个被榨得焦干,木杵杵地往那里一站,都是蹉跎岁月留下来的一抹触目惊心的印记。她见人就说,还是成都好,一出去才晓得成都真是好。便说明,这趟她还是吃了不少苦,光是火车来火车去的,这时长加起来就有上百个小时,人都给颠老了。她听说了苏九久的事情,炖了只鸡去看她。苏九久家里人一直在青城山养老,也没敢告诉他们这件事情,怕是他们接受不了,跑上来同那男人闹。要是闹,岂不是在扇苏九久的嘴巴,本就是她自作孽罪自然应当自己来受。她兀自行事,被单脏了塞进洗衣机也没力气洗,躺在床上一动就想吐,好几天只勉强喝点稀饭。锦绣的母亲揾了把她的脸,把她嘴边的污秽物揾在自己的手绢上,又把手绢对折了两下,揩了揩眼角的泪,是煽情过了头,叫人看了想换台。苏九久也陪着她把戏演下去,伸手抚摩着她的胳膊,唤了声:“阿姨。”锦绣的母亲说:“别叫阿姨了,叫起来有距离,叫我安姐吧,我看你都不知道我原本姓安。”锦绣的母亲原本姓安,叫安若苓,名字听起来有些小姐气,实则是从乡下嫁来城里的。不过她一点乡下人的样子也没有,她那个年代正好赶上文化大革命,却也侥幸读到一些书。她父亲原本只是城里一所学校的初中部化学老师,只是家里有人在台湾那边,具体是什么人,他也搞不清楚,因为搞不清楚便有隐瞒的嫌疑,甚至是通敌,这罪名可非同小可,安若苓的母亲立即与他划清了界限,揭发他曾收听过敌台,一个月的隔离审察后,他被下放到乡下。安若苓是牵着他的衣袖一路颠簸着去的,睡睡醒醒好几回。末了到家,家只是几匹砖和几把竹子,房子要靠他们自己搭。父亲搭了两天一夜,安若苓一直在旁边帮手,递点什么东西,父亲踩在椅子上砌砖,往下一看,安若苓踮着脚,把砖头举过头,一双胳臂不停地发抖,快要有些支撑不住。他父亲接过砖,说:“你休息一下,我一个人来就好了。”安若苓摇头,背着手,他父亲说:“听话,爸爸一个人能行。”安若苓还是摇头。她父亲想,砖竟比安若苓的头还大。眼泪突然就出来了,伏在墙上哭了好一会儿。父亲把书绑在身上偷偷带了来,一直藏在墙里,他砌墙的时候特地留了几个空隙。安若苓时常搭着凳子,抽出砖,取出书都拿来读。父亲看见了,二话不说便拿起扫帚跟着她打,扯着嗓子骂道:“你还要走你父亲的路是吗?这路是好走的吗?”打不到几下他便歇了气,坐在门槛上,双手插进头发里抓挠,他本就年轻,看上去像个失意青年。安若苓过来蹲在他面前,用手撑着大圆脸,肉都往上面堆,眼睛被挤得很小,只剩一对眼珠子冒着光,他望向她,想她不过是一个十岁的孩子,如何能去承载一个时代的苦难。他问她:“饿了吗?”安若苓点点头,她父亲说:“那我给你下面吃吧。”这样的生活持续了近十三年,文化大革命没闹那么久,只是他父亲再也不想回去了。安若苓就跟着他在黄土地上耗尽了自己的青春,她觉得自己还未年轻,就已经老了。直到遇见锦绣的父亲程成。程成很好,才一个月,就给她办好了回城的手续,还在城里给她找到一份工作。她也没给父亲讲太多,打包好行李就跟着他走,现在回忆起来,就跟逃命似的,父亲穿着红色的背心,背心上都是洞,站在村口,因为长期下田干活背有些佝偻,安若苓硬是一眼也没回头去看,一看就要流下泪来。城里到底和以前不一样了,车水马龙的看得人心发慌,她突然有些理解父亲。有好些年她不理解父亲,跟他闹别扭,说:“明明可以回去,为什么不回去?”她父亲只是剥花生下酒,充耳不闻。安若苓这才明白,父亲是怕了,这个城市再也不属于他了。安姐问苏九久:“几个月了?”苏九久说:“快四个月了,害得厉害。”安姐说:“多半是个儿子,儿子才这么作弄人。”苏九久蹙着眉,道:“要真是儿子,我倒还不想要了。”安姐问:“为什么?”苏九久说:“生下来只会害人。”安姐笑道:“生女儿哪里好,看看我们几个,哪个活得像个人样,好处都让男人给占完了,你还想生个女儿下来接着吃苦哇?”安姐喂她喝了汤,跟她聊了一些知心话,三下两下把那孩子父亲的名字及家庭住址给套了出来。她在心里暗暗有了个计划,也没跟锦绣商量,商量了也没用,她是铁了心地要帮苏九久讨一个名分。与其说是帮苏九久,不如说是帮她自己,这事做漂亮了,于她也有好处,有好些人开始在背后说她只是徒有虚名,光有一张嘴皮子,未曾真正地去解决过什么问题,现在可好,苏九久的事,正好是她体现自我价值的机会。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安姐一早懂这道理,不然那年也不会先上车后补票,嫁给了程成,程成那么窝囊的男人,她是瞧不上眼的,跟他,不过也是为了回城。回了城孩子一生,她潇洒地拍拍屁股走人。一走就是十来年,在外面狠狠地风光了一把,好像是要铆足了劲把青春给追回来。后来玩得差不多了,才来接回了锦绣。锦绣在父亲家受不了少的气,虽不是很看得惯安姐,但也不愿意再在父亲家里待,后母的儿子实在是气人,经常偷她的零花钱,害她一整个夏天没有吃过一只冰棍。光就这一点,锦绣也要跟安姐走,至少安姐是一个人,除了安姐对她不好,就没人再对她不好了。 所幸,安姐对她还不错,也是铆足了劲,把母爱给补了回来。 锦绣想了无数种可能,其中可能性最大的是,张正勋那夜看了她的身体,不尽如他所意,男人本就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虽说过一些情话,但现在情话大多数都是谎话,可能说的那会儿是有三分真,但时间一久,感情只开花不结果,真亦变成了假。锦绣的胸脯没他想象中的饱满,腰也没他想象中那样纤细,失望之余,与锦绣断绝了来往。本来,像锦绣这般的女子,随处可见,实在是平凡,像无意插在墙角的一株三角梅,未曾精心地灌溉施肥,光就借着阳光,也能一开一大片,见长得很。那么,他那夜又何必说他喜欢她。说喜欢,锦绣早已习以为常,她连“我爱你”都听过,最后不也食了言,刚不是说过了,男人的情话都是谎话么,“喜欢”“爱”都是一些点缀爱情的形容词,而非动词。锦绣忖度来忖度去又绕了回去,急得想摔东西。她一夜未眠,无故地生出许多哀怨来,莫名怀念起了那位已故的男朋友,她应该再待他好些的,他再坏,也从没有这样地冷落她,一吵架,他总是先打电话来哄她,她不接,就一直打,打到她接为止,有好几次把他给急哭了,他是拿着命来爱她,他有哮喘,急不得。想到这里,她竟然觉得他对她从来没有过二心,居然簌簌地落下泪来,这是他去世以后她第一次为他流眼泪,没想到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不与他人比,人的好总是难以觉出的。清早六点,她急急地坐起来,头不梳脸不洗,就先打开电脑,输入中国移动通信的网址,查询她这个月的电话账单,这是她唯一可以想到的办法,找到张正勋的电话号码。 她犹豫再三,还是发过去一条短信,手指按得飞快:“什么时候请张阿姨的小女儿吃饭,上次失了约,要是不补上,始终过意不去。”不过五分钟,张正勋便打过来电话,说:“你张阿姨正在派人调查我。”锦绣摸不着头脑,问:“为什么?”张正勋说:“她到处向人打听我的过去,居然还托保安记录我每天的作息时间,我还以为,是你让她这样做的。”锦绣叫苦不迭,暗骂张阿姨平时不得劲,这时反而帮倒忙,又不得不庆幸他并不是嫌弃她的身体,还好不是因为身体,其他的都有商量的余地。她半嗔怒道:“我没有必要调查你,要有什么疑问,我可以直接问你,你不也给过我机会问,你就这样平白消失好几天,我还怕是你把我玩腻了。”张正勋沉默良久,方才说:“我不与你联系,是因为现在关于我们的流言飞语很多,无论如何,我还是有头有脸的人,我还未与你怎么着,就惹得一身骚,实在没必要。”锦绣一怔,问道:“什么流言飞语?”张正勋迟疑了下,好似在思量要不要说,锦绣又问了声,他才徐徐地道:“有人看见你清晨从我家出去,并且,告诉了张阿姨。”锦绣用手扼着脖子,心中暗叫不好,说:“你怎么说?”张正勋说:“我能怎么样,没有人给我解释的机会。”锦绣气白了脸,大声骂道:“那天我就说我要回去,你偏不让,看吧,事情要是传开了,我还怎么做人?”张正勋冷笑道:“要换作十年前,这倒还真是件丑闻,换作现在,没人把它当回事,你太看得起自己了。”锦绣揪住自己的衣襟,因为一夜未睡,眼白里渗着血丝,一道道蜿蜒崎岖,犹如陶瓷花瓶上裂开的口子,随时可能“砰”的一声四碎开来。她站在窗前,玻璃窗上映着她,又淡淡地重叠着窗外的枯树枝,错综复杂地支在她的身体里,使身体都像要“砰”的一声四碎开来,禁不住失声痛哭。张正勋显然没料到她会哭,忙安慰道:“我的意思是,咱俩都是单身,谈恋爱光明正大的,又不是见不得人的事情,没必要大惊小怪。”锦绣抽抽噎噎的,说:“我母亲要是知道了,会杀了我的,她从来都不赞同婚前性行为,她说女人吃亏都是吃亏在那上面的,这倒好,我不是吃亏,是吃了黄连,有苦都说不出了。”张正勋说:“事已至此,你说怎么办吧?”锦绣还真不知应该怎么办,主动去解释是此地无银三百辆,不解释拖到别人去告诉母亲,后来更不堪设想。静默中,张正勋突然问:“你不会因为这个就要我和你结婚吧?”锦绣愣住了,她从没有这样想过,如果说有,也不是现在,现在她只想脱身,但他既然提出来,也可以顺藤摸瓜地问下去,把双方的态度摆到台面上来,说不定破罐子破摔真能把终身给定下,她嗫嚅道:“我倒是没想到这个。”张正勋说:“你根本不了解我,怎么和我结婚?”锦绣止住了哭,用手背揩着眼泪,说:“我一直就在试着去了解你。”锦绣说完就失悔,语气里低三下四的成分太多,她才不是硬要缀给他,她不过看他也是个像样的人罢了。他叹口气,似乎作出了多么重大的决定,说:“下午见一面吧,我把我的过去告诉你,什么都告诉你。” 第6章 他们约在锦里的一家咖啡厅,咖啡厅的门口有一条潺潺流动的小溪,小溪边上种着一排植物,锦绣也不知是什么植物,只见它的叶片硕大,有几片低低矮矮地伸进溪水里,几条锦鲤争先恐后地用嘴去戳它,路边有几个老外蹲下来看,向锦鲤丢着鱼食。小溪的尽头有一浣女,穿着深蓝色扎染的衣裙,濯洗着一块染有翔凤图案的布,浸在水里,翔凤曲着一条长长的身子,活灵活现的,像是随时要一跃而起,她把它抛进水去,又牵回来,再抛出去,再牵回来,反反复复,如同民间的艺术表演。一切都照着丽江的模样,是娇俏的小家碧玉,走投无路了在街头卖艺。咖啡厅放着日本的传统能剧,曲调忽高忽低的,一会儿把锦绣的心提到嗓子眼上随时可能从嘴巴里呼之欲出,一会儿给它打在脚底板下面差点踩得一地的心碎,她莫名地忐忑难安,点了一杯蜂蜜绿茶,边喝边把吸管咬得很扁,喝完了张正勋还未到,便摸出电话给他打过去,响了半天也没人接,她背心都急出了汗。电话响起来,她以为是张正勋,一看竟是张阿姨。她清了清嗓子,接起来,嗲着声音问张阿姨近来可好。张阿姨东拉西扯了一堆,好像在为后面的话作铺垫,锦绣说:“张阿姨有什么话你就说吧。”张阿姨有些为难,说:“锦绣,有些话不知道当说不当说?”锦绣舔了舔嘴唇,说:“你说好了,我挺得住。”张阿姨说:“最近我听了一些关于你和张某人的流言,当然我是不相信的,有钱人的是非本来就多,讲小话的人都是出于妒忌,但是以防万一,我还是要先问问你,你没有去过张某人的家吧?”锦绣坚定地说:“没有。”张阿姨说:“当真没有?”锦绣更加坚定的说:“当真没有。”张阿姨放下心来,叹口气道:“其实我当初也是出于好意,那阵子你母亲催得紧,我是病急乱投医,见那张某人条件不错,也没把他的底细调查清楚,就介绍给了你,差点误了你的终身,不过现在发现倒也不迟,不然我怎么向你母亲交代哟。”锦绣说:“发现什么?”锦绣从窗口望出去,看见张正勋缓缓地向这边走过来,一只手插在裤袋里,另一只手随着走路轻轻地摆动,那副样子,很让锦绣为之一心动。张阿姨说:“我以前还问过他,说小张,老大不小的啦,怎么还是一个人啊。张某人说他工作忙,没遇到适合的。当时我心里就半信半疑,但又想现在年轻人都流行晚婚,有钱的人更是晚,因为挑花了眼,我于是也就没追问下去。前几天,有人看见一个女人从他家出来,一大清早,衣冠不整的,看出是风流了一夜,我想原来这张某人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我马上差人去查他的底细,一查才知道,原来呀——”张阿姨把声音压低了一些,说,“他是结了婚的。”锦绣望着他,他低着头沿着溪边走,好像感觉到锦绣的注视,抬起头来,碰上她的目光,却有面面相觑之感。锦绣突然恍惚起来,明明他只离着一条小溪,怎么感觉隔着一片大海。张阿姨说:“他还有个孩子,都快四岁了,他老婆带着,三四年前回了北京,就再没来过,他过年才回去看一回,所以,平日里一点证据都抓不到他的,我们都被他给骗了。”锦绣怆然地说:“嗯,这些都不关我的事,我和他没有任何关系,我先挂了。”她挂上电话,见张正勋从大门走进来,才几步路,就走了好些工夫,其实是锦绣实在等不急,迎着站起来,张正勋点点她的肩,说:“坐下坐下,不必搞得这么隆重。”锦绣坐下,身未动,心已远,身体软绵绵地堆在椅子上,灵魂远远地飞上了天,俯瞰着他们。她根本听不清眼前的他在说些什么,只看见他翕动的嘴,突如其来的一阵心绞痛,说:“我都知道了。”张正勋的声音收在半空中,旋落不了去,只得去握锦绣的手予以释放感情,锦绣抽回手,说:“你应该早点告诉我的。”张正勋说:“我和她早已经分居,我想离了婚以后,再告诉你的。”锦绣茫茫然地站起来,抓起桌上的包就走。张正勋赶上去挡住她的去路,锦绣偏了一点头,仿佛从未见过他,眼睛里都是好奇,说:“你太自私了。”他的计划她略能猜出一二,他以为,等她彻底地爱上了他,就算知道了真相,也离不开他了。但他小看了她,她天真的外表下有缜密的心思,她可以接受他离婚,一纸婚书不过真是一张纸罢了,但不能接受他有一个孩子,因为一旦有孩子,他便不会完全地属于她。她突然明白了那夜他说的话——你要是太在乎过去,你就不要和我在一起。那时她竟然一点道理也没悟出来。张正勋自知理亏,手缩回了裤袋里,退出一步,把身子侧向一边,锦绣顿了顿脚,迈不开步子,张正勋伸过一只手来按住锦绣的手臂,大拇指轻轻地来回摩挲她裸露出的一块皮肤,他说:“我是爱过你的。”锦绣埋着头,头发垂下来遮住她的面颊,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便什么也不再说,手臂往上抬了抬,使他的手滑下去。他知道留不住她,转过去背对着她,她径自离开了。 她走在路上,也不知道应该往哪里去,成都的天一向都是灰蒙蒙的不见阳光,空气都披着了颜色,罩在每个人的身上,像活在一个巨大的气球里,滚动着走,倒又是一种娱乐活动,漂在水上,人在里面不停栽跟头。现在回家还太早,于是她拦了一辆出租,去看苏九久。很久以后她回忆起那天,她觉得,也许那些话是由张正勋说,结束可能就没有那么糟。张正勋很可能会说服她的。 揿了半天的铃,也不见人来开门,锦绣想苏九久莫不是出去散步了,刚要走,门便被打开,只开了一个缝,一个男人探出一只头来,问:“你找谁?”锦绣说:“我是苏九久的朋友,你是谁?”那男人把门再打开了些,让开路让她进,说:“我叫颜子乐。”锦绣一下子反应过来,这不是苏九久写的那一纸的名字。 锦绣进了屋,因为是一楼,光线不太好,只见苏九久侧身坐在床上,她旁边还站着一个人,锦绣走近了一点才看清,居然是安姐。安姐说:“咦,你怎么来了。”“应该我问你才对。你怎么在这里?”安姐朝她使了个眼色,锦绣随目光看过去,只见苏九久脸上沾着泪,深深地看了锦绣一眼。那一眼有些责怪,又更是感激。锦绣才明白,她是极希望颜子乐知道这孩子的,通过旁人的多嘴,才显得苏九久的委曲求全与爱之深切。安姐把这事做到苏九久的心窝里去了,反倒是锦绣不懂人情世故。颜子乐并排和锦绣站着,锦绣打量他,他生得好漂亮,像电影里面走出来的人,带着菲涅耳灯打在脸上的伦勃朗光,表情一半在明,一半在暗。似曾相识,就是说不上来在哪里见过。她说:“你好眼熟。”颜子乐瞟她一眼,说:“我是大众脸。”锦绣轻轻地问苏九久:“你现在好点了么。”苏九久把眼泪蹭在衣领上,笑逐颜开,是真正的五月里和煦的晚风。她娇羞地说:“好些了。”天哪,从来没有听过她这样的声音,听得锦绣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锦绣咧了咧嘴,想说,诶,你正常点好不好? 第7章 苏九久很快便与颜子乐领了结婚证,也就是所谓的“奉子成婚”。锦绣怎么也想不通,颜子乐明明不爱苏九久,怎么轻而易举地就妥协了?安姐总是一脸神秘的笑,径自让旁人去猜,更让人觉得她的神通广大,在圈子里名声大噪,一连几个月,各居委会的黑板报都写着关于安姐的先进事迹。 锦绣在苏九久婚礼那天当她的伴娘,穿着水红色印花礼服,头上别着一只镶水钻的蝴蝶结,端着个放满糖果的盘子站在门口,腿上被叮了好几个大疱,也不敢用手去挠,怕把丝袜给抓破,不时用左脚去蹭蹭右脚,又用右脚去蹭蹭左脚,看上去像是憋了一泡尿。她看见苏九久日趋肥大的身体,硬是挤进了一件绣着凤凰的旗袍里,旗袍的衩口开得很高,把苏九久的一双漂亮的腿露在众人的面前,根本移不开眼睛。锦绣没见到新郎,向新郎的朋友打听,才知他去了厕所好一会儿,她站在男厕的门口,轻轻叩门,只听见里面有人在哭,锦绣便转身走开。苏九久没问,只是拿眼看锦绣,锦绣摇摇头,苏九久的目光便暗淡下去,说:“一切都才刚刚开始。” 安姐是他们的证婚人,用极不标准的普通话向来宾介绍苏九久与颜子乐是如何地相知相恋相爱,没一句是真话,大家都知道点底细,也装模作样地望着他们目不转睛地笑,不时附和着赞许地点点头,大气不敢出,连小声交谈都不敢,怕是让人会错意,以为是在揭他们的疤。所以,这是锦绣见过最安静的婚礼。像一场葬礼。 婚礼结束,安姐找到锦绣,说:“该是解决你个人问题的时候了。”锦绣摆摆手,说:“得了,您别再害我了。”安姐一脸不悦,也不敢多说,怕把锦绣说冒火,锦绣现在脾气越来越怪,动不动就冒火,冒火不是大吵大闹,大吵大闹倒也好,一下子就过去了,可怕的是她既不吵也不闹,安静得像得了失心疯的女病人,懒懒地赖在房间,面对着窗户,一坐就是一下午。大家都想,可能是被张正勋的事情给刺激了。安姐说:“我总得给你找个好人家的,算是将功补过。” 有一天,锦绣做完家教,在公车站等车,一辆红色的福特停在她的面前,从窗口伸出一只圆圆的头来,竟是那位结了婚的女友。她比以前更要胖,穿着肥大的连衣裙,裙子里伸出一双肥大的腿,腿上起了无数小酒窝。她说:“锦绣在等车呢,要不我送你一程。”锦绣想屋漏偏逢连夜雨,弯下腰去,怡然大方地笑着说:“不用了,我坐公车也方便。”那女友说:“怎么不让你的保时捷来接你?”锦绣说:“你不知道么,我没和他在一起了。”女友把手肘搭在窗上,像是要长谈下去,落井下石地说:“哟,我一早就说过,你的脾气得改,哪个男人受得了。”锦绣的一绺头发落下来,她用手把它刮到耳后,说:“唉,只怪他只读过高中,我一直觉得和学历低的人恋爱很可耻。”那女友实在是恨锦绣的伶牙俐齿,因她老公就没读过多少书,她怪声怪气地说:“你们大学生眼光是要高些,眼高手低啊。”她话锋突然一转,说,“对了,我前几日碰见你以前那个男朋友了。”锦绣说:“哪个男朋友?”女友说:“就是去了澳大利亚那个,我在超市碰见他,抱着一个孩子,我还以为是撞鬼了,吓了我一跳,跑上去捏了他一阵,看是不是活人。”锦绣刷地白了脸,问:“他都有孩子了?”女友说:“他不是死了么,难道他家里人伙着他来骗你?”锦绣直起身子,再没去理过那女友,见有一辆公车驶来了,也没见是几路,就跳上去,有许多的座位也不坐,直愣愣地拉着拉环,看着车窗外飞快倒退的景物,淌下眼泪来。 咦?怎么事情过了这么些年,她才晓得了痛? 其实那个男人并没有死,死只是她的一个臆想。那个男人在同她相恋两年半以后选择了另一个女人。连他自己都说那女人一点也不如她。她输得好冤枉。 分手那日,她坐在河边抽完三包“娇子X”烟,她觉得,只能想他死了,心里才会好过一些。死,也算是个善始善终。更重要的是,只有这样,她才没有输给过任何人。尽管,她是输得那样彻底。 第8章 转学生梁景成是万人迷。 他少有来上课,据说他家很有钱,走后门进的大学,不过是来混个文凭。当然也只是据说。从没有人见过他到底多有钱。他的身世成了一个传说,越发地吸引女生的关注。锦绣就是其中一个。因她是班长,就有了更多亲近他的机会。要考什么科目都是她打电话通知他,简直成了私人秘书。原先他并不知道她是谁,连她的电话也没存,每次打过去,他还会问:“你好,哪位?”弄得她很不了然,说:“下次再不通知你了,气死人。”梁景成说:“我想起来了,你就是那个胖胖的女生。”锦绣一听这话,气得浑身颤抖,说:“你凭什么这么羞辱我?”“啪”的一声挂掉了电话。 要知道,“胖”这个字,对微胖界的人来说,是讳莫如深的字眼。能大大方方地承认和笑侃自己胖的人,要么是无可救药的大胖子,要么是根本就不胖的人。锦绣既不是前者,也不是后者,心理承受能力相当有限。她每每想起他说“你就是那个胖胖的女生”,便有一种龌龊之感。借用此话来鞭策自己,“每日三省吾身”,一日三餐只吃水果和蔬菜,因底子好,也没把身体拖坏,死扛了两个星期,人果然瘦些了。人一瘦,穿什么都好看。以前胖,把胸和屁股胀得圆圆的,现在瘦了,胸和屁股还留在那里,就成了曲线。要胸有胸,要屁股有屁股,走路的时候,整个人都是一颗有弹力的糖,在地上蹦蹦跳跳,被人喊,一转身,是漂亮的鲤鱼跃龙门。她迈着自信的步伐走到梁景成面前,撩撩头发,叫他交一张用于图书证上面的寸照。他说:“上回不上交了么?还要交?”梁景成是交过一张,但被她私藏了起来。原因是她曾听过一个关于“虔诚”的故事。故事是这样的:有一个孝子出远门,回家的路上,才想到他母亲交代他,要他带一颗舍利子回去。他万般无奈,只好随地捡起一颗地上的石头,拿回去骗他母亲。他母亲拿到石头,真以为是舍利子,如获珍宝,放在神龛里,每日三拜。久而久之,那颗石头真被赋予了灵性,真成了一颗有灵性的舍利子。她初次听这故事时觉得好不可思议。这完全就是一个励志的故事嘛。她被这故事点化,也煞有介事地把他才上交的照片贴在床头,睡觉前都要对它念一道咒语,“让他喜欢我让他喜欢我”。她坚信——只要功夫下得深,铁棒也能磨成针。后来梁景成真喜欢上了她,在她班里便刮起了一阵“贴照片风”,一进女生宿舍,人人床头都贴着一张男生的寸照,不小心看,还以为是遗照。 有一天,她替梁景成领了英文卷子,约他在一家咖啡馆见面。终于有了正当的借口见他,她完全是在逼他出来。她威胁道:“你不把它拿去做了,小心你这学期没分。”他考虑了下,说:“嗯,那么晚一点,我打了球就过来。”但她还是早早地去了,故意背对着门坐,免得他迎面进来就看见她,好像她在翘首以盼他的到来似的。是汗味先进来的。她晓得他来了,也不抬头,忘情地做着卷子。他在她的身后站了站,确定是她,才走到她的对面,手里抱着球,头发湿湿地粘在额头上,问:“你来多久了?”“有点久了。”锦绣不看他,咬着笔管,看上去像是被什么题给难住了。他坐下来,说:“不好意思让你等了这么久,每次都麻烦你,改天请你吃饭。”锦绣瞟了他一眼,把手下的卷子按照顺序理好,递给他,说:“给,帮你做了。”梁景成一愣,接过来,说:“你太好了,真的,你真是太好了,不然我等下回家还要自己做,肯定做不完,而且我英文那么烂,根本做不出。”锦绣喝了一口咖啡,在心里叫苦,她最不喜欢喝咖啡,更何况都凉透了,从喉咙一直凉到了心。还得这么把架子端着,要人以为她是大家闺秀,正好与他门当户对。她说:“就是怕你来不及做。”说得轻描淡写的,免得他乱想。梁景成说:“今天有些晚了,我也有些累,急着回家洗澡,要不明天,明天下课,我们去学校后门吃小炒,有一家小炒的味道真不错。”锦绣心头一阵狂喜,嘴上却满不在乎地说:“无所谓啦,客气什么。” 回家的路上,她打电话给苏九久,电话一通,她就叫道:“成功了成功了,他明天约我一起吃饭。”苏九久说:“我的办法不错吧。”帮他做卷子,是苏九久给她出的主意。苏九久的情商很高。夜深人静的时候,她经常在寝室里开“恋爱讲堂”,类似于电台的《午夜悄悄话》,专门帮人解决爱情中的疑难杂症。“说,你的问题是什么?”她盘腿坐在床上,偶尔用毛巾包住刚洗过的头发,在绵长而幽深的月光下,那样子看上去像一个年轻的会算命的吉普赛女郎。“我爱上了一个花花公子,”造访者说,“每个女人都爱他,因为他不爱每个女人。人就是犯贱,越是得不到,就越是想要。”“你既然知道,又何必来问我呢?”苏九久诡谲地微笑道,“你不是已经给自己答案了吗?越是得不到,就越是想要。那么,你就骄傲一些吧!你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比任何一个女人,甚至比他,更加的骄傲。记住,他打三次电话给你,你接一个。他发三条短信给你,你回一条。就这样。他迟早会上钩的,而且会发了疯地爱上你。”这招很灵,后来那个花花公子果真发了疯地爱上那个女生。苏九久在电话里以过来人的口气对锦绣说:“淡定淡定,一定要淡定,这年头,谁不淡定谁就输。”锦绣叹道:“你就是淡定姐啊。可是淡定姐,下一步,我该怎么办呢?” “我不是说了吗?两个字,淡定。” 说了等于没说。 第二天,梁景成居然没有来学校。把锦绣气得直哭。苏九久抚着她的背,说:“别急,慢慢来,我们有的是时间。”锦绣抽抽噎噎地说:“我帮他做的卷子都白做了。”苏九久说:“你说你这人,真是小气,做个卷子而已,又没少你几块肉。‘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一口气抱不了个金娃娃’,你急什么!”锦绣用手背抹着眼泪,不服气地说:“他总有一天会喜欢我的。总有一天。”苏九久点点头,哄小孩儿一般地说:“会的会的,只要你坚持。” 锦绣又坚持了一段时间。直到他再次出现,都是快要放假的时候了。她同他见面,颇有些尴尬,也许只是她的心理作用,他倒是很自然地跟她打招呼,问她最近怎么样。她说:“还不是老样子。”梁景成仔细地打量她,像是突然发现了什么,说:“你怎么瘦了?下巴都尖了。”锦绣偷笑,终于被他发现了,努力没白费。她可是经历了七七四十九种劫难才没有反弹,忍痛拒绝了最爱的火锅,最爱的冰激凌,最爱的肯德基,最爱的提拉米苏,可能还不只四十九种食物。每拒绝一种,都像是在经历一种劫难。时常把她饿得前胸贴后背,咬着牙把那饥饿感给挨了过去,就是想要赌一口气。她说:“学习有些累,当然就瘦了。”梁景成挑了挑眉毛,说:“哇噻,你好认真哦。”她淡然地一笑,对他的赞叹置之不理,好像她本就是一个好学生,认真学习,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梁景成说:“上次说了请你吃饭,一直没时间,今天有空么?一起去吃饭好不好?”锦绣没有马上答应他,偏着头想了想,故意要卖个关子,才说:“好吧,反正我也不知道晚上吃什么。”她在心里暗自庆幸,幸好每天都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不然他这样突然出现,她岂不是原形毕露。其实她素颜还是挺美的,就是不太精神。一个人一旦习惯了化妆以后,就再也见不得不化妆的时候。她想,苏九久说得对,要提高警惕,全面戒备,白马王子可能随时出现。 他请她吃学校门口的小炒。路边的苍蝇馆子,很寒酸的一处。她并不觉得他是小气,光是他肯请她,就已经是在纡尊降贵,哪还敢奢望其他的。更何况,一个穷人去高级餐厅吃饭是死撑面子,一个富人去路边摊吃饭便是有情趣了。她用茶水帮他洗筷子,若不是和他在一起,她是绝不会洗的,她有时候比男人还不讲究,掉在桌上的饭菜她总会捡起来吃了,从小就被教育浪费粮食最最可耻,看见那些吃东西要挑葱花挑蒜挑香菜的人她都想走上去揍他们一顿,觉得他们是不单浪费,还装腔作势。她说:“我妈妈以前开过馆子,从来都没有好好洗过碗筷,脏着呢。”吊扇在头上转,转得太慢,犹如一头垂死的老牛还在敬业地耕着地,尽它最后的一点责。他们都胆战心惊地望着它,不约而同地幻想着它掉下来绞到他们的头发,不禁叹道:“这顿饭吃得真危险。”因吊扇的风力不够,一顿饭吃得他们汗流浃背,有些狼狈。梁景成看她,大叫道:“呀,你的眼睛怎么了?你哭了?”锦绣用手一抹,才知道是睫毛膏被汗水弄花了。不是说防水的?但真要洗的时候又怎么洗不掉了呢?她好纳闷,决定再也不要买这个牌子的睫毛膏,害她在他的面前出了洋相。她镇定地用手指腹去擦下眼睑,说:“没事,睫毛膏花了。”他像研究她一般,手抚着下巴,说:“咦,你这样子,好眼熟!”莫非他看出来她长得像明星?从前就有人说她长得像明星。也不知那人是不是在恭维她。一个人看久了,总会有点明星相,因为各种各样的明星都有,不一定都漂亮。但凡巴着一点明星的边,说出来都很得意的,哪怕是个丑星。她叹口气,假装很无奈地说:“也有人说我很眼熟,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真是长了一张大众脸,一点特色都没有。”他拍手叫道:“呀,对,你好像一只‘功夫熊猫’。”锦绣听了差点没有气晕过去——是指她的眼圈够黑?还是指她够胖?只怕是两层意思吧。梁景成伸过手来,替她擦了一下眼角,说:“好了,好多了。”她对他突然的亲密感到意外,怔怔地一笑,说:“谢谢。” 他送她回寝室的路上,他背着手,吞吞吐吐地说:“其实,我得了一种病,是不治之症。” “啊?什么病?”锦绣立即联想到了韩剧。那些赚足她眼泪的狗血的情节,难道就要发生在她的身上?上天要不要这样厚待她,让她也同那些漂亮的女主角一样经历一次刻骨铭心的爱情。“不,”她简直想抱着他痛哭,“你不会有事的。” “我总是记不住别人的电话号码,”他有模有样地说,“哪怕别人打给我了,我也会忘记存,医生说,这叫选择性失忆症,没法治。” “哦?所以呢?”锦绣在心里打下了三个惊叹号,这是唱的哪出? “所以你再给我一个你的电话号码,我这就存上。” “选择性失忆,从医学的角度来说,是患者想要刻意地逃避某一段令他痛苦的往事或者某一个令他痛苦的人,所以选择把它从大脑中抹去,”她表情温和,訚訚地说,“那么,你为什么要选择逃避我呢?” 梁景成把手抄进裤袋里,耸耸肩,说:“我敢说你的马克思唯物主义辩证法一定学得很好。” “但愿你是在夸我。” “我就是在夸你。” 两人就这样揶揄着走了一路,谁都不肯在口头上输给对方。她觉得因为有了这样一段充满智慧的对话,他一定会对她另眼相待。至少她从此较别的女人不一样了吧。 可她简直忘了,女子无才,便是德。 后来梁景成经常来上课,也不晓得为什么。但她宁愿相信他是因为想要见她。她就越发打扮得漂亮,一天一套新衣服,生怕不能引起他的注意。他从来都拣她后面的座位坐,上课时用笔戳戳她的后背,她转过去问:“怎么了?”他说:“无聊啊。”锦绣只是报以理解地笑,安慰道:“坚持住,快下课了。”梁景成说:“那老师好像在不停地对我说,‘睡吧,睡吧。’我真的快熬不住了。”“那你干吗来上课,在家睡觉多好?”她甜蜜地想,难道真是为了见我?“我旷课旷得太多,班主任给我妈打电话了。”“哦。”锦绣失望极了。想,别自作多情了。但不一会儿又想,说不定他在撒谎,他就是为了见我。 反正她就是找各种借口去喜欢他,还以为是两情相悦。 夏天很快就过去了。什么事情也没发生。是她期待的事情一件也没发生。她忧悒得像已经失恋,神采不再,一双眼暗淡下去,像两口干涸了的井,望进去很深,阴森森的,是鬼故事里半夜会唱歌的井,又期待着会招人来听。苏九久说:“你既然这样想他,你就主动跟他联系吧。”锦绣问:“可以么?主动联系他,会不会太不淡定了?”苏九久说:“找个借口啊,找个借口还不容易。”“什么借口?”苏九久凑到她的耳边,小声地跟她嘀咕了几句。锦绣听得皱起了眉,好嫌弃的表情,“太假了啦,我才不要。” 可还是照做了。 锦绣打电话给梁景成,苏九久凑在旁边听。梁锦成说:“咦?学校又有什么事?”还以为她又要来通知他什么。锦绣捋了捋思绪,一字一句照搬苏九久教她的话,说:“这周末是我的生日,想叫你一起来参加我的生日派对。” “真的?”梁景成好意外,问,“很多同学都要去么?” “当然不是,我只叫了几个和我玩得好的,你也算一个。” “哦?你这么看得起我,行,那我一定来。” 锦绣说:“嗯,到时见。”挂上电话后,她郑重地对苏九久点点头,说:“他来。”苏九久紧绷的神经这才松懈下来,拍拍她的肩膀,说:“这下就看你的了。” 锦绣是二月出生的人。现在才十月。提前了四个月过生日,要是被她妈妈知道了,肯定会悲恸欲绝地拍着胸口说要折寿。她才管不了那么多,只要可以见到他,就是叫她去死,她也在所不辞。当然,在学校里见面不算,一群人围着,他们只是普通的路人甲和路人乙。 周末那天,她精心地打扮一翻,苏九久借给她一条水蓝色棉布连衣裙,胸口两条带子长长的,系成蝴蝶结,走得太快会往后飘,是张开了的一双翅膀,像“哥伦比亚”电影公司片头那缓缓升起的女神。头发在脑后挽成一个髻,两侧留了几根下来,风一吹,爬上脸,是“相逢不语,一朵芙蓉著秋雨”的美学境界。室友还借给她一根蒙奇奇的手链,和一只浪琴的手表,配在一起叮叮当当地响,是曼妙的交响乐,伴随着他们叩响黑夜的脚步声。隔壁寝室的也发来贺电,并附赠上一包薄荷味的口香糖,万一接吻要用(基本上是用不上的),吻得一嘴余香。她感激涕零,无以回报,并着三根手指指着天,发誓道:“哪怕是‘霸王硬上弓’,今晚我也一定把他拿下。”同学们都重重地拍她的背,给她力量,说:“干!干!干!”差点没把她的肺给拍出来。她咳嗽着说:“一群女流氓。” 约在小通巷的咖啡馆见面,文艺女青年钟爱的地方,时常看见有打扮类似于苏九久之流的人出没。关键字是:棉布气质白宽大衬衫、棉麻暗花长袍、砂洗苎麻过膝裙、亚麻面料吊裆裤,是远看似乞丐、近看似三毛。锦绣对此品味可不敢苟同。但又羡慕可以把它们穿出档次来的人。那就是苏九久。苏九久是用“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姿态来做着“风花雪月”“纸醉金迷”的勾当。人人见了她,都以为她是从徐志摩诗里走出来的女子,带着民国时期的砚墨味与宣纸香;又像是从安妮宝贝书里走出来的女子,有着不为人知的过去和严重的自杀倾向。其实她再普通不过,九年义务制教育,她比谁都读得起劲,大学还靠奖学金,占尽了社会的便宜。 锦绣等梁景成左等右等老等不来,忍不住打电话过去催。他说:“哎呀哎呀,我忘了,不好意思。”“我上午还发短信提醒过你的不是吗?”锦绣说得眼泪都快下来了。“我不是跟你说过我得了选择性失忆症么?好多事情老记不住。”“你是单选我的事情记不住。”“喂,说话别这么酸溜溜的嘛,我现在马上过来好不好?你们先玩着,最多十分钟我就到。”锦绣浑身冰凉,心是一颗坠子坠到了海底,上面的水钻还在闪闪发亮。又等了一盏茶的工夫,梁景成才以救世主的姿态出现在锦绣面前。锦绣憋着委屈,说:“你又迟到了,不是说十分钟?”梁景成理亏,借口亦是枉然,便怂头怂脑地在锦绣对面的位子坐下,说:“其他人呢?不是还有其他的同学么?”锦绣没按照苏九久教她的说“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听说你要来,突然都不来了,不知道是不是乱想了我们的关系”,以此来试探他未来与她在一起的可能性。她把这绝好计策弃之不用,自作聪明地临场发挥,结合了下实际情况,气恼地说:“等了你这么久你都没来,他们都走了。”“等我干什么?我又不是主角?”“你已经反客为主了,”锦绣申饬道,“大家还以为你是看不起他们,所以才迟迟不来的。”把梁景成说得一愣一愣,简直不晓得怎么反驳,求饶道:“唉,是我不对,我不应该耍大牌。待会儿买个礼物送你,当是赔礼道歉,好不好?”她下巴一仰眼一白,说:“谁稀罕呀。” 又坐了会儿,两人都若无其事地呷着茶,实在不晓得说什么。梁景成建议道:“我们走吧,出去走走,给你选个礼物。”锦绣点点头,同他一起走了出来。时间已经不早,小巷里就只有一家小店还开着。梁景成进去挑了一张明信片,绿色的硬纸,上面有钢笔勾出的一棵树。他说:“这张你喜欢么?我选不好。”锦绣说:“都好,我随意,但你得在上面写点什么,不然不诚心。”梁景成便向老板借了一支笔,在上面写话。他捂着,不让锦绣看,要她背对着他,说:“你看着我我写不出来。”锦绣便转身去看店里其他的小玩意。一爿地不大,不但卖明信片,还卖一些玻璃小瓶子、植物笔记本、书签和纽扣样式的耳环,她东摸摸,西搞搞,样样都爱不释手,最后给自己挑了十张一套的印着风景的明信片。梁景成说:“买这么多干什么?”锦绣说:“送给我喜欢的人。就好像,我们曾经一起在那里旅行。”梁景成说:“那你喜欢的人有点多哦。”锦绣扑哧一笑,开玩笑地说:“水瓶座啊,既专一,又博爱。”“水瓶座?你怎么会是水瓶座呢?你应该是天秤座才对啊。”锦绣在心里“哎呀”一声,装傻道:“真的么?原来我是天秤座,我一直都不知道呢。”梁景成不可思议地望着她,说:“哇靠,你不是吧?”“幸好你今天告诉了我真相,不然我还一直被蒙在鼓里,天秤座水瓶座,都有一个‘ping’的发音,弄混啦。”还好她的反应快,不然被拆穿,以后再没脸见他了。 梁景成把写好的明信片给她,说:“回了寝室才能看,现在不行。”“为什么?我现在就好想看。”“不行,我不好意思。”锦绣心一惊,想,不会是写喜欢我之类的吧?他送她回学校,一路上两个人都少言,一会你走在前,我在后。一会我走在前,你在后。她问:“你平时话也这么少么?” “还好。只是有点累。” “我也是。” “这样不好么?” “怎么?” “就是不说话,会觉得无聊么?” “都好。”她的话只说了一半,全句应该是:和你在一起怎样都好。 到了学校门口,梁景成说:“好了,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咱们就在此别过吧。”锦绣咬着嘴唇,拽着包带,想,快啊,告诉他你喜欢他。但直到他坐进出租车里走了,她还一句话没说出来。她骂自己,思想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她迫不及待地从包里拿出梁景成送她的明信片,就着昏黄的路灯看,上面写着:“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天哪!”锦绣叫道,“这是啥呀!” 锦绣觉得再不可以这样坐以待毙。再晚,这货指不定就被别人给抢走了。正所谓“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一声吼”,一分钟也不可以等,提起笔来就给梁景成写明信片。她要把今天买的明信片一张一张地全寄给他,是一点一点地把自己的心都交给他。光是想想,就快乐得快要晕倒过去。哪怕他还没有回应她,她都感到快乐。爱与被爱都应该快乐。她一笔一画地写道:“梁景成同学,你身上有股好闻的柠檬的味道,我断定那是汰渍洗衣粉的味道。所以,我也开始用汰渍洗衣粉洗衣服,就好像,随时随地和你在一起一般。”写完,用笔一下一下戳自己的胸口,仰天大叹:“太矫情了。”赶紧把它藏进抽屉里,重新拿张来写:“梁景成同学,你从雪山走来,春潮是你的风采;你向东海奔去,惊涛是你的气概。”锦绣想,不对不对,应该是要夸他很高很帅才对。但直接写他很高很帅未免也太俗了。好像她就是喜欢他很高很帅一样。不过事实也确实是如此啊。人年轻些的时候,谁不是“外貌协会”的呢?她绞尽脑汁、苦思积虑,想了整整一夜,终于想到了最适合的表达,那就是:“梁景成,我喜欢你,我想和你在一起。”苏九久看了这张明信片,久久不说话,凝思着什么,锦绣以为她也是被这句话打动了,摸着她的手安抚道:“很浪漫对不对?我从网上看来的,这世界上最浪漫的事情,不是说‘我爱你’,而是说‘在一起’。”苏九久转过脸来,说:“我怎么听见的不是这样呢?世界上最浪漫的事情,不是说‘我爱你’,也不是说‘在一起’,而是说‘我——养——你’。”锦绣愤怒极了,用食指指着她说:“功利!你这女人实在太功利。功利得我都有点看不下去。简直是在污辱我心中神圣的爱情!”说完,当晚,就把QQ签名从“世界上最浪漫的事情,不是说‘我爱你’,而是说‘在一起’。”改成了“世界上最浪漫的事情,不是说‘我爱你’,也不是说‘在一起’,而是说‘我养你’。”改完好几日,也不见有人出来冒泡泡。以往改了签名,还会有几个仰慕者出来留言。现在是一个仰慕者也没有了。见了她,都唯恐避之不及,好像是写给他们看,在给他们下马威似的。 一提到钱,总不那么亲热了。 给梁景成寄完明信片,锦绣好几天都提心吊胆的。她后悔得不得了,怪自己太草率,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就把明信片寄给他,万一被他笑话、被他嫌弃、被他看不起,那可要怎么办?她一想到这里,就羞得用手捂住脸,简直要哭了。但又有种小小的期待,期待他会回应。告诉她,他也喜欢她。这样的概率也不是没有。她又不是长得不漂亮。有好些追求她的人都称赞她是美女,不晓得是不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她的美,是要用别样的眼光去欣赏。一般来说,理论之外的美,都要用别样的眼光去欣赏。得先了解她的人,才能了解她的美。却也是有些悲哀。灵魂是生在身体里的,又不是生在身体外的。不可能在脸上写两个字:好人。她在后悔寄给他明信片之余,又把剩下的七张明信片一同寄给了他。一不做,二不休!要做就要做得惊天动地、气壮山河。死也要像烈士一般地死,有尊严地死。 差不多等了一个礼拜,梁景成才出现。她在走廊里碰见他,竟有些认不出来,是想得太久,反而想不起他的模样。他低着头与她擦肩而过,速速地奔到校长办公室。锦绣跟着他,在外面等,想等个答案。无非是拒绝。她已经作好了最坏的打算。她的爱,是一颗石头扔进水里,“扑通”一声过后,就没了声音。她听见里面说:“哎呀,你这个很难办啊。”不晓得发生了什么事情。又过了一会儿,梁景成才兴高采烈地走出来,一眼看见她,说:“咦?锦绣,你怎么在这里?”话的后半段软了下去,想来是收到了明信片。锦绣的手没方向地乱指,说:“那个,刚好经过。”梁景成只是笑看着她,好像在等她往下说。她低声地问:“哦,对了,那个,收到了么?”他“嗯”了一声,说:“收到了。”锦绣尴尬地“呵呵”笑两声,摆摆手说:“你别当真啦,开玩笑的啦,和同学们打赌,真心话大冒险输了,你别当真。” “那是真心话,还是大冒险?” 锦绣打了一个结巴,说:“是大冒险。” 梁景成蹙着眉,说:“哦?原来是这样。但是,我都当真了。” “那,实在是对不起了,真的,对不起。”锦绣的下巴低得都要抵到胸口了,是真心地想把那些话收回,免得他说出伤人心的话来。 “对不起就完了么?你算不算是玩弄我的感情?”梁景成往前走了一步,锦绣连忙往后退一步,被顺势抵在了墙上。他分明就是在逗她,她却毫无还击之力。瞅着他,低低哀哀地说:“那你要怎么样吗?” “那就,将错就错,好不好?” 锦绣吃惊地看着他,还以为自己听错了,问:“你,你说什么?” 梁景成撇撇嘴,说:“当然我不勉强你,你并不是真的喜欢我,我知道。” “怎么会呢?我是真的真的很喜欢你。”说完又觉得和刚才说的话有矛盾,不自觉地摆摆手,把矛盾的想法打消掉——这时候了,哪里管得了那么多,什么“淡定是通往成功的道路”“淡定的女人最美丽”都让它通通见鬼去吧! “你只寄了八张明信片给我不是吗?还有两张呢?你送给其他人了,或是自己保留了。反正你只给了我你的八成,还留了两成给自己。”梁景成分析得头头是道,根本不给锦绣机会去解释。他说:“我一直没有打电话给你,是因为,我想等等看,你会不会把最后两张也寄给我。但是你没有。你让我觉得你不够真诚。” “天哪,不是这样的。那两张是因为我写坏了,”锦绣话说到此,见他根本就不信任的样子,便拼命地朝楼外跑,一边跑一边斜回身子,说,“你在这里等我,我马上就回来,记着,等我啊。” 索性就在今日作个了断吧。 还好,他在原地等她。 “给。”她大口喘着气,一额头的汗,“在这里。” 梁景成接过那两张明信片,“这两张写得不好,不准备寄给你的,可是你既然怀疑我的真诚,那我不得不拿出它们来当证据。幸好还没有扔掉,不然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其实,”梁景成一脸抱歉,“算了,没什么。”他把明信片翻过来看,上面的字让他不禁微笑起来。他轻声读出来,每一个音节都让锦绣羞愧难当。她面红耳赤,用手捂住脸,说:“别念了,求你了。”他拿下她的手,说:“好了,不念了。”又说,“那这两张一并给我吧,凑个整数。”“嗯,只要你别笑话我。”“不笑话你。”他的声音里突然有一种难以言语的温存。她察觉到了。 他仔仔细细地打量她,她倒也有几分好看。她这样的女生,美就美在生得恰到好处,是“增之太长,减之太短”“施朱太赤,施粉太白”,刚刚卡在那个节骨眼上,就那么巧。走到他旁边,也还算对得起他。两人站在那里,好半天不说话,暮色一点一点爬入走廊,把他们俩也包容了进去,是胶片里最亮的部分,只有惨淡的一抹影子,和一段纡郁难释的情事。梁景成问:“要不要去走走?”锦绣抬起头来望望他,温顺地说:“好。” 后来,锦绣把两个人的对话一字不差地告诉苏九久,还颇有些得意的样子。苏九久听了把她的手臂掐得淤青,说:“你怎么这么笨。你就说那两成你自己留着,有本事就让他自己来拿。跟了我这么久,一点皮毛也没学到。简直要气死我。”锦绣拍拍额头,痛心疾首,道:“哎呀,我怎么没有想到?错失良机啊。”苏九久冷笑道:“本来你是可以反败为胜的,可现在,你是一点机会也没有了。你就等着当他的阶下囚,把这牢底坐穿吧。”锦绣摆摆头,挥一挥衣袖,说:“罢了罢了,此事,甘之若饴也。” 那天他们只是在校园里漫天目的地走。成都初秋的天已经很冷。是寒气渗入到骨头里,皮肤都是湿湿的,像放在衣柜里太久的布,摸上去涩手。锦绣跟在他后面,怕与他并肩直,会紧张得同手同脚。以往也没有这样,被他知晓了心事以后,她在他面前就跟没穿衣服似的,没有了隐私。他回过头来看她,说:“你怎么跟日本女人似的?”锦绣快步跟上去,说:“鞋有些打脚。”他说:“既然这样,那找个地方坐坐吧。”说着,两人便在学校东门的荷花池塘边坐下来。过了开荷花的季节,荷花梗是死去天鹅的尸骨,脖子弯弯地栽进水里。余晖中,一眼望过去,密密匝匝的,像经历了一场劫难,池塘是一颗巨大的琥珀把惨痛的记忆都给困住了。他们看着湖面,都等对方先开口。幸而有人在不远处大声地朗读英文,不然两人都有一种不知身在何处的迷惘感。良久,梁景成才说:“你应该早一点把明信片寄给我的,我都要走了。”锦绣转过头看他,问:“走,走哪里去?” “去墨尔本,刚敲定的事情。” “哦,那很好啊,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好多人想出国,都没机会呢。”锦绣嘴上说着,思想却像被什么给魇住了,蒙蒙的,好一会儿没了知觉。是别人的说话,不是她自己。 “也许吧。去了那边还不知道是什么样,一切都要重新开始,想想,既兴奋,又害怕。”梁景成怅然地说。 “都安排好了么?那边的事情。” “安排得差不多了,就等着这边签字。喏,今天校长已经签了字。”他摸出一张表来给锦绣看,好像要证明他说的是真的。一看到那张表,锦绣才晓得自己这下是彻底无望了,拿着它,手有些轻微地颤抖,好像是医院的化验报告,宣布她得了癌症,没得治了。她说:“很好,多好啊。”顿了顿,问,“什么时候走呢?” “下个月一号的飞机。” “这么快。也好,早点过去,不晓得那这是什么天气,应该是冬天吧?还是夏天?我的地理最不好,哎呀,真是想不明白呀。”锦绣的声音一路低下去,只剩一丝游离的气,身子一寸一寸地往下矮,是一株水仙霎时间枯萎,挨不过芳华。她轻声探问道:“什么时候才回来呢?” “四年吧,四年以后回来。当然中途也会回来,春节什么的总要回来陪家人一起过。” “哦。”锦绣把表递还给他,不知道该说点什么。 “如果我回来,我就来找你,你会见我么?” “当然会。”锦绣望着他,说,“我就是怕再也见不到你了。”索性都坦白了吧,她到底有多么喜欢他,是比写在明信片上的更多,更多。 “会见面的。说不定,我还会专门回来看你。不是为了看父母,只为了看你。想你的时候。”他说得半真半假。锦绣只当他是在哄她,漠然地一笑,权当信了。但后来他真的为了她回来,她又不信了。 那是两个月以后的事情,他们开始谈恋爱,在电话里谈。每天上午十点左右,他都会准时电话她,“好像成了一种习惯,听你的声音。”“会贵么?要不然我打给你?”“不用,我这边便宜。”怕花她的钱,他硬是不给她他的电话号码。苏九久很不看好他们的感情。说:“远距离恋爱,迟早分手。”锦绣不与她争,其实自己心里也没错。她时常觉得,要不是他在墨尔本,他们也不会好起来。也就是说,是他在没有太多选择的情况下,选择了她。若他一旦有了选择,也就绝不会选她。毕竟两个人相处的时候太少,感情只是勉强拼凑出来的一幅图,缺的地方比填上的地方更多。又经不住心理暗示。就算以前两个人是有那么点意思,但也不像现在说出来的那么多,听着句句都像那么回事。苏九久劝她道:“你心里可要有一个打米碗,把退路想好。他要是在那边遇到个适合的,肯定立马就把你甩了。”锦绣嘴上响应着,一副很有城府的样子,好像吃亏的绝不可能是她,“哼,他的好点心思以为我不知道么?我一眼就能看出来,我只是和他周旋,看他到底耍的是什么花样。”她全然没有了少女的气度,是市井女人尖酸刻薄的嘴脸,“他找我,无非就是找个精神寄托,一点也不是出于喜欢。他要是喜欢我,怎么一早不来找我,偏这个时候来找我?当我傻,以为我不知道,那我就当不知道,看看他能和我玩到几时!我倒是无所谓,条条大路通罗马,偌大个成都,还怕找不到个好男人?他就惨啰,放眼望去,全是金发碧眼的洋妞,他看上了人家,也只怕人家看不上他。”她瞎诌着,一句也不作数。说出来,只是逞强。末了还嫌不够洒脱,补充道:“我和他呀,就是你耍我我耍你,苍蝇耍蚂蚁!”苏九久叹口气道:“你若真是这样想,那就好了。”好像她的心事,全瞒不了她。 梁景成其间为她回来过几回。第一回 是圣诞节。她以为就要一个人过。寝室里的女同学都结伴上街去了,她自愿留下来看门。自从同梁景成恋爱以后她就不大爱出去,越热闹的地方,她越是无处遁形,是一件冷冷清清的旧式月白色长衫,挂在文件柜里没人穿。她躺在被窝里看小说,梁景成已经一天没有跟她联系,她心里正在怄气。 突然接到一通电话,说有她的快递,叫她到学校门口来取。她想,最近没有在淘宝上买东西呀。但随即又觉得好像是买过,冲动型消费者,跟猴子掰包谷似的,买了就忘了。经常在网上乱七八糟地拍一堆东西,寄到后拆开她都觉得惊讶,怎么会想到买这个?一点用处也没有。她就是那么一个稀里糊涂的人,用过的伞永远不知道放在哪里去了。马马虎虎的性格,常吃了亏,也当是哑巴亏,顶多同人讲讲,把人讲毛了,替她打抱不平,她又挨过来劝人,讲好话,时常把自己放在一个很为难的位置,左右迎合着,就是没有左右逢源。 那日她挂上电话,拢上睡衣趿着拖鞋就去了,一路上冻得鼻流涕淌,碰见熟人,还用粗话和人调侃几句,最不文明的行为和最不雅观的模样,都被他尽收在了眼底。他那时喜欢着她,也都觉得可能。她见远处伫立一男子,那相貌,那身段,极眼熟,想认,又害怕,以为自己是在做梦。那梦如肥皂泡泡有彩虹的七色,水波一般一荡一荡地往上飘,一口气重了也可能把它吹破,她把脚步都放松了。 他背着手朝她笑,穿一件白色圆领纯棉T恤,外套一件宝石蓝毛绒开衫,衣服有被阳光照晒过的松松软软的干燥的气味,是从南半球来的人,带着海水的蓝,把成都灰蒙蒙的天都给漾出了一道碧波,像飞机在晴空划过的痕迹,久久不散去。他俏皮地对她眨眨眼,说:“怎么?才多久不见,就不认得我了?” “你怎么回来了?”她整个人都是钝钝的、矬矬的。 “你不是闹着要我送你圣诞节礼物么?实在不晓得送什么,只好把自己送给你,开心么?” 她答不上话,只琢磨着眼前这人是真是假。是有些像在梦里,一颗心还在空中浮游着往上飘。 他见她不语,问道:“怎么?不开心?” “不,”她说,“好开心。” 开心得她想放声哭泣。 “去哪里呢?”锦绣问。 “只要别在学校,被老师看见我就完了。”他顿了顿,说,“去开个房间,可以么?” 在去宾馆的路上,锦绣满脑子都是色情的画面。苏九久不就说过:“男人不黄,世界灭亡。”他也不是没在电话里提过。说得很有技巧:“如果我回来,你可以请假陪我几天么?”意思是叫她晚上连学校也别回了。她当时想,答应他,好像她很随便。她从来不是一个随便的人,发展过几个男朋友,都没进她的身子,活动范围仅限在上半身。有好几次冲动的时候,想到她母亲的话,也都按捺了下来——“你不确定他是你的最后一个男人,应当要轻易同他上床,不然分手后想起来,自己居然把贞操给了他,要后悔死。”苏九久说过:“你一旦同他发生了关系,就意味着同他的关系结束。你拖着他,迟早拖出感情,有一位美国的作家不就说过,‘世界是最持久的爱情,就是得不到的爱情’。”但若是不答应他,只怕他不会回来。舍不得孩子套不着儿狼。她哄他说:“嗯,陪你。”她知道她不是真的在哄,她不过是在哄自己——“我是在哄他”。 那天他们在宾馆的房间里坐了好久,说些不打紧的话,“澳洲热么?”“热。比成都热。”“哦,热啊,东西好吃么?”“还好,没成都的好吃,我在那边,天天想着吃火锅。”中途有几次冷场,两人都只望着彼此心领神会地笑。好奇在电话里话那么多,怎么见了面却热情不起来。是一种类似于陌生的感觉。不应该陌生的呀,她不是夜夜都梦见他?梦见他吻她。醒来发现不是真的,还流了一脸的泪。天暗下来,梁景成这才伸过手来握住她的手,紧得出了汗,黏糊糊地叠在一起,有一种不洁净的感觉。随即了两个人的身体,又有一种非常刺激的新鲜的感觉。这般年纪,是最疯狂的的年纪。身体年轻得像是一只北非公牛,看见抖动的事物就会发起攻击,直到撞得一身伤为止。梁景成问:“看电视么?”锦绣“嗯”了一声。他找到遥控器,屏幕“哗”地亮起来。没有声音,只是白晃晃的亮光,像清幽的水从他们身体上流淌而过。他径自过来吻她。 她笨头笨脑地问:“你爱不爱我?” “爱。” “真的?” “真的。”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不记得了,我有选择性失忆症。” “你总是单挑我的事情忘记。” 算了,在床上谈论爱情,永远不可信。 P.S.在感情上,锦绣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怀疑主义者”。她要是用这种“怀疑主义者”的态度去对待生活,说不定她还可以干出一番伟大的事业来。伟大的人,无不是先从“怀疑”开始的。只可惜她只用在感情上。一旦用在感情上,这个人便有一种泼妇相,男人往往最憎恶。 翌日两人晏起。锦绣拉开厚重的窗帘,风灌进来,那感觉糟透了。是一种宿醉未醒的恶心感,罪恶感随之而来。她问他:“今天怎么安排?”他表示不知道。她说:“去成都周边玩么?”他双手赞同,说:“对,走得越远越好。”他怕被人看见,他是瞒着他父母回来的,飞机票花掉了他几个月的生活费,回去还得努力打工挣回来。这一点,倒是让锦绣很感动,献身给他也值得。 他们去到成都周边的黄龙溪古镇。到了那里锦绣才发现自己身上没带钱。他朝她坏坏地笑,吓她说:“那你要很听话,不然把你扔在这里,不管你了。”锦绣知道他不会,也不抵触他,只装作怕怕的样子,满足他的虚荣心,说:“你别,我都听你的。” 后来,锦绣每要买一样东西,他就叫她求他。“求我啊。”听起来总那么色色的。锦绣孩子气地撅着嘴,“不买拉倒。”说着赌气要走,又被他拉回来,撞到他的身上,是间接的身体接触,两人忽地都热起来,呼吸全乱了。他语气有些狎昵,说:“咦?你还敢反招?那留你在这里,让你自己走回去。”锦绣狠狠地瞪他,一双眼是儿时玩的溜溜球,抛出的一下闪出五颜六色的光,很快又弹回手里。直嫌玩得不过瘾。“好好好,算我求你。”心里却比嘴上认输得更早。她望着他的钱使进使出,只恨这里卖的东西不够贵。 苏九久曾说:“男人在你身上花的钱越多,就越舍不得离开你。”刚开始她还总是不好意思花男人的钱,怕对方看不起她,送她一亲东西,跟打架似的要她收。听苏九久这么一说,她才恍然大悟,怪不得以前的男朋友同她分手,真是一丝丝的眷恋都没有。并不是她不够好,而是在她身上付出得不够多,就无所谓蚀本的问题。本来嘛,女人花男人的钱,天经地义,她是现在才懂这个道理,错过了好多段金玉良缘。如今在梁景成的身上去体现,但愿还不算太晚。 后来他走。去机场的路上她一直不看他,一看他就要哭。偏偏出租车里又在放陈升的《把悲伤留给自己》,真是应时应景。他搂着她的肩,说:“等我回来,嗯?”她瞅着他,是一只受伤的鸟看人的眼神,生怕你再伤害它。他心疼地把她裹得更紧,下巴在她的头发上蹭,说:“说不定我很快就会回来。就为了回来看你。”她懂事地说:“好,我等你。”到了机场,他换了登机牌,走过来俯下身,窃窃地对她说:“别给别人,知不知道?你是我的。”她满脸红霞飞,羞赧地说:“知道了。”他说:“你看你,脸红的跟关公似的。”他竟然取笑她,好像她的脸红与他无关。她故意说:“哟,要回澳洲了,看把你开心的。”梁景成说:“你这人怎么这样开不起玩笑?”她说:“你本来就是很开心的样子啊。”在她看来,他们应该抱在一起哭才对。 他过了安检,还回过头来看她。她手里提着包,把包从左边晃到右边,右边晃到左边,整个身子也跟着转,就是要他看不清她悲伤的表情。他打电话过来,半天不说话,两个人站得远远的,只有呼吸的声音,那么不无效。他半晌才说:“那我走啦?” “嗯,走吧。” 他倒退着走,一步一步地消失在人群里,直到看不见她,才轻轻地“吧”一声挂掉了电话。她转身,一边走,一边哭,用手背抹着眼泪,越抹越多,又接到梁景成的电话,他说:“我知道你在哭。” 她回过头看,问:“你在哪儿?能看见?” “不,我感觉到了。”他说,“我也在哭。” 挂上电话,头顶有飞机飞过,“轰轰轰”冲破云雾的声音,是要直直地撞到她的心里,撞得她血肉模糊。她仰着头看,好像梁景成就在上面,她用力挥动双臂,用一种很决绝的姿态。她根本不敢确定,下一次见面,又会是什么时候。说不定,再也不会见面,世事难料,谁知道后来又会发生什么。一想到当他回来,她已经嫁给别人,她就又想哭。她喜欢沉溺在她刻意营造的悲伤气氛里,被各种可怕的幻想折磨着——她坚信他们最终会分手,比如他的父母不同意,比如他被黑帮追杀,比如他出了车祸失去记忆,反正出错的总在他,不然不够悲情。她对爱情过于悲观,她把这感受对苏九久讲,以为苏九久会理解她,哪知苏九久说她是韩国电视剧看多了。还真是“喊你来赶场,你跑来抵黄”。 距离他上次回来十个月以后,他再次回来。又是搞突然袭击,出现在她没有防备的时候,又是丑的时候。她上完课回寝室的路上,带静电的头发四处乱飞,“阿拉蕾”式的圆形黑框眼镜衬得她的脸像飞饼。走着走着觉得有人跟着她,回头一看,竟是他,手上抱的书滑落下去,散了一地。他说:“你看你,书都抱不稳。”她看着他帮她把书捡起来,递到她手里,整个人都无动于衷,像被电击了,脑袋里“嗡嗡嗡”地响,咽了一口唾沫,耳朵才像被拔了塞子,听见了外界的声音。她问:“你怎么又回来了?” “还不是为了看你。” “为了我?”她说,“我好好的呀。” 他捏捏她的鼻子,说:“你真要我说出来么?难道你自己还不知道?还不是因为你生日到了,回来陪你一起过。” “生日?哪来的生日?”一说完立即想到那一回骗他。哎呀,她想,他怎么全记住了?还真是一个有心的人。她感动地望向他,说:“哦,对,我都忘了,看我这记性。” “有几个女生像你这么傻?” “别取笑我啦,真是的。”她想,他人都回来了,总不可能给他泼冷水,说不是她的生日。索性就这样吧。 后来他们去到宾馆,要出示两个人的身份证,锦绣心虚地问:“不是只要一个人的就可以了么?”前台服务生说:“对不起,我们这边不行。”“那只有换一家了,我没带身份证。”锦绣欲拉梁景成走,梁景成说:“你带了的呀,我刚才都看见了,就在你的钱夹里。”“啊?真的啊?我还以为我没带呢。”锦绣硬着头皮把身份证拿出来,迅速地递给前台服务生,然后不停地跟梁景成找话说,引开梁景成的注意力。幸而一切都很顺利,他甚至都没往身份证上看一眼。进到房间,梁景成的脸色陡然一变,把她摁在椅子上,躬着腰,脸对脸,直逼逼地看成她,问:“你为什么要骗我?”锦绣怔忡,说,“你,刚才看见了?” “嗯,你拿身份证的时候我看见了。” 锦绣涨红了脸,抠着手指,认错道:“是的,我是二月出生的。上回骗你,只是因为想见你。对不起。” “什么?二月出生的?” “对不起,请你原谅我。” “这么说,我这一趟白回来啰?”他站直了身子,喃喃自语道,“原来你骗了我这样多的事情,女人的心机真可怕。” “什么‘这样多的事情’?就只有这一件而已,而且又不是什么样原则性的问题,怎么可以那样说我呢?” 梁景成点点头,伸手去拿锦绣的手提包。锦绣屏着气,好像是要接受他的检阅,一动就会露出破绽。难道就因为这个事情他要跟她生气?那未免也太小气了。骗他,还不是因为喜欢他,他不会连这个都不懂。他拿出她的钱包,打开,变戏法似的抽出一张一寸照片,是他的。他把照片对着她,好像是找到了她的犯罪证据,并且是人赃并获。他严厉地说:“那这件事情呢?算不算是骗了我?其实我刚才看见的是这个,没想到,一问还问出了其他的问题,指不定再问下去,你连名字都是假的。”锦绣简直忘记了还有这张照片。自从他们在一起以后,她就把这张照片从床头撕下来随身带。是要随时记得起他的模样。时间久了,难免会淡忘,有时候忘得把眉毛鼻子嘴凑起来是一张别人的脸,再打乱了重来,又成了一张跑焦的照片,只剩下周围的风景是清晰的。她捂住嘴,讪笑道:“哎呀,原来在这里呀,我还一直没找到,害你多交了一张。”她很夸张地摆摆头,还在抵赖,“我真是太糊涂了,该死。”梁景成捏了一把她的脸,说:“你真是死了的鸭子嘴硬。”把她从椅子上拽起来,一只手搂着她的背,一只手圈着她的脖子,把脸埋进她的头发里,撒娇般地说:“我就是特别想抱抱你。”说得她心里酸酸的。她慢慢伸出手,沿着他的脊梁来回抚摸,说:“我也是。想你得很。” 那时他们好像是真的很相爱。说给别人听,无不夸他们的感情好。口口相传,他们的事情也成了一段佳话,人人都拿来做榜样,当正面教材来教育好些用情不专的人。 她渐渐也对这段感情产生了信心,一度以为他们可以这样走下去,到他回来,也还能这样走下去。直到后来她发现他不对劲,总不肯跟她谈未来。好像他的未来已经计划好了,里面没有她。她觉得意外,难道他真的只是跟她玩一玩?他又不是不晓得她玩不起。她曾旁敲侧击地对他说过她的爱情观,她觉得“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要流氓”,他当时也赞同,只是没有发表意见。她试探地问过他,等他回来,他们就结婚好不好?他找借口说:“工作都没定下来,怎么会想到结婚上面去。”他是连哄都不愿意哄一下她。哪怕只是许一个愿在那里也好。不然连等下去的理由都没有,她又不是王宝钏,苦守寒窑十八年,她的爱还没有那么伟大。她为此同他生闷气,好几天不接他的电话。她不接,他就一直打,打到他犯了旧病,她才原谅他。想,这人是拿着命来爱我。说说,又觉得他不那么坏。再作孽,也都不那么坏了。 如锦绣这般的女人,最容易宽寡别人。在淘宝上买的东西不如意,也从来不打差评。总是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想事情,同别人合着伙来骗自己,觉得这样换来了别人对自己的尊重,还是占了大大的便宜。对亲人、对爱人,与其说是谦让,不如说是谦卑,生怕被人在背后讲坏话,是典型的完美主义者。当然这样活得也更累,有苦说不出。她同梁景成分手的事情,也自然没同别人讲。一个人去到河边,抽了三包烟。她以前从来不抽烟,只是突然路过一个烟摊,想试试。有人来搭讪,以为她是小姐,问:“小妞,卖么?”她白那人一眼,吼道:“卖你妹啊!”她手上夹着烟,仰着下巴,放窄了眼皮望着河面,细细回想梁景成对她说的每一句话,每一句话都像针扎进她的心里,扎出无数个小孔来,血不住地往外冒,就是结不了疤。梁景成对她说:“其实,有些事情我骗了你。”他坐在床边,拿着手机,像是刚接过什么人的电话。她用一张毛巾擦自己刚洗过的头发,从卫生间里出来。 “哦,什么事情?” “其实。”他望向她,怯怯地说,“我在墨尔本还有一个女朋友。”风在他的背后,把白色的落地窗帘吹起来,屋外的紫色小花朵忽闪忽闪,像不停想往里探的小孩童的脸。后来她每每一想到他,就是想到这一幕。“去墨尔本之前我们就在一起了。在一起好多年了。她现在知道了我们的事情,闹着要自杀。”他说,“可是我不能伤害她。” “哦,还有这种事情?”忽然间,好像所有的迷雾都解开了。怪不得他硬是不给她他在那边的电话号码;怪不得每天都是上午十点左右电话她;(只有那时那个女生才不在他身边?)怪不得他每次回来看她,总怕被人看见。怪不得怪不得,现在想来全是破绽,怎么一直没有发现?还是说故意不去发现,怕深入地探寻下去会失去他?她镇定地问:“还有呢?还有没有别的事情骗了我?” “没有了。怎么,你不意外?”他好像比她还诧异。难道以为她会哭? “唔,是有些意外。”她走过来,脱下睡衣,开始一件一件地穿衣服。先是胸罩,咦?怎么突然小了?老是扣不上。然后是乔琪纱的连衣裙,到头那里就被卡住,褪不下去,也拉不下来。最后穿上棕色的丁字单鞋,也觉得有些打脚。怎么什么都不对?哪里出了错?她疑心着,拿起手提包,径直走出房间。梁景成追上来,拉着她的手臂,问:“你去哪里?” “出去走走,等会儿就回来。” “我不相信你还会回来。”他哀求道,“你留下,跟我讲讲,我们应该怎么办?” “我以为你已经决定好了。”她漠然地看他,“你不能伤害她,已经说得很明白了。” “她不知你。真的,哪一点都不如你。我和你在一起之后,才发现我一点也不爱她,当初和她在一起,只是因为她感动了我,她送我限量版的带明星签名的球衣,她托人从日本带回全套《多啦A梦》的原版漫画,她解决了我爸爸工伤赔偿和养老金的问题,最重要的是,连我去墨尔本留学的费用,都是她帮我出的。可是,你知道,感动产生不了爱情。那仅仅只是感激而已。” 锦绣简直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甩开他的手,诘问道:“我的天,你是小白脸么?”他像被人掌掴,整张脸都憋着劲,愤怒地看着她,说:“是哪一条法律规定,两个人在一起,只能是女人用男人的钱?就像哪一条法律规定,两个人在一起,只能是男人和女人!”她被他说得哑口无言,干笑两声,转身就走。 他倒是也没追上来。还是气着。不知道到底是谁对不起谁?她只觉得好笑。爱了好些年,白爱了么? 她疾步走,老走不成直线,撞到路人身上,一个劲地说:“对不起,对不起。”梁景成打电话过来,她一直不接,是要气出他的病来才好。他死了都不解气。后来他发来好几条短信,长长的字,是排成队的黑黑的小蝌蚪,游进她的心里,慢慢长大,变成一只一只小青蛙,喉咙一收一收地叫着,闹得她心神不宁。 “锦绣,我是真的爱你。老早就开始爱你。只是我不说。那次送你回宿舍,问你要了电话,回家我就想打给你,想想又觉得这样不对,无论是对我的女朋友,还是对你,都不对。后来你写明信片给我,我一直没回你,怕管不住自己,要同你私奔。你这样的女人,仿佛是南迁的鸟,随时都有远走高飞的可能,总叫人有些神往。再后来在走廊里遇见你,我突然明白有些事情上天注定了的,与其作无谓的抵抗,倒不如乖乖地束手就擒,说不定命运还能善待你,看在我们真心相爱的分儿上。”第一条短信在此完。 “但命运从来不会善待坏人。我就是坏人。我既想要你的爱,又想要她的钱。我很直接是不是?我只是想用她的钱来满足你,这样也不对是不是?反正我做什么都已经是错,还解释什么呢?把错都推到你的身上,更叫你看不起了。”第二条短信在此完。 过了一会儿,他似乎反省了一下,又发过来一条,证据已经软了下来,似乎在求她:“锦绣,给我一点时间好不好?我会把这件事情解决好,等我。” 她木愣愣的,把手机放回包里。坐在路边的长椅上,看着自己的脚发呆。又过了一会儿,她才站起来,失魂落魄地走回学校。她想,好吧,再给他一点时间。看在他们相爱的分上,再给他一点时间。 她在等待结果的日子里度日如年,以泪洗面。怕被同学看见,请病假回家休息。她母亲忧心忡忡地看着她,不晓得她出了什么事,眼睛总是肿肿的,还撒谎说是眼线画花了。问她是不是同梁景成闹了别扭,她也不说。她是连说话的力气也没有,不晓得是不是被判了死刑。过了好些天,她终于忍不住,打电话给他,他接起来,好像有些意外,她居然会来找他。他似乎把他之前说过的话忘得一干二净。那不过是他动情时的诳语,哪里能去相信?!就她傻。她冷笑一声,挂掉电话,“吧”的一声,好像是关电视的声音,一瞬间屏幕里的画面全没了,她的故事在这里也就结束了。 那天挂掉电话,她去到河边,抽了三包烟,一根接一根,手指一空就好像会失去什么东西。她发短信给苏九久,说:“他哮喘犯了,死翘翘了。”苏九久回过来:“啊?就这么挂了。” 她想,只有他死了,她才继续精彩地活。 她的人生才刚刚开始,不是么? 第9章 第二场 给苏九久的一枝玫瑰 成熟的人可以为了高尚的事业而卑微地活着。 ——塞林格 颜子乐的弟弟从大凉山支教回来了。他叫许子夏。 苏九久挺着七个月大的肚子,帮忙张罗他回去城后的工作问题。颜子乐两个星期没有回家,说是去兰州出差,却把车也开走了。她只得坐公交去一位大学校长的家,那校长是她的远房亲戚,已经远到寻不着最初的干系,曲里拐弯地隔了好几代,只听说过有这么个人,没见过一次。她厚着脸皮提着上好的普洱茶去拜访他,普洱茶是她专门托云南的朋友寄过来的,因她祖上有人曾是有名的茶商,故对茶也略懂一二,能泡得一手好茶,她忍着下腹的坠胀感给校长一家表演茶艺:一温壶,二注茶,三刮沫,四注汤,五点茶,六闻香,七品饮,每一道工序经过漫长时光的雕琢都变得妙不可言,连同她灵巧的手指也像一件活生生的艺术品。校长不得不对她刮目相看,从面记住了她的名字及所托之事,翌日便给许了夏安排了个助理的工作,合同一签就是四年。 许子夏嘴上没说什么,闷不吭声地用手轻轻转动腕上的表,心里对苏九久却是徒然增添了几分敬意。她脱下呢子大衣,坐到许子夏旁边,身体里的热气从毛衣的领口往外冒,因皮肤白,整个人都像一块蒸熟了的发糕,闻着香喷喷的,捧手心里软软又暖暖的。他从裤袋里摸出一块手绢,手绢的一角上绣着一朵水红色的玫瑰,他把手绢递给她,她也不接,推了一把,说:“不用,我好几天没洗头,该把你这么漂亮的手绢给弄脏了。”许子夏没动,执意要她收下,她看了坐在小板凳上剥花生的婆婆一眼,语气里半是责怪半是亲昵地说:“好,你看子夏这倔劲。”许子夏干脆把手绢往她手上一塞,径自走开了。 婆婆手上剥着花生,老花眼镜一路滑得快到鼻尖上,半仰着脸来看苏九久,眼睛一半在框里,一半在框外,便把表情也遮去了一半,她说:“你倒是什么都好。”后半句话没说出来,苏九久大抵地能猜出,“怎么就是让颜子乐不满意?”苏九久搭讪着笑笑,转眼望见许子夏站在院子里抽烟,那背影与颜子乐如出一辙,只是肩膀更加宽厚,哪怕穿着针织套头衫,松松垮垮的,迎着阳光也能隐隐约约感觉到身体蜿蜒曲折的轮廓。她虚眯着眼,盯得入了神,许子夏转回身子来,与她的目光相遇,两人有须臾的尴尬,赶紧又把脸侧向别处,许子夏知道,她是把自己当成哥哥了。因此,他竟有些恨起哥哥来。 “许子夏随母姓。”颜太太说。颜太太的上海口音很重,哪怕来了成都二十几年,仍说不来四川话,出去买菜还被人当外地人讹诈,她一面淘菜一面对苏九久讲道,她怀上许子夏的时候一心期盼会是个女儿,提前跟颜湛全商量好这孩子随她姓,好像是要为许家保留一条根。她是想,总不能让颜家把好处都捡完了。颜湛全见她肚子小小得撑不起衣服,也以为是女儿,便随她去,应允了她。没料到,生下来又是一个儿子,颜湛全不太情愿,但又不能食言,他一直以“君子”自诩,便是儿子,也随了母亲姓。再后来,这竟成了他的心病,他每见到许子夏,总觉得他是颜家的叛徒,就尽其所能地对颜子乐好,久而久之,明里是一家人,暗里成了两个阵营,颜太太与许子夏一个阵营,颜湛全与颜子乐一个阵营,每遇矛盾,双方争执不下,一般都是牺牲许子夏的利益来保全大局。所以,许子夏二十四年来,活得很是憋屈。颜太太突然停下动作,耸起一边肩膀抹了抹脸,脸上不知是淘菜溅起来的水,还是泪,她说:“谢谢你对子夏的事那么上心,除了我,对他好的,你还是第一个。”苏九久摸不着头脑,笑笑道:“一家人,应该的。” 苏九久吃完饭就要去河边散步。往常都是婆婆陪着去,但这几日婆婆的腰疼犯了,走两步就得歇一歇,便让许子夏陪着去,许子夏总是走在前面,距苏九久一米左右的距离,好像避嫌一样的,走五六步,才回过头来看苏九久跟上来没有。苏九久走得很慢,走轻了,便把一只手搭在河边的石栏上,望着河面,一望就是好一会儿。许子夏那时候总是不自觉地在裤包里掏东西,大概是想掏出一根烟来,打发一下时间。他极力地掩饰自己如此醉心于这样的时刻。只有他们两个人。 许子夏下乡支教前比颜子乐更要白,皮肤薄薄地贴在骨头上,能看见里面的筋脉。且一张脸上透着女气,双眼皮褶子摺得很深,眼梢又有些往上吊,直插进云鬓里,像极了戏里走出来的人。因在家里受了气,变得少言寡语,反正说什么都是错,便索性不说。一个人一旦过于沉默,要么是个天才,要么是个蠢货。许子夏介于两者之间,就比寻常人多了几分单纯,但这单纯寻常人又读不懂,以为这“纯”就是“蠢”,总是另眼看他三分,一分鄙夷,两分同情。 一日又到散步的时候,许子夏还未下班回家,只得苏九久一个人去。她本来也不希望有人跟着她,她只能利用散步的时候清静一会儿,想想下一步怎么办。她踱步在河边,累了就找张石凳坐了下来,她手往呢子大衣的内包里一摸,摸出一根烟,没有打火机,似乎也没有要抽的意思,只是放在鼻上闻,余光中瞥见一个人正向他走来,穿着深咖啡色的牛皮鞋,她一眼便认出了这鞋子,这是她一个星期前送他的,她擅自扔掉了他以前的白色球鞋,把新鞋放到他的房间门口,他早上起床走出房间,看见这双鞋鞋头锃亮,好像是一个人露出满口洁白的牙在对他笑。她觉得,一双鞋是可以代表一个人的尊严的,特别是男人。她一面绣着十字绣一面对颜太太说:“都是接触一些体面的人,连一双体面的鞋也没有,怎么可以?”颜太太点头赞许道:“还是你想得周到。” 回过神来,许子夏已走到她的眼前,她不慌不忙地把烟收回到原来的地方,头也不抬地微笑着说:“嗨。”他手抄在黑色羊毛大衣口袋里,因为冷把脖子缩得很短橄榄绿的围巾围得很高,遮住了嘴唇,只露出一双眼,眼里都是不解。他是少有眼带卧蝉的男子,随意望向何处,都像是在深沉地思量,总不忍心对他说太多的话,怕扰乱他澹宁的内心世界。苏九久被他盯得有些发毛,说:“这么一直看着我,莫非你有读心术?”许子夏默然地看着她,苏九久问:“你读过《小王子》吗?曾经有人说我像里面那只狐狸。”许子夏问:“是因为漂亮吗?”苏九久咯咯地笑起来,听起来倒像是一句夸人的话,问他:“难道你以我为是狐狸精?”许子夏慌张地解释道:“当然不是这个意思,你别误会。”她抬起一只胳膊来,说:“扶我起来吧,我的脚都坐麻了。”许子夏略微有些迟疑,伸出一只手来,缓缓摊开掌心,十根纤长而饱满的手指,像一朵缓缓开放的花,搁在她的面前,她一低眼,便读出这人是一尘不染的,从里到外都如这掌心的纹路一般一目了然。苏九久扑哧一声笑起来,说:“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是要邀请我跳舞呢。”许子夏缩回手,好像被打了手板心,在衣服上蹭蹭,苏九久还在笑,问:“子夏,你没有牵过女生的手吗?”许子夏不答。她自顾自地继续问道:“那么,你没有恋爱过对不对?”许子夏还是不答。其实她无意去打探他的过去,或是要走进他的内心,纯粹只是问着好玩,这玩里缺少一份真诚,显得有点咄咄逼人。她是没有意思到这一点的。还以为自己好聪明。许子夏幽幽地说:“我哥哥让我离你远一点。”苏九久听了先是一愣,原先的笑不能及时收拢,又干瘪瘪地继续了两声,歪着头斜眼看他,说:“他说的是对的。”她伸手拽住他的一只手臂,但他的力使劲站了起来,用手拍拍屁股上的灰,慢悠悠地往回走去。许子夏叫住她:“等一下。”她停住脚,半转过身子来,好奇地打量他,好像打量一个陌生人。他拉下了围巾,把嘴露出来,生怕一些话被遮挡住而变得含混不清,他说:“但是,我想和你在一起。” 颜子乐回来了。换了一件衣服,又要走。他说:“公司派我 太多的话,怕扰乱他澹宁的内心世界。苏九久被他盯得有些发毛,说:“这么一直看着我,莫非你有读心术?”许子夏默然地看着她,苏九久问:“你读过《小王子》吗?曾经有人说我像里面那只狐狸。”许子夏问:“是因为漂亮吗?”苏九久咯咯地笑起来,听起来倒像是一句夸人的话,问他:“难道你以我为是狐狸精?”许子夏慌张地解释道:“当然不是这个意思,你别误会。”她抬起一只胳膊来,说:“扶我起来吧,我的脚都坐麻了。”许子夏略微有些迟疑,伸出一只手来,缓缓摊开掌心,十根纤长而饱满的手指,像一朵缓缓开放的花,搁在她的面前,她一低眼,便读出这人是一尘不染的,从里到外都如这掌心的纹路一般一目了然。苏九久扑哧一声笑起来,说:“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是要邀请我跳舞呢。”许子夏缩回手,好像被打了手板心,在衣服上蹭蹭,苏九久还在笑,问:“子夏,你没有牵过女生的手吗?”许子夏不答。她自顾自地继续问道:“那么,你没有恋爱过对不对?”许子夏还是不答。其实她无意去打探他的过去,或是要走进他的内心,纯粹只是问着好玩,这玩里缺少一份真诚,显得有点咄咄逼人。她是没有意思到这一点的。还以为自己好聪明。许子夏幽幽地说:“我哥哥让我离你远一点。”苏九久听了先是一愣,原先的笑不能及时收拢,又干瘪瘪地继续了两声,歪着头斜眼看他,说:“他说的是对的。”她伸手拽住他的一只手臂,但他的力使劲站了起来,用手拍拍屁股上的灰,慢悠悠地往回走去。许子夏叫住她:“等一下。”她停住脚,半转过身子来,好奇地打量他,好像打量一个陌生人。他拉下了围巾,把嘴露出来,生怕一些话被遮挡住而变得含混不清,他说:“但是,我想和你在一起。” 颜子乐回来了。换了一件衣服,又要走。他说:“公司派我去台北,这次要去一个月。”苏九久一句话没说,只是拿起他刚换下的衣服去洗。颜太太叫颜子乐吃过饭再走,颜子乐推说来不及,颜太太倒不管他是不是说的谎,心疼地怨道:“倒不如换个工作,没什么人这样折腾得起。”颜子乐余光瞥了一眼苏九久,说:“现在不是多了两张嘴等着吃饭吗?”颜太太转回头望着苏九久,讨好地笑笑,微微摆摆头,安慰她似的。苏九久当做没听见,更没看见,折身从储物柜里拿出一件黄色的雨衣来,让颜子乐随身带,她说:“听说台北多雨。”颜子乐懒得理会,穿好鞋,拉开门便走,徒然留下苏九久站在原地,举着雨衣,半天也放不下来。颜太太为了收场,拿下那雨衣,说:“现在还有雨衣,我们那会儿只得打伞,要是骑个车的多不方便。”苏九久笑笑,说:“我买了三件,爸爸一件,子夏一件,子乐一件。”颜太太也笑笑,说:“不公平,偏偏就没给我买。”后来晚上大家都睡下了,颜先生才悄悄地对颜太太说:“你脑子转得太快了,不过谎扯得不大圆,你说我们那会儿,怎么会没有雨衣呢?”颜太太叹了口气,说:“我不也是给逼急了吗?你没听见,子乐又把车开走了么?”颜先生吃惊地说:“我倒是没听见,我光注意你说话去了。”颜太太望着天花板,呆呆地说:“但愿九久也没听见。” 苏九久两个星期没有看见许子夏。他们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却连照面也打不到卫个。也许是许子夏故意躲着不见她。他确实很难去面对她,他说:“我想和你在一起。”实在太引人遐想了。她坐在洒满阳光的庭院里,埋头绣十字绣,一针一针地,扎到心里头,不痛不痒,胀得难受,如针灸一般,拔下来整个人倒是比以往通透许多。她入下手中的活,打了个哈欠,用手支住头,闭上眼睛假寐了一小会儿,再睁开眼睛时,许子夏就站在他的面前。她花了一些时间去辨认他,他是和照片上不太一样的。 在他回来之前,她就常听颜太太提起他,挽毛线的时候,掩咸菜的时候,听《女驸马》的时候,无时无刻无孔不入地,生怕这个家把他给忘记了。颜先生就从来不提他。那时候,颜太太在等待许子夏,苏九久在等待颜子乐,两个在等待中的女人,度日如年般地挽毛线、腌咸菜、听《女附马》,不时翻开老相册,以便把他们的样子记得更加深刻。只是许子夏的照片里是那么单薄的一个少年,而现在,眼前的他似乎已经脱胎换骨,变成了另外一副模样,这副模样足以让苏九久看上去好几个时辰,好像在阳光下的万花筒,不停地变换花样,每一种都是崭新的美。 苏九久定了定神,说:“嗨。”许子夏蹲下来,看她手中的活,问:“你在绣什么?”苏九久下意识地把它翻一了面,掩藏住它的花色,说:“绣着玩的,没什么。”许子夏顿了顿,问:“是送给我哥哥的吗?”苏九久没有说话。许子夏抬眼望着她,说:“你这朵玫瑰不带刺的。”苏九久偏偏头,还没来得及思考他话里的潜台词,便感到腹中一阵疼痛。她揪住许子夏的衣领,叫道:“不好了。”许了夏低头,见一股血从她的裤管里流出来,他想,糟了,哥哥还没回来。 第10章 “是个女儿。”颜太太对苏九久说。 苏九久难产,生了近十个小时也没生下来,血哗啦啦地从下体涌出来,像爆开的自来水管,只是这身体里的水不够充盈,没两下就旱得裂开了缝,她清清楚楚地感觉到这缝里隐藏着巨大的痛苦,这巨大的痛苦正逐渐把缝撑成一个大口子,硬生生地要把她撕裂。她抓住医生的手,医生以为她是想要他救她,其实不然,她用尽所有的力气,央求道:“请你保住孩子。”说完便晕了过去,这一晕就是两天,所以人都为她捏了一把汗。 苏九久醒过来,眨巴了几下眼睛,动了动手指,确定自己还活着,便放心地闭上眼睛把脸往青光的一面一偏又睡了过去。当她再醒来的时候,颜子乐就坐在她的对面,失神地望着她,她在心里一笑,想他还是回来了,应该说点什么,又觉说什么都有邀功的意思,便什么也没说。颜子乐见她醒了过来,一时半会儿也不知该说什么,就只是那么相互看着,看得有点不好意思了,局促地轻轻一笑,说:“辛苦你了。”苏九久没料到他会那么说,不知他是出于感动还是出于感恩,拿捍不准他的心态,只好淡淡地说:“那么远,你赶回来,才是辛苦了。”颜子乐像是有些动容,把眼光放到窗外的树梢上,突然站起来,说:“我去给你买点水果。”苏九久用眼睛反了一眼床头柜,床头柜上放满了苹果、梨、香蕉。颜子乐说:“我再去买瓶水。” 他差一点就投降了。苏九久望着他的背影想。 所说许子夏现在兼做大二的辅导员,正逢学校大考,忙得不可开交,索性直接搬去了学校。家里没了许子夏,也不见得多了份冷清,他在家里本就若有若无,现在离开,好像是腾出个空地给这新生命以彻底地撒欢。这新生命真是讨人的喜欢,见人总是乐呵呵地笑。 颜子乐给孩子取名为颜未宛,原因是她早早地来到这个世界,颜子乐都还没有作好当父亲的准备。他久久地端详这孩子的模样,简直是同他一个巴掌拍下来的,她不应该是这般模样,她应该拥有一张陌生的脸及不知出处的五官,每一处相似的部位都是对他无情地控诉及隐形地挑衅。他长时间不说话,表情冷漠,没有人敢加以安慰,怕他的悲伤一触即发。但事实恰恰相反,他只不过是在自我谴责,原因是他竟然因为这孩子确实是他的杰作而感到快活,哪怕是一丁点的快我没有都令他对自己充满了愧疚感和失望,要知道,原子弹爆炸后留下的辐射,可能伤其终身。所以,在他反省过后,他很快就感到前所未有的耻辱,这耻辱足以让他拥有惊人的力量把孩子及孩子的母亲一同击得粉碎,甚至消失殆尽,好似要杀人灭口、销毁证据,把这段羞于见人的历史从他生命里彻底抹杀,手脚干净又利落,无任何蛛丝马迹可寻,纯粹到可以说服他自己,他从未遇见过苏九久。 是的,他从未因为一场突然的大雨而想要喝一杯咖啡,他从未拿着外卖的咖啡站在咖啡馆的落地窗外看雨打在路面上的样子,他从未转身去看咖啡馆里挂着的时钟,他的手腕上明明就有手表,他只是没有养成看表的习惯。 就在那时他不经意地看见苏九久坐在咖啡馆的落地窗后面读一本博尔赫斯的小说集,她穿着浅紫色光泽如丝的苎麻长褂,配着一根缠了两圈的青色琉璃项链,双腿蜷在沙发上,书搁在大腿上,手摸索着去拿桌上的葡萄。当时他就该走的,他还有一堆事情要去处理,但他却没有,他出于对苏九久的欣赏,拖开眼前的椅子会下,身子侧着,一只手放在桌子上,手指波浪似的敲打在桌面上,假装在看前方。那天他该才能也不做的。他时常想,没有苏九久,没有孩子,他的生命完美如初,一如从前一般,永远只是做女人们心中那遥不可及的白马王子。 而如今,他什么也不是,顷刻之间失去了所有的价值。连挣钱的目的也变得格外茫然。他从来不是逆来顺受的人,明白报复的唯一办法就是对她们冷若冰霜,但现在,他却对孩子爱不释手。 他已经好久没有去过小薇家了,小薇该急了。 满月酒的那天许子夏回来了,许久未见许子夏,苏九久竟然觉得他长高了。许子夏想抱抱孩子,孩子却哭闹着不肯,只和颜子乐好。许子夏说:“这么小,她就只认她爸爸了。”说得颜子乐很是骄傲。苏九久问他:“最近好吗?也不见你回来。”许子夏说:“很好。”他摸摸孩子的头,说:“谢谢你给我的工作。”苏九久觉得他说的话有些见外,说:“哪里是我给你的工作?”许子夏没吱声,苏九久继续说:“我才该谢谢你送我去医院。”他的目光停留在她的脸上很久,突然俯下一些身子,说:“嫂子,你瘦了。”苏九久还以为他是要吻她,身子微微往后倾,避开可能的亲昵,紧张地看着颜子乐一眼,还好他一心只在孩子身上,根本没有在意她和许子夏的举动,若是稍留神一些,便能察觉出什么来的,尽管他们之间根本没什么。苏九久用手背摸摸绯红的脸,说:“好像是瘦些了。”其实她怀孕的时候也不胖,从背后看根本看不出来是孕妇。不然许子夏也不会对她有妄想,他又不变态,专门看上肥胖过度的女人。 酒席上颜子乐喝多了,吐了苏九久一身。苏九久十分狼狈,刚好孩子也在闹瞌睡,只得早早地抱着孩子先回家。刚到家换下衣服,就听铜陵有人回来,她以为是婆婆,却没料到是许子夏。许子夏说:“我回来拿点东西去学校。”苏九久“哦”了一声,也不知该说什么好,许子夏问:“孩子呢?”苏九久说:“睡着了。”许子夏点点头,走进自己房间,先取下挂在墙上的木头玩具手抢放进随身的背包里,再开始大包小包地打理东西,苏九久依在他的门边,说:“看样子,你是不打算回来了,连小玩意都拿走了。”许子夏说:“等需要我的时候再回来。”苏九久欲言又止,怎么站都觉得不对,问:“学校的情况好吗?”许子夏说:“很好。”苏九久觉得这样一问一答没意思,转身回到客厅里,给许子夏泡了一杯茶,就搁到茶几上,许子夏提着行李往外走,苏九久叫住他,说:“茶喝了再走吧。”许子夏没应声,苏九久跪在茶几前对着杯子吹了吹热气,又抬起脸来望着他,她的脸在升腾的雾气后面看起来如梦似幻。她说:“茶是上好的龙井,你最喜欢的茶。” 许子夏端起茶杯,站在庭院里,庭院里的植物处于休眠期,苏九久说:“夏天的时候,这里会是玫瑰园。”许子夏向往地说:“你把家弄得真好。”苏九久耸耸肩,说:“他不一定喜欢,他从未提过关于花的事情。”许子夏说:“不一定非要让他喜欢。”苏九久看向他,四目相对,顿时没了言语,一下子沉静下来,下午总是很沉静,邻居们都在午睡,什么声音都没有,一切都静止不动,像一潭深不可测的湖水,越是静,越是引人入胜。 许子夏喝了一口茶,满嘴的芳香,不由得感叹:“真静啊。”苏九久不开口,只是略微点头,她很怕打破这样的沉静,她对沉静总是很着迷,尽管此时她的心底响起了最动人的旋律。许子夏看着手腕上的表,说:“时间不早了,我要走了。”苏九久把脸移到别处,交叉握住双手,好像不忍心看他离去的画面。“嗯,再见。”她说。 许子夏走了两步,又转过身来,他说:“有些话我不知道该不该对你说,有些事情,你也许不知道更好,但是我觉得,这样对你不公平,我的意思是,有一个女人,她出现在今天的酒席上,她是不该来的,哥哥无法让她走。”许子夏中间顿了顿,看着她的表情,她什么表情也没有,只是慢慢转回脸看他,他说:“所以,他只得让你走。”苏九久把他的话在脑子里过了好几遍,才反应过来,说:“哦,怪不得吐我一身,故意的呀。”许子夏往前走了一步,想知道她是否要哭,他可以把肩膀借给她,任何的时候。但是她并没有想要哭,她淡淡地问:“她叫什么名字?”许子夏说:“小薇。” 苏九久从来都是知道小薇的,她只是不说。她见过那女人一面,在超市里,她站在颜子乐的旁边,重心放在一只脚上,斜倚着酒架,模样已经很模糊,只记得一双腿挤在黑色渔网袜里,肉太多从洞里漏了出来,好像是这袜子本来不是渔网的,而是被她给撑开的。想到这里,她不禁笑起来。许子夏见苏九久在笑,那笑在他看来无疑是对痛苦的掩饰。他走上前,伸出一只手来想要触摸她的灵魂,她的灵魂一定在她镇定的外表之下泣不成声。他说:“别这样,你的样子让我害怕。”苏九久说:“那我应该什么样子呢?”许子夏没有说话,他居然有一些希望她哭,她一哭,他便可以把手指放到她的脸上,爱怜地划过她的心上。但她始终在笑,悲伤的人不应该笑,那总是认人觉得更加悲伤。她说:“谢谢你告诉我,我没事。”许子夏垂放下他的手,有些沮丧地问:“为什么不离开他呢?”苏九久摇摇头,说:“你不明白的。” “是因为孩子吗?” “你不明白的。” 许子夏沉默了片刻,脸色阴沉下来,说:“难道,是为了钱?” 苏九久模棱两可地笑了笑,说:“你哥哥这么告诉你的?” 许子夏忽然醒悟过来,说:“不是。你是为了爱。你爱他,是不是?” 苏九久不置可否。 许子夏花了一些时间来平静自己。这是他最不想得到的答案,这答案比一切的阴谋都来得迅猛。爱情总是要人的命。她命都可以不要,更何况是尊严。他说:“有些话也许很残忍,但是你必须得听,每个人都得有知道真相的权利。他以前亲口对我说过,要不是因为孩子,他永远也不想再见到你,永远。”苏九久用手捂住他的嘴,把脸凑近他,说:“嘘,小声点,孩子醒了。” 许子夏离开后,很长时间没有回来过。 第11章 苏九久时常想起那个下午,她第一次离许子夏那样的近,近到可以看清楚他脸上的细纹,原来他的唇边也有如此多的细纹,她还一直以为他只是一个孩子。也许她从未把他当做一个孩子,不然她也不会如此地为之心动。其实他走以后的那些日子她总是想着他。她有很多男人可以想,她曾经的情人们,在她结婚之后仍然想跟她好,她是一个让人难以忘怀的女人,最晓得男人心理和身体的敏感区,简直就是女版的“花花公子”,值得所有女人去尊重、敬仰、崇拜,就算有一天她死了,女人们也该轮流着去她的坟上献花,以表扬她对社会产生的深远影响——不是只有男人可以花心,女人一样可以。然而此时此刻,她却只想着许子夏。因为他孩童般的单纯,还是因为他宽阔的外表下藏着一片海,她不得而知。反正,她就是老想着他。后来,在两个月后的一个下午,当她在街上遇见他和一个女孩走在一起时,她半天也回不过神来,有一种被骗了的感觉,原来他这样的男子,也同一般男子无异,也是喜欢女人的——就连他喜欢女人,她也是妒忌的。她试探性地问颜子乐,许子夏何时准备成家,颜子乐说:“他从来不对我们说关于他的事情,我以为他会对你说。”苏九久说:“他干吗对我说?”颜子乐瞅了她一眼,说:“因为他跟我说过,你很好,要我好好对你。”苏九久听后非但不感激许子夏为她说情,反而觉得许子夏真是多事,说这些话不是把她看得很可怜,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就如叔本华说的,“一个人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到死为止所能遭遇的一切都是由他本人的事前决定的”。那么,她是先可恨,才变得可怜。她开始怀疑许子夏以前是不是只是在同情她,她回忆每一个细节,处处都有同情她的痕迹。她现在有产后抑郁症,想到什么就能举一反三,越想越坏,最后,她差点哭起来,当然,她说服自己必须要坚持,终有“拨开云雾见明月”的一天,所以,她总是在笑,有点看谁笑到最后的意思。 颜子乐奇怪苏九久老是笑,那笑看起来一点也不友好,像藏着一把锋利的刀。苏九久很有手段,他不是不知道,当初他们结婚,也是因为苏九久找来了女子维权中心的人为她撑腰,差点就把他告上法庭。他走到今天不容易,他不想因为她就一败涂地,只得硬着头皮娶了她。她倒是不讨厌,不光是对他好,连帮他的亲戚好友办事都是又精心又周到,给他在外面留了一个好名声。但是,因为她选择的方式方法有些卑鄙,他总爱她不起来,只是孩子很乖,上天也不算太亏待他。 但他依然跟小薇约会,他把所有的情欲,包括对苏九久的,都发泄在小薇身上,他不想碰苏九久,一碰,就代表他认输了,他绝不认输。哪怕他已所剩无几。 有那么好几次,苏九久睡着了,他的手在半空中,透过夜的影子抚摸她的轮廓。她的头发黑而浓密,直泻而下到腰际,像有一帘瀑布随在身后,还未靠近,一股宜人的水汽就扑面而来。刚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会情不自禁地把脸埋在她的头发里去,十分贪婪地想要把她身体里的甜蜜掠夺得丝毫不剩,她对他的蛮横一再妥协,除了妥协她能怎么办?把他推倒在地?还是用力咬下他的耳朵?她安静地任他把她摆弄成布娃娃,或是一只狗(与色情无关,与忠诚有关)。她安静得像夜晚。夜晚充满罪恶,又充满对罪恶的无比宽容。所以她本向就是矛盾体。 四月的时候,许子夏回来,说想看看院子里的花。苏九久热情地领他到院子里,欣赏她精心栽培的玫瑰,大朵大朵红艳艳地开在两边,中间留出一条石头小道。除了玫瑰,还种有一些白色蔷薇,小朵小朵地缀在院子的三面红墙上,外面的人只以为是粗俗的人家,里面的人却活在隽永的书画里。苏九久认真地教他区分玫瑰与蔷薇,说:“玫瑰更妖娆,蔷薇更委婉。”许子夏问:“有没有一种花,既妖娆又委婉?”苏九久想了想,说:“水仙吗?”许子夏摇摇头,似乎觉得不是。苏九久又说:“芍药?”许子夏说:“也不是。是雏菊才对。”苏九久想不明白,问:“它是吗?”许子夏反问:“它不是吗?” 他们望着彼此的眼睛,纠缠的便不再是问题本身那么简单。许子夏含着笑意,说:“嫂子,你又瘦了。”苏九久的确清瘦了不少,穿着浅黄格子砂洗薄棉的袍子,头发盘在脑后,几缕掉了下来,散落在脖子上,她用手轻轻地拽起来塞进发鬓,举手投足都慵懒得像只刚刚睡醒的小猫。她低下头,看着他的鞋,还是她送他的那双鞋,看起来新崭崭的,她感到一些欣慰,他把它们打理得很好,说明他还在乎与她之间的情分。她说:“有一天,我遇见你了。”许子夏问:“在哪里?”苏九久说:“在街上,闹市区。”许子夏不可思议地看着她,问:“为什么不跟我打招呼?”苏九久说:“有一个女生和你走在一起,我想,你是在约会。”许子夏说:“和我走在一起的女学生很多,但都不是女朋友。”苏九久偏偏头置气地问:“你敢保证你学生不是喜欢你么?”说完,突然意识到自己露了馅,小声地骂自己“笨蛋”。许子夏把手插进裤袋里,说:“骗你的。”苏九久不明白,说:“什么骗我的?”她心里却很明白,作好了听许子夏讲关于那女孩的准备。许子夏侧过身子,顺手摘下一朵蔷薇,卡在苏九久的耳朵上,做了个俏皮的表情,说:“关于雏菊,我是骗你的。” 说完,苏九久越来越不明白了。 总有那么一个女人,待在一起时间久了便会觉得索然无味,小薇就是那种女人。颜子乐倒是有那么几镒想与小薇一刀两断,但一想到小薇可能的歇斯底里,他便打起退堂鼓。他从来不是胆小的人,在他更年少的时候,他让好些人吃过拳头,他是动不动就会出拳头的人,他相信拳头底下出真理,哪怕他是从英国留学回来的,很知道怎么把自己伪装成绅士。但他总不至于用拳头来对付小薇,也许在拳头落下去之前,小薇就已经举着刀子割手腕了。一想到从她身体里流出来的血钻进地板缝里,怎么擦也擦不干净,他便有轻微的恶心感。他怕那一幕,怕极了。好几次分手的话到了嘴边,又咽了下去,抑或她只是吼得厉害——“你要是和我分手,我就去死。”但性命关天,还是不要轻易妄动的好。 小薇来找过苏九久,不单是在未宛的满月酒上。她总是徘徊在那红砖墙外面,想着如何扔块石头进去,刚好不偏不倚地砸到苏九久的头上。她知道苏九久每天下午都会带着孩子到院子里晒太阳,那正是绝好的机会,再好没有了。但她迟迟下不了手,她总是担心会不小心伤到孩子,她没还有残忍到令人发指的地步,她其实是出了名的好心肠。 直到有一天,她从家里端来一只小凳子,踩上去后,刚好可以把头伸进院墙。她望见一大片玫瑰园,她从未见过如此繁复而浓密的玫瑰园,她都看傻眼了。她一直以为苏九久是优雅的外表下装着一肚子的草,没料到她却笑靥背后更插一枝木簪花。她霎时间觉得很失落,那种失落像是参加一场作文比赛没有取得名次,她小时候总参加作文比赛,从未取得过任何的名次,现在的心情和那时一样。她想她的玫瑰怎么会栽得这么好啊,如同当年在想班长的作文怎么会写得这么好一样。她起了歆羡之心,自然不战而败。 又过了一些时候,她终于看见苏九久抱着孩子从屋子里走了出来。苏九久穿着锈红色苎麻质地的套头裙,头发用一张手绢系起来,嘴里哼着儿歌,手上拿着蒲扇,给孩子送些凉快。小薇恨透了苏九久那副云淡风轻的样子,是虚怀若谷的低眉菩萨在俯瞰人世间的七情六欲,简直是有点高高在上,万物皆不是她的对手的意思。 她决定把石头朝苏九久扔过去,再也不能迟疑。这石头砸不死人,却足以解恨。她踮起脚,举起手臂,动作在半空中却突然地停住,她像受到什么致命的打击,身子一斜跌倒在地上,半天也起不来。颜子乐刚好开车回家,见到她躺在地上哭,吓了一跳,伸出头来问:“怎么是你?”小薇抬起头来,一张脸哭得脏脏的,说:“苏久头头上的手绢,我说这么眼熟。”颜子乐听得茫然,问:“什么手绢?”小薇说:“那是生日礼物呀,怎么可以给她?给谁也不应该给她呀!”颜子乐耸耸肩,不明白她在说什么,小薇掀起衣角把眼泪抹干,从地上爬起来,用手扶了一把散乱的头发,说:“颜子乐,从此以后,咱们一刀两断。”颜子乐冷笑一声,在心里说,求之不得。“小薇,”颜子乐叫住她,她充满期待地回过头来,以为他会挽留她。颜子乐指指地上,说:“你的凳子。”小薇气白了脸,把手中的石头朝他的车砸去,砸了不小一个窟窿。 许子夏来找苏九久,他带来了一些肥料,会把玫瑰养得更好。苏九久说:“还是不要了,天然地养殖才是最好的。”许子夏呷口茶,说:“我哥哥最近还出差么?”苏九久端起茶壶,揿住壶盖,往许子夏的杯子里注茶,茶溢了些在外面,她拿起一张湿毛巾去擦,欠起身子,用一只手摁住领口,她说:“偶尔会,不过很快就回来了,放不下未宛。”许子夏轻轻转动茶杯,说:“那就好。”苏九久笑,跪坐在许子夏的对面,手肘放到茶几上,用手撑着脸,脸往一边偏了些,望进院子里,她说:“他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她抬眼望着站在墙头上的一只鸟,好一会儿不说话,鸟飞走,她的心思也跟关飞走。她好像本就不该属于这里。许子夏说:“哪里不一样?”苏九久回过神来,说:“什么?”许子夏说:“哪里不一样?我哥哥。”苏九久笑而不语,从衣服包里拿出一个香袋,递给许子夏。许子夏接过它,提起它头上的一根红绳子,看它上面绣着的一朵水红色玫瑰说:“它好眼熟。”苏九久摘下系统在头发上的手绢,摊开给他看,说:“你看像不像?”许子夏一比,简直是蒙着画出来的,夸赞道:“你的手真巧。”他把香袋还给苏九久,苏九久用手推回去,说:“这是送给你的,老早就绣好了。”许子夏突然想起那个午后来,苏九久小心掩藏往十字绣的花色,一切都好像发生在很久以前。他把香袋捏在手心里,心突突地跳,说:“绣得这样好,就给我了么?”苏九久说:“你不也把手绢给我了,扯平了。” 许子夏把香袋挂在窗前,有风的时候,把它吹得老高,它上下荡着秋千,只见一抹水红色一近一远,似是一个擦了胭脂的女子,一仰一合纵情地笑。苏九久说:“等它不香了,你再找我,我拆开来换香料,我用玫瑰花做的香料,非常之好,简直可以拿到市场上去卖了。”许子夏巴望着早些见到苏九久,他喜欢与她一同度过下午茶时光。就算没有太多的言语,静默也会让人打心底里感到欢喜。下次去的时候,他会带些点心,黄龙溪的桃片、东门的老婆饼、大慈寺门口的梨酥,他答应了她的。她说她已经好久没有吃过点心了,怕胖。他知道是没有人给她买。她带着孩子,很少上街,所剩无几的时间,得用来照料花。他说:“下次一定给你带。”苏九久抿抿嘴,不说好,也不说不好。却是有一脸期盼的。他望着香袋,那上面的玫瑰苏九久头上也有一朵,他站到它的面前,就像是站到了苏九久的面前,只是她老不肯回过头来,留给许子夏无尽的遐想。 可惜香袋太香,令他沮丧。他总不能隔三差五地就往家里跑。迟早得引起怀疑,虽然他的确是家里的一分子,他的房间依然空着,苏九久每天都会把那里的角角落落抹得很干净。但他就是心虚,仿佛寄人篱下的人总怕得到太多的关注。他只好耐着性子等,可真等到香袋不香的时候,苏九久却不见了。 第12章 苏九久带碰上孩子离开了。许子夏一进屋颜子乐就告诉他。许子夏并不意外,他一早就觉得她根本不属于这里。她还是走了,迟早的事情。他喃喃地说:“她还是走了。”颜子乐坐在沙发上,从地上捡起一只绒毛玩具,拍拍它身上的灰,说:“我每天都回家,她为什么还要走?”许子夏说,“你的心根本不在家里,苏九久那么聪明,怎么会不知道?”颜子乐说:“那还要怎么样,人得学会知足。”许子夏说:“你们根本不该结婚。”颜子乐说:“我也一直是这样想的。”许子夏走进院子里,总觉得她还在那里,到处都充满了她的气味。他把手伸进裤袋里,还好,香袋还在。他就有足够的理由去寻找她。 苏九久有记账的习惯,这是她自己说的。她每天晚上,都会端坐在书桌前,认真地写下当天的花销。颜子乐从不过问,也懒得过问,她能花多少钱?而且他给的也没多,几乎没有给过。他不想把苏九久想得太坏,所以她一直不问他要钱,他就觉得她还真的不太坏。现在,那本账本就放在书桌上,她没有带走。颜子乐拿起来看,他实在是没办法不看,这是苏九久留下的唯一的东西。除了院子里那一大片玫瑰。 他翻开第一页,上面写着:“留给颜子乐”。颜子乐吃了一惊。翻开第二页,上面写着: “成都的五月老爱下雨,没完没了的雨。” “我在咖啡馆里看书。不是我故做小资。那咖啡馆有我一半的股份,我既是老板,又是服务员。所以无论你什么时候来,都可能会遇见我。” “那天是礼拜四,我刚开门你就来了,浑身湿漉漉的,像半夜里敲开旅店门的男客,既狼狈,又危险。” “你坐在窗外的椅子上,不做任何的事情,只是喝咖啡,和我心里想要的样子一模一样,只专注于某一件事情。后来我才知道你不是,你在做一件事情的时候心里总是在盘算着另一件事情,你怡然自得地喝咖啡,其实心里已经把咖啡打翻了好几次。你想着,这落地窗里的女人看起来还不错,床上功夫也应该相当了得。你是情场老手,一眼就能看得出,我也是情场老手,却未能把你识破。实在是失策,失策。” 颜子乐想,她倒是什么都知道。他看到她的第一眼,就觉得,这女人不一般,女人味在不停地往外溢,鼻子眼睛都快要兜不住,要扑腾到他的身上来。简直是一杯浓香型的白酒,还没喝,光是闻闻就要醉了。 “你在大学里参加过戏剧社团,这对你的未来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你始终活在角色扮演状态,你以为你是唐璜,或是莎士比亚笔下的悲情人物,他们的灵魂与精神进入了你的身体,与你合二为一,难分难解,尽管你矢口否认。当你走到我的面前,说‘我可不可以借用下你们店里的伞,我想到马路对面去买包烟’时,我竟然没有发现你的阴谋。你的笑容被支配得天衣无缝,你的台词句句都合情合理,没有人会发现,除非他一早就认识你,晓得你的本性。” “直到你回来,坐到我的对面,说‘我把你的伞弄丢了,我愿意赔偿你’时,我才知道,我中计了。”第二页到这里结束,颜子乐翻开第三页:“有很多的男人追求过我。我没有瞧上他们的原因是因为他们太过于心急。总是热情地邀请我去山里洗温泉,以为我不知道,他们是想要速战速决。一来洗温泉的地方离市区很远,会在那里歇一夜;二来就算我不从,也能偷窥我的身材,满足他的偷窥欲。但你不一样,你是先攻心再攻人,要别人主动送上门,到最后你甩了别人,别人还以为你是一个好人。”颜子乐从一开始就知道,这是一个不容易被取悦的女人。他送给了她一堆礼物,总不见她有多开心,好像你送她,是理所当然。一个不容易被取悦的女人,用兵家的话说,是“易守难攻”。他站在她的城门之外,厉兵秣马,又按兵不动,她以为他是欲擒故纵,其实他是不忍心,毕竟常胜将军做久了,不免有些高处不胜寒,遇到个势均力敌的对手,颇有些“独孤求败”的意思。但女人往往都不争气,包括苏九久,坚持不了多一会儿,便大开城门,歌舞相迎,就连最初的成就感,也就变成了失落感。他便总感到不快乐。 颜子乐往下看,也许能从中找到点什么,比如她离开的理由。第二十七页上写着:“……大多数的女人都会认为,一个男人到了不择手段追求你的地步,那到,一定是爱你爱得要死要活。我也不例外。我甚至还为此感到骄傲过。虽然总是在别人面前用一种不耐烦的口吻谈论,其实心里是求之不得,巴望着你来得更猛烈一些,哪怕是直接把我推倒在床,揉乱我漂亮的头发。你却不是的,在我的混账逻辑之外。你的确不择手段地追求我,但并不是只有我,还有一个叫小薇的女人,或许还有别人,我是后来才知道的。” 颜子乐拍拍额头,想,原本她什么都知道,但是,事情并不是她想象的那样。他接着看下去:“我并不知道要如何留住你,我从来没有这样犯过难,我缺少经验,以往都是别人想要留住我。所以,我慌乱之下,决定给你生一个孩子,你说过,你喜欢极了孩子。既然你喜欢,那么,我怀上你的孩子,你肯定不会责怪我。事实的确也是如此,你跟我结了婚,不管你是否情愿,哪怕期间经历了诸多不愉快,但过程在最后的结局面前,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颜子乐的双手因为激动而颤抖,颤抖得太厉害无法翻过这一页,索性把本子往地上一扔。是的,也许他天生是一块做父亲的料,但并不表示他愿意做一个父亲,他的宏图大志仅仅是可以和女人们大谈诗歌和爱情,而不是把孩子挂在接胸口去超市选奶粉。对他来说,钱都是无关紧要的,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一沓印了花样的纸,他根本不放在眼里。所以,他曾经试图用钱来换自由,倾家荡产在所不惜。但苏九久不吃这一套,挺着肚子跑到单位领导那里告了他一状,他正在提干,好不容易等到的机会,领导背过脸来劝他,娶了她算了,反正总得娶一个女人,早娶早了。颜子乐一咬牙一跺脚,硬是把她娶了回来。他从小就被他的父亲灌输了这样一个观念,那便是,和你走到最后的女人,往往都不是你最爱的女人。他用这套理论来宽慰自己,不一会儿就想通了,男人要是太死脑筋,注定成不了大事,他可是要做大事的人,他胸中隐隐有种英雄情怀,乱世出英雄,越乱的男女关系,他才越能够脱颖而出。 “婚后,你从来没有拿正眼看过我,我理亏,本在你面前就抬不起头来,更不敢因为你的漠视就找你麻烦。找你麻烦,其实就是在找我自己难堪。我只是装作一无所知,面对你大段大段消失的日子若无其事。我从来都不想知道你消失的时候去了哪里,去哪里还不都一样,一样在我的心里。”颜子乐点燃一根烟,坐在卧室的窗台上,把烟灰弹到窗外,天已有些黑,他把本子往后翻,借着微弱的天光接着看。 “说实话,我很同情你,越是爱你,越是同情你。你食欲不振,坐立不安,目光困顿,听见孩子的哭声会手足无措,睡在床上总是靠械,刮胡了刮破脸,开始抽烟,你日复一日地消磨你的志气,蹲在厕所里和同事互发黄色短信,你已变得不再是你,是另一个完全陌生的你,这个你是我一手塑造出来的,我决定把他完全摧毁,把从前的你送回你的身体里。我必须这么做,我的良心才会得到安宁。” 颜子乐把本子给许子夏看,许子夏看完,说:“这么说,她是想还你自由啰。”颜子乐把脸埋在手心里,说:“她总是自作聪明。无论什么时候。”许子夏说:“你还是挺爱她的,你自己不知道。”颜子乐抬起脸来,说:“怎么可能?我恨她还来不及。”许子夏说:“无论怎么样,别辜负了她的好意,趁她消失了,好好享受接下来的人生吧。”颜子乐拿回许子夏手中的本子,说:“不需要你的提醒,我会找到她的,她得把孩子还给我。”许子夏说:“别再去打扰她。”颜子乐说:“问题是,她已经打扰到了我。就算要离婚,也签了字再走啊,拖着我什么意思?” 颜子乐根本找不到苏九久,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包括她的父母。她的父母一点也不着急,说:“别担心,她从小就爱玩消失,不一会儿,她就会回来的。”颜子乐不相信她会回来,想登寻人启事,又不想把事情闹大,以前她嫁给他,就是一个笑话,现在她再离家出走,更是一个天大的笑话。他不想人人都来看他的好戏。于是他抱着侥幸的心理,只在路上寻找她的踪迹。他总觉得她就在不远的地方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说不定他只要一转身,就可以看见她。所以,他走着走着,总是回头去,后来,久而久之成了他习惯性的动作,他的同事都说他有强迫症,建议他去看心理医生,惹得他大发雷霆。后来一年过去了,仍然没有她半点的消息,她的父母这才找上门来,说他杀了他们的女儿,他百口莫辩,任凭他们打骂。就在那个时候,邮递员送来一张明信片,上面是未宛的一张笑脸,后面写着:我们的孩子会叫爸爸了。颜子乐看了,差点发疯,长久以来压抑在心底的委屈突然爆发,打碎了家里所有可以打碎的东西,像个孩子一样坐在地上,用袖口抹眼泪。 许子夏辞去手上的工作,去了一个小镇当小学老师。他偶尔会跟家人通一通电话,问颜子乐的近况。每次都是不好的消息,颜子乐已经开始去看心理医生,花了不少的钱,吃了不少的“百忧解”,还是睡不着,而且会莫名其妙地砸手中的东西。他有好几次想去找小薇,如当年他俩一同在英国留学时一般,打打闹闹,骂骂咧咧,一些烦心事也就过去了。但又不想再重蹈覆辙,总是这样,不见她,想她,见她,倦她,一次一次循环往复,愈加疲惫。更何况,女人是拖累不起的,他已拖累了苏九久,不能再拖累小薇,这点良心他还是有的,在他真正爱上什么人以后,就会有良心发现那么一瞬间。但他很少把爱人与良心发现联系在一起,所以,他根本不知道,他既爱苏九久,又爱小薇。现在,颜子乐一个人,失魂落魄,明明有家,却感觉流离失所。许子夏有些心疼他,有一天,他在电话里告诉他说:“苏九久和孩子很好,你不要这样担心。”颜子乐说:“你怎么知道?”许子夏不说话,颜子乐一再逼问,许子夏才说:“她给我寄过一张明信片,说她过得很好。”颜子乐强烈要求看那张明信片,许子夏却说他忘了放在什么地方了,顔子乐半信半疑,挂上电话,决定去找许子夏,去那个他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小镇上。 第13章 小镇很小,就在离成都不远的地方。颜子乐的到来让许子夏措手不及,他正在洗手台边洗他的饭盒,顔子乐说:“是爸妈让我来看看你,看看你为什么非要辞去那么好的工作到这里来吃苦。”许子夏说:“我习惯了吃苦,太好的生活让我没有安全感。” 颜子乐一向觉得许子夏太理想主义,说:“不知该说你什么好。” 许子夏说:“就说我命贱吧。”顔子乐走过去搂住许子夏的肩,说:“走,带我到你的新家去看看。” 小镇的南边有一条小河,未受现代工业的污染,明净清澈,直见河底的幽蓝。河边蹲着一排农妇,洗着衣物,说说笑笑。不少人依水而居,在河边搭建起房屋,用实木筑成,上下两楼,楼下是屋主,楼上是房客。许子夏就租下其中一间,因来时身无一物,只简单地带来几本书,所以房间空空荡荡,唯有向阳的那面墙上挂着的一把木头玩具手枪,窗边摆着—水缸的玫瑰,看起来分外夺目。许子夏向房东借来一张凳子,又给颜子乐泡了一杯茶,颜子乐说:“你不要与我搞得这么陌生好不好,还是说看见我不好意思?”许子夏从一本书里拿出—张明信片来,递给颜子乐,说:“给你,我知道你是为了这个来的。”颜子乐又是惊又是喜,没料到他这样爽快,拿过来就读背后的字: “子夏: 原谅当初的不辞而别,离开后的好些日子,都在怀念与你喝茶聊天的下午,阳光当头,备觉温暖。如今我坐在一条船上给你写明信片,船顺流而下,所抵之处,未曾听闻,只希望是一个可以安家度日之地。你也无需挂念,我与未宛都好。 苏九久 4月18日晴” 颜子乐看完半天不说话,从日子上—算,苏九久给许子夏先去的明信片,她竟然首先想到的是许子夏,他生起气来,气她做事不分轻重,到底谁才是最担心与挂念她们的人,看来她根本搞不清楚。颜子乐翻过明信片,字的另一面印着未宛的笑,和他的那张倒是一样。他说:“她再没有给你寄过明信片了吗?”许子夏说:“没有。”颜子乐说:“那好吧,谢谢你给我看,知道她们平安,我就安心了。” 颜子乐在那里住了一晚,和许子夏挤在一张单人床上,背靠背而睡。颜子乐失眠,便披着外套,起身坐到窗边,用手把玩水缸里的玫瑰。许子夏也睡不着,拉开灯,剥起橘子,橘子的甜香味在空气中弥漫开来,颜子乐说:“这橘子好香,我想起当年我们住在乡下那些日子,奶奶种了好多的橘树。”许子夏分了一半橘子给颜子乐,颜子乐接着说:“那时候你为什么总是那么不听话,要偷别人家的橘子呢?奶奶的橘子不好吗?”许子夏送一瓣橘子到嘴里,说:“因为奶奶都把大的橘子给你了。”颜子乐说:“因为我是哥哥吧。”许子夏说:“也怪我自己不争气,什么都不如你,连女朋友也被你给抢走了。”颜子乐差点被橘子噎住,说:“我从来没有抢,我这点原则还是有的,你怎么就是不相信我?” 许子夏低头专心吃起橘子来,颜子乐知道他不愿再说下去,便住了口,望向窗外,窗外一片漆黑,只依稀听见潺潺水声,突然忆起几年前刚认识苏九久的时候,曾开车带她去一个叫做柳江的古镇,古镇中央也有一条河,不大,过河需踩着石头走,苏九久穿着夹脚凉鞋,走起来害怕,颜子乐便牵起她的手,这是他第一次牵她的手,与想象中的没什么不同。晚上他们住在一家靠河的小旅馆里,只剩最后一间房,他事先跟那里的老板商量过,不管他带哪个女人来,都说只剩下一间房。他相当绅士地让苏九久睡床上,他睡床下。夜里两人辗转反侧,难以入眠,苏九久小声地问:“睡不着吗?”颜子乐“嗯” 了一声,说:“有水的声音。你呢?”苏九久静静地听了一小会儿,说:“嗯,我也是。”颜子乐说:“如果有一天,能够在这里买一套房子,隔三差五地过来住几天,倒也很好。”苏九久笑起来,说:“你太理想主义了吧。”颜子乐说:“如果真有这么一天,你愿意陪我一起过来住吗?” 苏九久翻了一个身,趴在床边,伸出头去看颜子乐,说:“如果那时,我还是独身一人的话,我想我会答应你。”颜子乐仰起头来吻她,双手插进她的胳膊里,顺势就把她拖下床来,一切都在他的计划之中。如今回忆起来,简直有点后悔莫及,当初他忍一下就好了,但一般到了那个时候,怎么可能忍得过去?他把手肘撑到窗台上,手掌摩挲着额头,喃喃地说:“怎么会这样?”许子夏知道他在想苏九久,关上灯,说:“睡吧,明早你还要赶车。” 许子夏送颜子乐离开,回来的路上,见苏九久坐在下河处的石梯上,走过去坐到她身边,问:“孩子呢?” “在刘妈那里,我叫她帮我照看一会儿。” “我以为你会来见他。” “他不一定想见我。” “他就是为了你而来的。” “他是为了孩子。” 许子夏望向河面,不知说什么好,他嘴拙,怕说不到苏九久的心里去,苏九久说:“他毕竟不是你,不如你纯粹。” 许子夏侧过脸看她,她低下一些头去,用臂膀蹭蹭脸,说:“不像你,只为一个香袋就来找我了。” 许子夏有些面红,说:“是你自己说的,香袋不香,就来找你。”苏九久顿了一下,说:“那不过是一句客气话罢了。”许子夏有些意外,说:“那么,你是不希望我来找你的是吗?”苏九久面向他,又不看他,目光从他的耳边穿过,说:“你不应该卷进来。无论如何,也不应该是你。”许子夏不理解,问:“难道你觉得,我是你和哥哥之间的第三者么?”苏九久摇摇头,说:“怎么会是你,不是你。”许子夏突然紧张起来,问:“那是谁?” “小薇。”苏九久说出这两个字来。许子夏吓了一跳,他说:“不是她。”苏九久以为他是想替他哥哥争辩,把头往另外一边偏了去,许子夏犹豫片刻,说:“其实小薇是我介绍给我哥哥的。”苏九久掉过脸来,他说:“小薇是我的高中同学,有一次来我家写作业,对我哥一见钟情,在那之前,她是我的女朋友。”苏九久说:“你从来没有说过这些。”许子夏耸耸肩,说:“说这些有什么意义,光是想想就觉得够耻辱的了。”苏九久说:“后来呢?我想知道。” 许子夏望向河面,神情之中隐忍着很深的痛苦,苏九久从未见他这样,往事又把他逼回到十八岁的那个夏天,在—棵梧桐树的下面,小薇把一封情书交给他,让他转交给他哥哥。他背着手, 不接它,小薇嗲着声气说:“求你了,子夏,你最好了。”许子夏在背后握紧了拳头,一言不发,小薇说:“好吧,你不去我自己去。”子夏一把把她拽回来摁到树上,几乎是用吼的,说:“为什么是他?为什么是我哥哥?什么人都可以,为什么是他?”小薇吓哭起来,说:“因为他,就是很好。” 许子夏还是把那封情书给了哥哥,他很重地推开哥哥的房间,把情书甩到哥哥的书桌上,颜子乐不明白,放下手中的作业,把情书打开来看,然后仰头大笑,说:“我服了真是,这么不害臊的女生我还是第一次见着。”说完把信揉成一团,扔进了桌边的纸篓。许子夏指着纸篓,说:“你太不尊重人了,请把它捡起来。”颜子乐见他一脸的不髙兴,突然反应过来,说:“那个王若薇不是你的女朋友么?怎么给我示起好来了?”许子夏的自尊心不容许他再待下去,转身就走。 颜子乐从纸篓里又捡起那封情书,摊开来,想着刚才是不是会错意了,可上面就是清清楚楚地写着:“我是王若薇,我想成为你未来孩子的妈妈。”颜子乐提起笔来回复她:“我还没有孩子,我有孩子以后会考虑你的。”小薇收到回复,立马跑到颜子乐的面前,着急地说:“我又不是当后妈,你理解错啦。”颜子乐这才把她看了个清楚,她生得浑圆饱满,剪着丸子头,鼻梁散落着些些小雀斑,倒不显脏,颇有傻头傻脑的娃娃样,他想,这倒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女人。但这种有意思持续不了多久,女人对男人过于热情总是会让她的魅力大打折扣,特别是对颜子乐这种富有挑战精神的男人。所以为了躲避她,他选择了出国留学,但没想到,在过去后的第二年,小薇突然出现在他的宿舍门口,拖着大包小包的行李,见到颜子乐从楼里走出来,她悬着的心才落了下来,“哇”的一声如孩子一般放声大哭。在这之前,她一直不敢往好里想,她以为她会扑个空,悲观的情绪—直控制着她,所以,重逢的喜悦来得没有防备,哭是理所应当的。 颜子乐老半天不敢靠近她,有些不确定地唤了一声:“王若薇?”她用袖口擦脸上的泪,抽抽嗒嗒地说:“见到你就好了。”颜子乐为此感动了很久一段时间,想,也许再也找不到更爱我的女人了。 许子夏说:“后来,他们在那边朝夕相处四年,还是有了一些感情,不一定是爱情。”苏九久花了一些时间来消化那些话,原来,从始至终,是她在夺人所爱,而并不是她所想象的,小薇是第三者。那么,她并没有输给任何人,反倒是她在这场战争中获得了胜利。许子夏看出她的几分得意,说:“我哥哥的女朋友很多,光是我见过的,就不下十个,只有你,得到了他身体所有权,所以你很幸运。但不幸的是,你得到的,也仅仅只是身体。”苏九久说:“我不喜欢你说话的语气。”她站起来,说:“回去了,未宛该找我了。”许子夏说:“他们已经分开了,你可以回去了。”苏九久说:“回哪儿?”许子夏说:“回到颜子乐身边,他已经与小薇分开了。”苏九久幸灾乐祸地说:“以前我在,他们在一起,现在我不再,他们反倒分开了,存心气我。”许子夏说:“因为小薇受不了他如此地在乎你。”苏九久说:“他在乎的不是我,是孩子,她也可以为他生一个孩子,他会同样地在乎她。”许子夏站起来,与她并肩往回走,说:“经历是不可以效仿的,那只会失败,傻子也懂的道理。”苏九久听了,只当是在教育她,再也不言语。 苏九久并没有急着去接回孩子,她难得清闲,去菜市买了些青菜,回家睡一个回笼觉。刚一躺下,就有人敲门,她略微有些迟疑,问:“谁?”没有人回答,她趿着拖鞋来到门边,心跳得厉害,她觉得门外站着的,就是她渴盼已久的人。她又问:“是谁?” “是我。” 果然是颜子乐。她用手指梳了把头发,又把睡裙下摆皱巴巴的地方抚平,打开门,是许子夏,她竟然听错了声音。她背转过身去,不想让许子夏看见她失望的表情,她说:“你怎么来了,不上课?”许子夏说:“今天周末啊。”然后从包里拿出一个手机,说:“刚才忘了给你这个,以后有什么事,打个电话就好了。” 许子夏就住在河的对面,两扇窗户隔水相望,叫得大声一点,兴许也能听见,只是他们从来没有试过,没有那个必要,宁愿绕过桥去说话,他们是这小镇里的寄居者,动作太大,会引来闲话。苏九久瞥了一眼那手机,用下巴示意他放在桌上。她说:“让你破费了。”许子夏说:“哪里的话,很便宜的。”苏九久用手指触到手机,许子夏满怀期待地望着她,她又把手缩了回来,说:“谢谢你,你先回吧。”许子夏遭到冷遇,讪讪地离开,脚在木楼梯上踩得格外响,好像是有些生气。苏九久懒得管他,埋在枕头里哭起来,她从来没有如同现在这般渴望颜子乐,他不来还好,一来,把她的心都弄乱了。又有人敲门,她问:“谁?” “是我。” 又是许子夏。她揩了把泪,把门打开,看也不看他,说:“你就不能让我清净一会儿吗?”“为什么?”他说,“你清净得够久的了。”她抬起头来,居然是颜子乐。颜子乐消瘦不少,头发长长的,她有些不敢认他。她问:“是你吗?”颜子乐说:“当然。”苏九久退了一步,说:“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真可怕”颜子乐说:“你预感到我会变得很丑,所以你提前离开我了,是不是?”苏九久说:“不是,当然不是。”颜子乐站进屋,从里面把门反锁上,说:“我就知道是许子夏把你藏起来了。”苏九久摆摆手,说:“不是你想的那样。”颜子乐踢开摆在窗户前的椅子,手撑在窗台上,眼望到对面,许子夏还没有回家,窗户半敞着,窗帘随风飘到了窗外,他沉着脸不说话,随时可能要爆发。苏九久怕连累许子夏,连忙解释道:“是我找到他的,想从他那里了解你的情况。”颜子乐反手就给她一巴掌,她捂住被打过的脸,身子渐渐低下去,坐在地板上,像是被打傻了。颜子乐说:“孩子呢?”苏九久没理他,把脸往后转,耸起肩膀来抹眼泪,颜子乐蹲下来,声音缓和了些,问:“孩子呢?”苏九久转过眼珠子,见他胸口的纽扣少了一颗,问:“咦,你的纽扣呢?”颜子乐看看衣服,说:“给别人当定情信物了。”苏九久气不打一处来,伸手把他领口一拽,其他的几个纽扣都被扯了下来,颜子乐摁住她的手,说:“你疯了。”苏九久声嘶力竭地说:“你穿这衣服的样子太恶心了。”颜子乐说:“你既然已经选择了离开,就连妒忌的权利也没有了,知道吗?”苏九久被他的话击中了要害,突然地安静下来,颜子乐故意说难听的话,就是要把她逼得走投无路。唯有这样,她才会回来。 颜子乐坐在苏九久的床上,抽了好几根烟,苏九久背靠着墙,一动不动,她是一点力气也没有,随时有倒下去的可能。颜子乐说:“孩子也有我一半,你不可以把她霸占了。”苏九久说:“你什么都不肯给我,给我一个孩子还不行吗?”颜子乐听出她语气里有委曲求全的成分,站起来走到窗边把烟头扔到河里,说:“我给你的不只孩子吧?”苏九久哑然,再说什么都是在强词夺理,他的确不只给了她孩子,还有名分。颜子乐把窗帘拉拢,笃定地看着她,说:“收拾行李,别让子夏看见,现在就跟我回去。”苏九久说:“不可能。”颜子乐走过来两手撑在墙上,把她圈在中间,说:“你没有选择,不然我会告诉爸妈,许子夏和你在一起。” 苏九久的出走是一早就计划好的,她料定颜子乐会来找她,他那么爱孩子。但她没想到许子夏也会来,他一路打听,还真问对了路。他听人说,在北边的小镇上,有一个女人带着孩子,在山间养了一大片的玫瑰,那些玫瑰做成精油,出售到城里,销量还不错。许子夏一听就知道是她。颜太太曾在她的房间里发现一些化学用品,她担心她是想制造新型武器害死颜子乐,心急火燎地打电话给许子夏,许子夏听得莫名其妙,急急忙忙地赶过来,—看不过是一些廉价的工业合成香料。后来她把香料装进香袋赠予他,他才恍然大悟,差点为家人对她的怀疑道歉。 他在路人的指引下,走进苏九久的玫瑰园,顺手摘下一朵玫瑰,背后有人叫起来:“呀,谁让你摘的?可恶的家伙。”他转过身,苏九久背上背着孩子,孩子探出头来好奇地看他,他朝她们摆摆 手,说:“你门口又没写不可以摘。”苏九久用手捂住嘴,半天不敢认他,阳光在他的背后四散开来,英俊的模样被包裹在光晕里,只剩下一个影子在闪闪发亮,她走近两步,把手放到眼睛上,挡着光,才把他看清楚,他穿着浅灰色的棉麻衬衫,爽朗地笑,说: 嗨。”苏九久放下手,也不好意思地跟着笑,轻轻地说:“嗨。” 苏九久跟颜子乐回去了,本来也是要回去的,她从没想过真的要一个人带着孩子过一辈子,她没那个勇气,也没那个经济实力。她依然是从前的苏九久,绝不因为外界的压力而改变价值体系,她要的往往比她表现出来的更多,假如她说不,往往都是要,假如她说将就着,往往都在重新预谋着,所以当她对颜子乐道别,其实是想与他厮守到老。许子夏没看出来,颜子乐是晓得的。他对老子的“以反求正术”太晓得了。 苏九久半推半就地跟颜子乐上了回成都的大巴车,颜子乐一直抱着未宛不放,未宛对他有些生疏,用肉肉的小手推他,“妈妈”地叫个不停。苏九久买了一瓶冻成冰的矿泉水,用毛巾包着,敷在被他打过的一半边脸上,脸已经肿起来,火辣辣地烧疼,她抱怨道:“我这样子,怎么去见你爸妈?”颜子乐说:“我爸妈肯定觉得打轻了,你把他们折磨得够戗,你把我们一家人都折磨得够呛。”苏九久把未宛抱过来,说:“反正你们都见不得我,我还是走了的好。”颜子乐冷笑道:“许子夏就见得你了?”苏九久嗔怒道:“你不要老是拿许子夏说事,他是你弟弟,你竟然不相信你弟弟。” 颜子乐闭上眼睛,把头靠在椅背上,好一会儿不说话,突然睁开眼,像是决定了什么事情,开口说道:“在许子夏下乡支教前,我有过四个女朋友,最后都成了许子夏的女朋友。”苏九久以为自己是听错了,说:“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颜子乐偏过头直直地看着她,说:“许子夏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我一早叫他别靠近你,但他还是靠近你了。”苏九久对他的话半信半疑,说:“我听说,是你抢了他的女朋友。”颜子乐摊开手无辜地笑,说:“他总是这么说,王若薇从来没有和他交往过,只和他是同桌,偶尔不小心碰到胳膊什么的。” 苏九久瞪圆眼睛,话被噎到喉咙里,看样子颜子乐并没有撒谎,他也没有必要撒谎,那么撒谎的是许子夏,“他为什么要撒谎?”她问。颜子乐说:“不知道,我也很想知道,天知道他都在想些什么。”苏九久咬着嘴唇想了想,说:“他是不是,想从你那里来找点什么,比如自尊之类的?你知道,他在家里,很没有地位。”颜子乐对她勾勾手指头,说:“我有一个秘密,不知道该不该吿诉你。”苏九久郑重地点点头,他要和她分享秘密, 是关系转变的体现。她把头靠在椅背上,侧过脸与他面对面,他们已经太久没有这样的亲近,居然有些不好意思,颜子乐先红了脸,把目光转到未宛身上,说:“我三岁的那一年,许子夏才来到家里,他被一个老农牵着赶了好几百里路,鞋都掉了一只,把脚跟磨出了血,末了来到我家门口,他根本不敢往里踏一步,他在山里是野惯了的孩子,胸前的衣襟上有鼻涕结成的硬块,站在我和奶奶面前,很难为情地一直用手挠他的头,老农对他说:‘进去吧,里面有你的妈妈。’说完就走了,也不等我妈妈回来。许子夏就一直坐在门槛上,我们叫他进去他也不进去。奶奶走过去托着他的脸看了半天,看得一脸的泪,后来妈妈回来,什么也没说,把他抱去洗澡,还给他穿我的衣服,但穿上太小了,那时,他已经五岁半了。” 苏九久不置一词,把玩着扎在未宛头发上的蝴蝶结,未宛趴着车窗看外面的风景,不时叫道:“妈妈,看。”颜子乐说:“妈妈把他关在家里,像藏一个见不得人的东西,怕被人看见了给揭了疮疤,他倒是出奇地顺从,似是知道自已的来路不正,每天只闷不吭声地待在房间里玩一把木头手枪,叫到吃饭才‘唉’一声,也不知是答应还是在叹气,那么小,就堆了一堆的心事在心里,只怕到现在也没解开。刚开始我叫他‘哥哥’,后来就不叫了,得叫‘弟弟’,一则是为了户口的问题;二则是为了掩人耳目。爸爸极不情愿地申请了调动,前后花了一个月,—家人陆续从上海搬迁来了成都,这里没有一个认识我们的人,所以,许子夏的人生,才算正式开始。”苏九久点点头,神情凝重地说:“我一句也没有听懂,乱七八糟的,一点头绪也没有。” 颜子乐白了她一眼,把座椅后背调整到更舒服的程度,说:“我就是说,许子夏是我同母异父的哥哥。” “哦。”苏丸久恍然大悟,说,“原来是这样,你妈妈离过婚。” “嗯。”颜子乐说,“算了,说不清楚。” 第14章 许明明像个男孩的名字。当林立夏第一次听见时,以为是队里来了个男生。他走到村口去接她,等了老半天也不见有人来,急得不行,飞快跑回生产队,推开公社书记的门就大叫道:“不好,许明明做了逃兵。”书记端着盅盖上印有桃形的“忠”字的知青茶盅,手往一边指,说:“看你接的什么人,人都坐这儿了。”林立夏一看,在书记的旁边坐着一个人,嘴里叼着几根钢别子,手指梳着头发,把头发冲天扎得老高,又一根一根地把钢别子别在耳朵边的碎发上,动作慢条斯理不紧不慢的,是一种见过世面的从容。他望着她傻呵呵地说:“哦,原来是个女人,怪不得错过了。” 许明明是这个队里最漂亮的,独树一帜,梳着冲天的“独茅根”,走齐鲁来大步大步的,人看起来倍儿精神。她被安排在一个老农的家里,分得一间小偏房,她把房间收拾得跟城里一样,在玻璃都破了一大半的窗户上挂起打了一圈荷叶边的粉色格子布窗帘,处处都是从十里洋场带来的散发着花露水香味的品格和格调。人人都想要来巴结她,不为什么,只为和她待在一起有档次。她是上海来的,这个队里上海来的没一两个,她时常跟他们说上海话,大家觉得特好听,嗲声嗲气咿咿呀呀的,可有意思,其实她是在骂人,骂这里的环境像狗屎。三年前,她可是当春游一样迫不及待地下了乡,结果,一切都不是她所想。她写了好多信回家,求母亲提前退休,让她顶替回去,但她母亲实在太年轻,没有那么年轻就退休的道理。久而久之地,她也就习惯了,或是认命了,只不过三天两头就往家里跑,一跑回去就装病不肯再下去,队里没办法,只得把她调到更远的地方,看她往哪里跑。她现在被调来这里,比她以前待的地方条件更差,她欲哭无泪,倒也不再自艾自怜,人总能在艰苦的环境下创造奇迹。她也是,只不过没把创造孩子当奇迹。 林立夏爱来找许明明聊天,许明明可不待见他,她是顶记仇的一个人,他说她是逃兵,她可一辈子记住了。林立夏这人笨,看不来脸色,许明明好几次拿扫帚扫地扫到他的面前,他也只是往后退,一退再退,最后退到门外,等她地扫完了,又拍拍衣服上沾染的灰尘说说笑笑地走进来,像个没事人。也许他是在装笨,据说他上初中那会儿,连续三年考第一,往往越聪明的人,表面上越是愚笨。她在心里提防着他,其实完全没有必要。他是真喜欢她,只想能够多看她,可不知什么时候她又会被调走,如同意外捡来的钱财,心里总不踏实。有一天,许明明从厕所里出来,见林立夏坐在天井里读报纸,她翻了一个白眼,说:“你怎么来了?”他抬起头,把报纸抖抖合上,说:“今天场部放电影,一起去。”许明明把手背在背后,手里捏着一团草纸,说:“你先走,我随后就去。”林立夏说:“我等你吧,路上有个伴,好几里路呢。”许明明说:“我要把饭温上,你先走。”林立夏执拗地说: “我帮你吧。”许明明有些央求他的语气,说:“你先走吧,我还有点事。”林立夏不太识趣,径直走过来,说:“我帮你温饭,你先去洗把脸吧,干了一天活,脸都花了。”许明明听得怒火中烧,大叫道:“你怎么听不懂人话,死皮赖脸的乡下待久了是不是?” 林立夏愣在原地,他没料到她会说出这么恶毒的话,转身把报纸搁到板凳上,默默地跨出门去。许明明见林立夏离开才松了口气,赶紧把手里攥着的草纸塞进灶台里,免得被同屋的老农看见,那是些带经血的纸,老农若是见了,不但尴尬,还会大骂道:“我的祖宗啊,见了女人血,三年不转运,晦气死啰。” 那晚的电影是《红灯记》,许明明看了无数遍,所以,她嗑瓜子嗑得比看电影起劲。她的眼睛不老实,左右到处瞟,她是在找林立夏。她想着待电影完了,就快步走到他的前面去,他肯定会叫住她,要求与她同行,像以往任何一次一样。她会屈尊将贵地假装很荣幸,跟他笑眯眯地说些有的没的。她自觉今日说的话有些重,想要挽回一点局面。她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其实很在乎林立夏,她第一眼见到这个穿海魂衫的少年便觉得可亲,因为上海的知情都流行穿海魂衫,见到他,好像又见到以往的伙伴们。电影到一半,许明明摸索着去上厕所,才发现林立夏坐在最后一排,和旁边的女知青聊得正酣,她突然觉得再没有必要去找他。他也许根本就不在乎那几句重话。回去的路上,刚巧林立夏与她走的同一条路,她大摇大摆地从他身边走过去,他也没叫她,她佯装回头找人,他只顾着和同伴说话,看也没看她一眼。她从包里摸出最后一颗瓜子,送到嘴里嗑得一声响,把瓜子壳“呸”地吐到地上,林立夏手抄在裤包里,就走到她的前边去了。 林立夏再也没来找过许明明,许明明渐渐地就把他给忘了。有一天她上山去砍柴,不小心碰到了漆树,没一天的工夫脸肿得跟馒头一样,好多天也没有消下去。北京来了个摄影师,要拍知青的生活,见到她,拍手叫好,举起相机就不肯放下,说:“这个好,别人一看你脸这么胖,就知道知青的生活水平不错。”她拗不过他,让他拍了几张,他答应多洗一份给她的母亲寄去,她母亲收到照片,到处给人看,说:“组织真有远见,把她分配去了那里,还挺适合,人都胖了一大圈。”殊不知,许明明过敏得越发厉害,已经开始痒痛起来,忍不住去挠,一挠就红,整张脸像炸开了花,她气得捂着被子哭了一下午,不去劳动,工分也不挣了。 有人敲她的房门,她有气无力地问:“谁?”外面的人说:“我带了瓶药来,涂到脸上,一天两次,很快就会好起来的。”许明明掀起衣角抹了抹眼泪,打开门,门外站着的是林立夏,林立夏说:“以前我也过敏过,擦擦药就好了,没事的。”许明明感激地看着林立夏,说:“不是说,村里没有这药了吗?”林立夏说:“那还不简单,别的村有啊。”许明明突然想起昨天林立夏旷了一天工,人把他寻遍了也没寻着,书记气急了,扣了他不少的工分。原来他是给她买药去了,她隐约觉得事情是这样的——那得走多远的路?林立夏把一个软皮的药膏递给她,又从绿色的帆布挎包里摸出了一包棉花,说:“给你,我先走了,你好好休息,记住别晒太阳,也别吃生辣的东西,再痒也别去挠。”许明明重重地点点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心里很不是滋味,看着林立夏的背影,想,还是再等等吧。至于等什么,她也说不清楚。 严振良告发林立夏把手抄本的《牛虻》夹在《毛主席语录》里面看,林立夏打死也不承认。严振良把所有的知青都召集到公社书记的秘室门口,想让大伙一起来批斗他,他不无得意地说:“这家伙都被我抓了个现形,看他还有什么好赖的。”书记摸出一根烟点上,在青蓝色的烟雾中虚起眼睛看他,说:“什么时候的事啊?”严振良说:“我中午经过他们田里,他就坐在那里看,看得可用心了,以前政治活动,叫他学习《毛主席语录》,也不见他这么用心,还和其他人打扑克牌,劝他他还强词夺理地说他在进行脑力劳动。” 书记忍着笑看了一眼林立夏,林立夏坐在一根长板凳上晃着头,腿伸得长长的,叠着脚抖个不停,严振良指着他说:“你们看他现在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就可以知道他看那种书的可能性有多大,中毒有多深。”书记清清喉咙,装成很正经的样子,说:“那么,你有证据么?什么事情,都要讲个证据。”严振良摊摊手,说:“我差一点就抢到手了,他死抓着不放,还踹了我一脚,你看,我衣服上还有脚印。”林立夏嗤笑一声,站起来整理了下袖口,说:“既然证据都没有,还有什么好说的。”严振良两根指头掂起衣服来,说:“这不就是证据?你们来比比脚印不就好了?”书记抽烟抽到烟屁股,才在鞋底刮熄,说:“既然没有证据,那就没什么好多会说的,会散了吧。” 坐在周围的知青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没一个有要走的意思,林立夏把手抄在裤包里,吹着口哨,脚步轻快,走时眼波流转,俏皮地抛给一个女知青,女知青摸着两根搭在胸前的辫子媚笑一团,明知这只是一来一往的玩笑,被许明明给看见了,心里还是极难受。 严振良气得跳脚,指着书记说:“你偏袒他。”书记瞪着他,说:“胡说,我谁也也不偏袒。”说完他意识到什么,冷着脸怒对他,说,“说到偏袒,你也好意思,你有几天没上工了?”严振良一时语塞,咽了口水,支支吾吾地说:“你说的是两码事。我的是作风问题,他的是政治问题,他的问题可比我的大多啦,大到天上去啦。”书记披上一件军绿色的外套,从鼻子里“哼” 了一声,说:“你的那些花花肠子你以为我不知道,你还是好自为之吧。”严振良脸一阵红一阵白,所有知青都捂着嘴看他笑话。他的双手夸张地往外一推,说:“书记都说散了,你们还不走,净喜欢看热闹。” 许明明留纸条给林立夏,约他清晨到西山上的那片小树林见。林立夏换上一身干净衣服,并不见脏的头发,又认真地用水冲了好几遍。他神清气爽地去赴约,人见到他就问:“这么精神,去吃肉呢?”林立夏打着哈哈,笑嘻嘻地说:“哪能,狼多肉少,轮不到我。”他来到约会地点,见许明明已经在那里等他,他一看表,时间刚刚好,她的眉毛上结出了些露气,说明她到了有一会儿了,她是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到他。他对她出人意料的行为感到由衷地感激,她要是对他有那么一点好,他就觉得感激,好像她是在施舍给他的好,他何德何能去消受。他温柔地看着她,说:“找我这么急,出了什么事?”许明明忸怩着不好意思说,一直用脚尖去钻泥土,林立夏说:“说吧,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说。”许明明转过身去,拿背对着他,头缓缓地低下去,“独茅根”搭在一边肩上,看上去倒有几分的羞涩,忍不住在心里临摹它。她说:“其实,是有那么一件事情。” “你说。” “听人说,你有好多的书。” 林立夏一下子反应过来,她是想向他借书。当然不是“毛选”之类的。他说:“是的,你想看哪一本,我借给你。”许明明抬起头来,回过一些脸,说:“哦,我前两日,把《毛泽东选集》给弄丢了,你能借我看看吗?”林立夏一手抱胸,—手摸着下巴上刺手的胡楂子,饶有兴趣地看着她,说:“那还不简单。” “那还不简单”,那是他的口头禅,再困难的事情,在他看都稀松平常,总有解决的办法。“只是,”他又说,“你还要不要《安娜.卡列尼娜》,或是其他的,这样的书我有一堆,说不定你会喜欢。”许明明回过身子来,把食指压在他的唇上,警惕地看看四周,说:“嘘,你小声点。”林立夏拿下她的手,说:“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就是被人发现了,他们也拿我没办法。”许明明问:“为什么?”林立夏说:“因为我冥顽不灵。”许明明没有注意到,他一直握着她的手。 林立夏把书借给她,她把它藏在枕头套里,夜里才敢拿出来看。看的速度很快,怕夜长梦多,两三天就一本,没多久,林立夏的书就被她看完了。书一看完,许明明就感到空虚起来,整天对着大片的麦田做白日梦,偶尔想起“安娜”或是“亚瑟”,会大把大把地掉眼泪,别人问她怎么了,她却越发地哭得厉害。她被陷在广袤的孤独之中。只有林立夏可以理解地。林立夏说:“过几日,我再跟别人换几本来。”许明明满心期待,毎天上工,总是可以经过他的田里,像是在等远方来的信。 终于有一日,林立夏不负所望,带来一本手抄本的小说,名叫《满山野花香的年代》,许明明没听说过这本书,问:“谁写的?”林立夏说:“一个不知名的作家,刚跟向阳村的小李换的,我还没来得及看就给你带来了,知道你急着呢。”许明明接过书, 把书摁在心口,说:“我—定快些看完。”林立夏连忙摆手说:“不急,慢慢看,漫漫看。”但许明明没一天就看完了,把书还回来的时候,抱怨这小说写得乱七八糟,并用红笔圈出了好几个错别字。她说:“这作者水平也太次了吧,和托尔斯泰比起来,实在是拙劣。”林立夏尴尬地笑道:“也许是个新人,我们得给他机会。”许明明赞同他的说法,离开时不忘嘱咐他下次再换几本来。 许明明后来从林立夏那里读到了《河边树》《我的父亲叫马由》《天堂没有出口》《最后的爱》,等等。她发现每本书都是不同的作家,却是同一种风格。连说话的语气都一样。她实在不知道是谁在模仿谁的作品。她和林立夏讨论过,这些小说的作者会不会是一个人。林立夏思考了会儿,郑重其事地说:“我也发现了,完全有这个可能,他用不同的名字发表作品,也许是想不引起谁的注意。”许明明歪着头想了想,说:“有道理。” 许明明去赶集,正巧碰到了向阳村的小李,她向他狂奔而去,想问问他是否对那些小说的作者略知一二。她把小李拉到一边,问:“你换给林立夏的那些小说,是从哪里来的?”小李先是一楞, 然后一拍大腿,说:“好小子,原来那都是写给你的呀。”许明明没明白,问:“什么写给我的?”小李见四下无人,压低了声音,凑近许明明用手掩着耳朵说:“那些小说,都是林立夏自个儿写的,老让我帮他想内容呢,我哪想得出什么来,把我整得好苦。”许明明半信半疑地看着他,问:“他写来干吗?”小李一副很无语的表情,叉着腰说:“你别仗着人长得漂亮就这么不识趣,他还不都是为了让你开心,书就那么几本,一早被你看完了。”许明明的脸上迅速闪过一抹笑,转身离开时把手甩得很大。她是打心底里感到快活。 她推开林立夏寝室的门,他与另一个男生住一间房,那男生这会儿不在,只有他一个人坐在书桌前奋笔疾书,像是个日夜操劳忧国优民的领导干部,每写几个字,就顿一顿,略微抬起下巴来想一想。许明明站在他的身后,不忍心打扰他,就站了老半天。 林立夏写不下去,把笔往桌上一甩,双手撑在脑后,呻吟了声:“要死人啦。”他仰起头来,见许明明倒立在眼前,立即蹦起来,说:“你怎么来了?”许明明背着手,低低一笑,说:“我来看你写得怎么样了?” “你都知道了?” 许明明点点头。 “什么时候的事情?”林立夏羞红了脸,嘀咕道,“肯定是小李出卖了我。” “不,”许明明把“独茅根”搭到胸前来,把玩着它的尾巴,说,“我一早就知道了。不拆穿你,只是因为,还想继续看下去。” “有什么好看的。”林立夏转过身子,把本子一合,显得有些生气,说,“你一早该拆穿我,不然今日也不会闹笑话给你看了。” 许明明走上前去,从后面抱住他,说:“放心,我喜欢迷人的把戏。”她想,还等什么,就是他了。 许明明和林立夏去登记结婚,队里的人都吓了一大跳,许明明那么美,林立夏那么痞,怎么他们俩结合在一起来。有人就站出来说了,美女怕朽夫,这句话可真不假。说完他跳上一个髙台,振臂一呼:“兄弟们,我们要向林立夏同志学习,学习他不要脸不要皮的精神,争取到更多的女同志。”台下的人纷纷鼓掌,为他喝彩。公社书记阴着脸走过来,指着他说:“你小子给我下来,造反了你。” 许明明的父母从上海给她寄来了腌腊猪头肉、香肠、粉条、木耳、红枣等食品,供她和林立夏请客用。许明明要他们也来参加婚礼,毕竟他们只有她这—个女儿,错过了,将是人生中无法弥补的遗憾。他们却以路途太远、耗时太多、单位批不了那么长的假为由推脱了。许明明知道,她的父母虽寄来了如此丰盛的食物,其实心里还是无法接受林立夏,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不是上海人。上海人的心思,外面的人总捉摸不准,他们觉得最要命的事情,其实别人根本不然。比如林立夏从来没有想过去上海,混个上海户口什么的,纯粹只是打心眼里爱着许明明。婚宴那天,因为许明明的父母没有到场,总觉得缺少正式感。 第15章 苏九久跟颜子乐回了家,颜太太抹着眼泪迎出门来,搂着苏九久说:“我可把你盼回来了。”她抱过未宛,亲个没完,颜先生拉开她说:“该我了该我了。”颜先生用手捧起未宛的脸,端详了半天,说:“是她,一点也沒变。”未宛也不反抗,任他们摆布,只是用别在衣服上的手绢去擦脸,好像嫌脏一样,把全家都逗乐了。颜太太握住苏九久的手,谆切地说:“两个人,要维持一段婚姻,就像唐僧上西天取经,也是要经历好多的磨难,才能最终走完这辈子。吵架、闹别扭,甚至打架,有时候火气一上来。都在所难免,但就是不能离家出走,一走,两个人就变成一个人。就像一双筷子只剩一支,使不动,家自然也就散了。以后,你有什么不开心的,就给我说,我一直是站在你这边的,啊?”颜子乐搂住苏九久的肩膀,凑到苏九久耳边小声地说了句什么,苏九久低下头“嗯” 了一声,她想,这才算是正式地进了他们家的门,因为颜子乐说:“一切都重新开始,好不好?” 晚上,苏九久把孩子安顿睡下了,和颜子乐的父母互通了晚安,回到房间,有些不知所措。她太久没有跟颜子乐睡到一起。突然有种莫名的尴尬,或是陌生。她收拾带回的行李箱,当初她也是带着这么一只箱子来到颜子乐家,两年过去了,东西一样没多,心是空落落的。她把衣服一件一件地挂进衣柜,皱了的角她用手扯住两边试图把它拉平;她把未宛的奶瓶反复地洗洗烫烫;她打电话给亲朋好友说回来了,把别人说得—把鼻涕一把泪,就是无法把漫长的夜打发过去。 颜子乐侧躺在床上翻一本杂志,偶尔瞟她一眼,看她没完没了地忙什么,他说:“苏九久。”苏九久应声回过头来,说:“怎么了?”他拍拍床说:“过来,睡觉。”苏九久为难地说:“我不能睡太死,未宛夜里要找我。”颜子乐说:“妈妈会把她照顾我的,她照顾人有一手,特别是小孩。”苏九久知道再也逃避不了,走过去把台灯关掉,躺到颜子乐的身边,颜子乐说:“把灯打开。”苏九久又把台灯打开,说:“不是说睡了吗?”颜子乐说:“我还没有把杂志放回去。”苏九久帮他把杂志放回书柜,颜子乐总喜欢一切整齐有序的样子。他满意地看着她,说:“好吧,一切的障碍都扫清了。今天,算不算我们的洞房花烛夜?”苏九久咬着嘴唇,面带孩子般倔犟的神情,说:“不,今天不,请等我重新爱上你才可以。” 其实她一直都是爱着他的。她从来没有改变过对他的爱。只是还没有缓过来。她的身子与心不相干。身子太久没有接受他的温存,开始排斥起他来,就如眼睛从亮处突然转入暗处会有短暂的不适,这种不适并不受她的主观控制。她对他说:“要有耐心,我会爱上你的。”颜子乐一日复—日地等待,与苏九久的角色发生对调,他不得不承认,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他与她肩并肩坐在河边的石凳上,大方地跟她讲以往的情事,就好像是在讲另外一个人的事情。他已经完完全全地脱胎换骨。苏九久一如既往地安静,收起了原先难以定义的笑,恢复到最初恬淡的神态,一边听他说,一边把手伸进他的胳膊弯里。一切都是她想要的样子。 不久之后,苏九久的身子又再一次接受了他。 许明明与林立夏很快便有了孩子。孩子一岁那年,上海的化工厂招工,名额只有一个。许明明太想回上海,她做梦都想回上海,她听了她妈妈的主意,对林立夏说:“我们假离婚好不好?等我回去稳定下来了,就回来接你和孩子。”林立夏看着她,裹了一根叶子烟,说:“好。”她说什么,都是好的。 林立夏的家里没什么门路,知青陆陆续续走了一半,他还留在那里。其实他是在等许明明。她走之前的那个夜晚,抱着他哭了一夜,把他的心都哭碎了。林立夏想她一定会回来的。每天都到邮局门口去盼信,人见了他就问:“有信没?”林立夏抱着孩子,从邮局里跨出来,笑得大度,说:“前几日通了电话,还说信一早就寄出来了,里面有介绍信和证明,结果你看寄了老半天也没寄到,只怪中国实在太大了。”其实她从很早以前就没有再和他通电话了。他没有她的一点消息,甚至不知道她在回城的半年后和化工厂的副厂长结了婚。 林立夏只有一张同许明明的照片,那是结婚那天他们花了一块钱到镇上的相馆里拍的。照片上的许明明依然梳着一只冲天的“独茅根”,长长的尾巴搭在肩上,对着镜头羞泄地笑。林立夏把照片压在书桌上的玻璃板下面,没事就去瞅两眼,好像生怕许明明会从照片上飞走,留下他一人戴着新郎的胸花徙然神伤。他想,什么都留不住,也要把照片留住。万一以后把她的容颜忘了,走在街上碰见,不就认不出来了。他把那张照片看得很宝贝。所以,也就不难理解,起大火的那天夜里,他为了救回那张照片而丢了性命。 火是严振良放的。他一早就想放这么一把火,他再也不要在这鬼地方待了,一分钟也不要。他促狭地想,干脆一把火把房子烧了,没地方住,还能不让他回去?火起先并不大,只是风来了,往北呼呼一吹,火势一倒,迅速蹿到了其他四十间草房上,草房是半年前新搭的,这个村所有没希望回城的知靑都搬进了这里,以为就此安了个家,但转眼间,这草堆一样的家就只剩几铲子呛人的烟灰。公社书记望着熊熊大火,感叹道:“当年的七百里连营,刘备不吃败仗才怪了。”林立夏让女知靑帮他抱着孩子,往身上淋了一桶水,冲进去的那一刻,回头担心地看了一眼孩子,孩子不哭不闹,也是定定望着他,好像知道他要做什么。他突然想,几十年后,当他的孩子明白过来,他会在他的墓碑上写这么一句话——我的父亲林立夏,一生中最伟大的事情,就是爱过我的母亲。他想着这句话,纵身火海之中,寻着许明明炽热的双眼,那双眼实在太灼人,把他—并化为—团如烈日般的光。 他进去以后,就再也没有出来。孩子知道自己的父亲是回不来了,立刻抓住一个老农的手,说:“带我走,好不好,我当你的儿子?”他那么小就知道,他得有—个坚实的依靠。那老农与他父亲是老相识,经常给他糖吃,还把他背在背蔸去看过—场电影。他捧起孩子哭花的脸,起了恻隐之心,跑去找公社书记商量,说:“反正我也没钱娶老婆,不如捡个儿子,算是上天看我可怜给我的补偿。”书记巴不得有人来认领了这孩子,握着他的手激动地说:“多么善良的人啊,多么无私的人啊,多么可敬的人啊!”老农从来没有被这么丰富而伟大的词赞美过,更是激动,拍拍胸脯说:“你放心,我会把他当做自己的儿子来养,有我一口饭吃,就有他一口饭吃,绝不亏待他。” 后来许子夏老是回忆起小时候,同那老农在—起的日子,虽然不长,但却是最快乐的日子。老农照着城里的玩具样式,为他用木头削的那把手枪,他到现在还留着。走到哪里拿到哪里,他觉得,那才是他生命里最本质的东西。每一年他都会回农村去看那老农,在老农的坟前上一炷香,人人见了他,都会夸他是个不忘本的好孩子。他时常想,若不是当年老农突然患了重病,不得不把他送回他母亲身边,那么,他现在是否会是一个乡下人,在太阳下穿着红色背心辛勤地劳作,跟同村的青年一起进城打工,拼命攒够钱只为娶一个被晒得黑黑的丰乳肥臀的乡下女子回家超生一堆孩子,为他们取名为大狗、二狗、小黑、小白什么的。他再不敢往下想,怕自己会为此而着迷。他实在是向往那样干净质朴的生活。 第16章 许子夏与母亲生活在一起,莫名地多出一个比他还小两岁的哥哥。他叫他小哥哥。小哥哥在他看来很漂亮,他从来没有见过如此漂亮的人儿,皮肤像光滑的白瓷,这在乡下是没有的。其实城里都是这样细皮嫩肉的孩子,只是小哥哥是他见到的第一个,从此就再也抹不去那美好的印象。小哥哥在较长的一段岁月里都无法接受这位从天而降的“弟弟”。他嫌他皮肤太黑,会弄脏了自己。他若是稍稍靠近他,他就会跑得远远的,说他的邋遢会传染, 其实他已经很用心地洗干净了身体。只是那长年累月在田野间奔跑出的黑,不是一时半会儿就可以消掉的。有一天他问自己的母亲:“怎么才会变得象小哥哥那样白?”他母亲说:“别晒太阳呗。”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晒过太阳。有太阳的时候,他总在屋里窝着,果真越窝越白,涂上鼻子眼睛,站在墙面前,可以和墙连成一片。 小哥哥问母亲:“弟弟快要死了么?他一点血色也没有。”母亲这才发现了许子夏的白是病态的白,她说:“子夏,你应该到太阳底下走走,你天天待在屋里,一身的湿气。”许子夏跟没听见一样,抱着一本书坐在院子里,又坐的是阴凉处,阳光被一棵院子外伸进枝干的梧桐树给遮了去,只投下些细细的斑驳的光彩在他的脸上跃动。 小哥哥也在院子里,这院子是父亲刚买下来的,本来是停车位,他母亲擅自把车位划大几个圈,用红砖把三面围起来改作小花园。他想着在院子里栽点什么好。他见许子夏对母亲的话充耳不闻,走过去一把抄过他手中的书,翻过面来一看,是陈寿的《三国志》,惊诧道:“你看的是文言文?”许子夏站起来,不敢跟小哥哥要书,只是乖乖地站着,不发一语,听候发落般。小哥哥把书翻了几页,问:“你喜欢里面的哪个人物?”许子夏脱口而出:“孙权。”小哥哥撇着嘴说:“不好不好。”许子夏问:“你哥哥觉得哪个好?”小哥哥把书丢到他的胸上,说:“曹操不错。”许子夏接住书,问:“他?他哪里好?”小哥哥凑近他,耳语道:“老婆多呗。”说完,扬长而去,许子夏把手里的书攥得紧紧的,知道又被小哥哥捉弄了。 许子夏总是被小哥哥捉弄。他以为小哥哥是看不起他。所以当他从学校出来,被—群社会青年围起来刮钱的时候,他并没有想到小哥哥回来帮他。那群社会青年总是挽着袖子蹲在学校门口抽烟,头发染得焦黄,手臂上露着廉价的刺青,手艺恶劣,乍一眼分不出那图案,只当是一坨瘀青。他们见低年级单个出来的学生,就把他从后面夹住,带到一条小巷里搜他们的钱。许子夏只有两块钱,他也记不得放在什么地方,说:“有倒是有,就是不知道放在哪里了。”那群社会青年以为他是在挑衅,走上去就给了他一耳光,说:“你小子不老实。” 许子夏被他们抵在墙上,一点反招的余地都没有。幸好小哥哥来了,小哥哥和他的哥们儿抡起棍子就朝他们打,他们捂住被打过的地方,跪地哇哇求饶,小哥哥一条腿跨在石台阶上,一手抄在裤兜里,单肩挎着黑色的书包,弯下腰用一张纸巾去擦白色球鞋的边,说话的语气懒懒的,他说:“你看好了,他也是你们敢抢的么?”那群人说:“大哥,怪我们瞎了眼,以后再不不敢抢他了。”小哥哥看了许子夏一眼,许子夏看出那—眼里饱含着疼爱,为了这一眼,他竟觉得挨了他们一耳光也值得。 小哥哥把许子夏领回家,许子夏像做错事的孩子,一直跟在小哥哥的屁股后头。小哥哥反剪着手,走在前面一直骂他没出息,“那群小瘪三比你还矮一个头呢。”许子夏想说他是懒得跟他们计较,话到嘴边又吞了回去,听小哥哥继续说,“你就是锻炼得太少,身体太单薄,柿子都拿软的捏。”回到家,小哥哥从冰箱里铲了一些冰块,用毛巾包住,敷到许子夏被打过的脸上,许子夏疼得别开脸,小哥哥捏着他的下巴把他板回来,问他:“篮球你玩过吗?”许子夏点点头,又摇摇头,不求甚解的样子,说:“同学们玩过。”小哥哥回到房间里,换了一身球衣,手里提着一颗蓝白相间的皮球,说:“从今天开始,你跟我打球去。”许子夏为难地说:“我不会啊。”小哥哥走过来搂住他的肩膀,说:“我教你啊,笨蛋。” 至此小哥哥再没嫌他脏了。总是主动来亲近他,带他去他的圈里交际。走到哪里,他总是默默地站在小哥哥背后,见他有什么需要搭手的,就站出来帮他一把。大多数时候,都是小哥哥的哥们儿在使唤他,买水、提东西,或是帮某人传口讯给女生,要她放学以后去校门口的冷饮店吃冰。许子夏从不抗拒,小哥哥也不吱声,是想让他尽快跟大家打成一片。大家对他都没什么意见, 只是看不惯他在夏天里打伞。 有一天他们在操场吃雪糕,看对面教室楼里走出来的女学生们蓝色裙子下白晃晃的腿。太阳出来,许子夏从包里拿出把伞来,还支了一半到小哥哥的头上。有人突然打趣地说许子夏像颜子乐的小媳妇。许子夏红了脸,不敢看小哥哥,小哥哥把那人撵走,转回身来拿走许子夏的伞收起來,说:“你拿点男子汉的气概出来好不好,你都快十七岁了。”许子夏不还嘴,想要拿过伞,说:“我怕光。”小哥哥把伞往后面—抛,说:“你又不是妖精,你怕什么光。”许子夏蹙着眉,心随着伞跌落到更远的地方,他不敢解释,打伞是因为怕被晒黑,一晒黑,他就担心小哥哥又会冷落他。白色成了他的保护色。他需要小心地呵护这份来之不易的白。他走过去拾起伞,说:“我先回家了,你玩吧。”小哥哥没理他,歪着脑袋看天,小哥哥的哥们儿冲上去,把许子夏包围住,一人押住许子夏的一只胳膊,反拧在背后,一人伸手去摸许子夏的裤裆到底是男的还是女的,给我验验货吧?”小哥哥大吼一声:“住手。”他气势汹汹地走过来,他们嘻哈打笑地说:“让我们验验吧,要真是个女的,我们会对他负责任的。”小哥哥嗔怒道:“去你妈的,他是我弟弟。”那几个哥们儿见他是真生了气,放开许子夏撤腿就跑,一个人跑到一半转回身来,倒着往后退,双手圈在嘴边说:“要真是个女的,我倒是欢喜啦,这么像个瓷娃娃,比女孩子还漂亮。”小哥哥这才好好地打量起了许子夏,像个女孩子,因为长期不运动,身架子很窄,薄薄的像纸片的人,若是把头发蓄起来,换身裙子,站到女人堆里,只怕是认不出来。他突然生出了几分的鄙夷,推了一把许子夏说:“你要再这么下去,别跟着我。” 许子夏便再没有跟着小哥哥,他们明明在一个学校上学,却总是一个走左边,一个走右边。小哥哥比他髙一个年级,教室在一楼。许子夏在课间休息时,总是匆匆地从五楼跑下一楼来,假装去上厕所。每回经过小哥哥的教室门口,他都会漫不经心地往教室里一瞥,看着小哥哥,小哥哥从来都是拿后脑勺对着他,用手肘支着和身边的女生聊得正酣。等他走过来,小哥哥才回过头来,看许子夏在半路上拐了弯,从另一边楼梯上了楼。他回家故意对母亲说:“子夏会不会尿路有问题?跑厕所跑得可勤。”母亲把许子夏拉到一边,悄悄地问:“那里疼不疼?”许子夏不明白,问:“哪里?”母亲说:“你哥哥给我说了,说你上厕所上得可勤,只怕是有问题。”许子夏白了一张脸,说:“不是的,有时候是陪同学去。”母亲半信半疑,“当真?”许子夏说:“当然是真的,瞎操心什么。” 许子夏再不敢去看小哥哥,站在五楼的走道上趴着栏杆往下看,他们只隔了几层,却像隔着千山万水。他真怕他同小哥哥的感情再也回不去了,生平第一次感到焦虑和惶恐,像青春期的少年独有的终日的聒噪不安,恨不得脱光了衣服跌进河里,一洗这段日子以来所遭受的冷漠。他焦急地想,事情总得有个转机,必须有转机,只差一个适当的机会。而就在这时,小薇来了,周身洋溢着的欢乐的气息,好像在许子夏的天空里开出的—朵礼花,把黑的夜戳了好大好深的一个窟窿,透出温柔的月色来。 实在是再好不过了。他简直就要以为她是上帝派来的使者。 小薇总是嘻嘻哈哈的,好像没有什么能让她不快乐的事情。因为个子很高,走在一群女生中,十分显眼。新学期,许子夏被安排坐到她的旁边,她和前面的女生交换了一个眼色,他看不懂那眼色,并不知那里面暗藏了太多的玄机。小薇大方地说:“许子夏,我要和你做好朋友。”许子夏“啊” 了一声,小薇说:“我是说,我要和你做好朋友。”许子夏“哦” 了一声,当是听明白了,又埋头做起来作业。小薇推了他一把,说:“带我去你家里玩吧。”许子夏掉过脸看她,想要读懂她的表情,她抿着嘴,眼里发着光,许子夏以为,她是喜欢他的。他带她去了他家,她闹着要参观他的房间,他的房间在小哥哥的隔壁,顺道也参现了小哥哥的房间。她走的时候,偷偷拿走了小哥哥插在笔筒里的一支铅笔。后来她和颜子乐分了手,她才从一个雕了花的檀木盒子里又拿出那支铅笔花了一天时间,在一张纸上一点—点地把它写完。 许子夏并不知道,小薇从来没有喜欢过他,她的一切殷勤都是冲着小哥哥来的。他只当小薇是遇到小哥哥后移情别恋,痛不可当,花了一整晚的时间来安抚自己。他翻一个身,转念一想,也许这就是所谓的转机,和小哥哥和好如初。果然,当他把信给小哥哥,小哥哥真的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甚至比以前更甚,因许子夏对小薇泄露了他的一点什么就把他的脖子夹在胳肢窝下,像要狠狠地揍他,说:“是不是兄弟?又出卖我?”那语气里却是一点责怪也没有的。兴许他就喜欢别人喜欢着他,迎合着他的意。许子夏不停地出卖他,也就是在不停地讨好他。 他与小哥哥突然有了一个共同的话题,就是小薇。他们没话的时候,总是说到小薇,大多数的时候都是在背后取笑她,越是取笑她,他们的关系越是觉得更近了一层。 后来小哥哥去留学,许子夏每日都会与小哥哥打一通电话,电话里又怕冷场,便去收集了好多小薇的逸事,怕记不住,还专门写在一个小本子上,一年下来,每一页都可当一則小笑话读。有一次被小薇发现了,口头上怪着他,心里却以为是顔子乐在打探她,拳头落到许子夏的身上,根本没力量。但小哥哥回国没过多久就对小薇失去了兴趣,他一提小薇,小哥哥便一副“又来了”的表情,做一个就此打住的手势。 小哥哥把注意力转移到了其他的女人身上,这让许子夏顿时没了安全感。他比小薇更加不是滋味,原先的亲密无间荡然无存,只剩下人去楼空的落寞和无法与之交心的遗憾,许子夏坐在小哥哥的房间里,等他许久也不见回来,便趴在书桌上睡着了。翌日被小哥哥推门而入的声音唤醒,他慢慢站起身来,椅子往后倒下,他在被风吹起的深蓝色棉质窗帘背后看向他,看得他无地自容。 许子夏嗅到他狂欢后留下的气味,微酸而呛鼻,是女人下体的气味。他走过他的身边,被他拉住,说:“怎么了?找我有什么事?”许子夏说:“你这样,小薇怎么办?”小哥哥说:“小薇。”好像是在叫一个完全陌生的名字。许子夏推开他的手,走出去帮他关上房门。他明白大势已去。小薇好像一个过气的艺人,已讨不到观众的掌声,站到舞台上表演了半天,无非是哗众取宠、自讨没趣。而他则是小薇的经纪人,为了小薇叵测的命运殚精竭 虑、机关算尽,他在小哥哥面前再不提小薇,暗地里却和小薇沆瀣一气。他负责降妖除魔力挽狂澜,小薇负责知书达理收复失地,算盘打得都好,只可惜小薇是个嘴贱之人,每当许子夏费尽千辛万苦贏得了那些女人,小哥哥迫不得已地回到小薇身边,向她抱怨许子夏的不厚道时,她总是忍不住奚落小哥哥一番,话说得尖酸刻薄,句句如针,他去了两次之后,自然就再不去了。许子夏明白小薇是个“扶不起的阿斗”,大学毕业后,收拾起行李,下乡支教去了。 当他回来,小哥哥娶了一个叫苏九久的女人,这是他没有想到的。他以为,小哥哥这样的男人,是不属于任何一个女人的。苏九久眉眼生得好,身板也生得好,总是扯一些藏着暗花的布,给自己缝制衣裳穿。她在左手的食指上套着个顶针,一针一针结结实实地扎下眼去,针线活固然是练得很好,绣个玫瑰的香袋更是不在话下。她坐在院子里,穿着淡紫色两边袖不对称的长袍,胸口上有一朵剩下布料叠出来的花,埋着头,脖子的弧度甚是好看。许子夏也看入了迷。他第—次想,小哥哥有个女人,是应该的。 许子夏没有离开那个小镇。苏九久走之前,把他给她的手机放到桌上,下面压了一张纸条,写着:“我同颜子乐回去了,把玫瑰园留给你。”许子夏见到那张纸条后笑着摇摇头,好像在原谅小孩子的淘气。他把手机顺手揣进裤包里,眼泪便淌了下来。手机的开机欢迎语写着“我爱你”。只可惜她再也没有机会看到它了。 后来,他写信给苏九久,上面写道: “九久: 前几日我读了《小王子》。那是很久以前,你对我说,你像里面的那只狐狸。看完我才明白,你爱我哥哥有多深。我从来不喜欢玫瑰,现在却想要把你留给我的玫瑰栽得很好,如你一般的好,不知道,我是不是在效仿你的经历,关于你抽烟的,但是效仿必定会失敗,所以,我一开始就不打算成功。 本有很多的话想要对你写,又不知从何写起,便作罢。只是想说,从前送过你的那条手绢,是小薇送给我哥哥的生日礼物,我还没来得及送给我哥哥,就送给了你,但愿你知道了真相,不会生气。 许子夏 12月1日” 许子夏写完后,把信搁在了枕头下,从来就没有打算把它寄出去。他想,以后总归是要见面的,不能把什么话都说得太死了。所以,他寄给她的另一封信,上面写着:“你应该跟哥哥回去,我会帮你把花照顾好,等你来年来看。” 来年,苏九久没有来。 第17章 第三场 束河 她觉得她是西洋电影里的人,有着悲剧的眼睛,喜剧的嘴。 ——张爱玲 王若薇不准别人叫她王若薇。连小薇都不可以,算命的说她是孤独命,得换个名字。她查了一天的字典,为自己取了一个新的名字,叫,束河。她觉得这名字像是一个灵魂落到了一具将死的肉体里,翌日醒来,躺在床上,有一种初生婴儿般的新鲜感,用一双好奇的眼打量四周,头从左边,转到右边,迎着光的方向,一切都是崭新的模样。 她似乎在哪里听过这名字,就像一个人遇到另一个人总觉得在哪里见过,有一种似曾相识的亲近感,张着嘴半天,望着对方笑,不一会儿又释然,承认那熟悉不过是来自磁场的引力。 后来,宋熙正告诉她,束河,是—个地名。 束河决定去工作,她已经好几年没有工作,她把她所有的时间都放到了顔子乐的身上,现在离开他,像整个人被抽空,总得什么来填满。除了工作,别无他法,她确定她在短时间内无法爱上任何人,像一间正午十二点才退出来的房间,总得有一位穿着白色制服的服务生到来的日子里心灰意懒,吧自己关在衣柜里听悲伤的歌曲。衣柜里的衣服都被她胡乱地堆放在床底,反正是“女为悦己者容”,她狠心再不打扮自己,简直像个野人,父母胆战心惊地看着她的一举一动,生怕她做出什么傻事来。若是伤着自己还好,要是伤着了别人,那理偿金他们都赔不起。他们家的经济状况是每况愈下,祖上三代的积蓄都被花得差不多,就只等她嫁个好人家。偏她又这样倒憨不痴的,出东门往西走,是个糊涂东西。其实是他们多虑了。她不过是穿得粗糙了些。她同颜子乐分手的那天,把衣服从衣柜里扔出来,用牙齿撕咬了半天,又下不了狠手,都是花钱买的,坏了可惜了。末了用脚把它们踢到床底下,眼不见心不烦,再也没有力气把它们放回衣柜里,整理又得费心思。往后,她想要哪一件衣服,就撅着屁股钻到床底下去找,有时候找出来的不是她要的那件,就坐在床边喘着气,将就着往身上一套,实在是有点摸奖的意思。头等奖是红配黑,末等奖是红配绿,概率对等,所以在别人看来,她时常处在半醒半疯状态,站在公车站台上,手插在衣究里,踮着脚望向别处,于清辉之中目光矍矍、于颠踬之中意志弥坚,旁边人看了都觉得她是印在明信片上的人,应该寄向什么地方,背面写着漂亮的字,盖着淡蓝色的邮截。 她在网上投简历,只收到一封回复,一家传媒公司,职位是总监助理,这工作与她的专业完全不对口,她在英国学的是电子商务,也就是网上买卖,可有可无的一门技术,开个淘宝店就相当于是自学成材,所以她的处境也是十分的尴尬,朋友常在背后笑话嫁是“海龟”变“海带”,她也是知道一点的,总不可能明里去反驳,更显得此地无银三百两,以前有颜子乐当借口还好,现在连个借口也没了,就越发地不见朋友了。 复试的那天,她一个人在电梯里,电梯门反映着她,她的脸红得有些不像话,应该是胭脂抹多了。久不化妆,下手没了轻重。又加上点雀斑,像个乡下来的姑娘,配着红色的连衣裙,整个人都透着恶俗的喜庆。不该穿红色的,显得有点不正经,但她从床下就找出了这件来,幸好不是黄色,不然不吉利,这事该黄了。她是一个在细微的事情上极迷信的人,比如不能把筷子竖着插到碗里,或是不能用红笔写名字。 成都离藏区近,藏族文化盛行,她也赶时髦跟着信起佛教来,不过也只是临时抱佛脚,不到大事临头,是不会想起念经的,手腕上缠了几圈紫色琉璃佛珠,就以为找到了庇护,遇人,还煞有介事地挽起袖子给别人看,好像有信仰的人品格都更髙尚似的。 她身子往前凑,把电梯门当镜子,用手心去揩掉胭脂,却把脸揉得更红。门突然打开,一个人走进来与她撞个正着,胸前的纽扣差点划伤她的眼睛。她踉跄地往后退了一步,他连忙举起两只手来,说:“Sorry.”她揉着眼,把眼线揉得花花的,像被人给打了一拳。他埋下头来看她,问:“没事吧?很疼么?”她睁着一只眼看他,见他生得眉清目楚,是个漂亮青年,气也就消了一半,只轻轻地道了声“没事”。他想摁电梯,见十七层的灯是亮着的,就缩回了手,搭讪道:“你去华夏传媒。”束河“嗯”了一声,蚊子似的,那男子便也不再说话了。 出电梯一前一后地走,束河走在前面,有些故意的,免得让他以为她是在跟着他,结果到了门口,却发现要刷卡进,很窘地望向他。他从裤包里摸出一张卡来,安慰似的说:“刷卡就是不方便。” 进了公司,前台便把她留住,给她一张表填,她刚好找到台阶下,拧开笔筒,就当没看见那男子从身边走过,免得又要说句客气话。她余光中瞥了一眼他的背影,倒是个很髙的人,高的人总是平白无故地讨人喜欢,也许是气场够强大,总有一种压迫感,特别是男人,好像会突然把你压到墙角狠狠地亲吻。弗洛伊德不是说“比起满足文明的本能,满足野蛮的本能带来的快感要强得多”。她填完表,前台把她带去见人事部经理,人事部经理说:“你的学历这样高,到我们这种小公司来,岂不是大材小用?”束河怔了怔,她颇不会周旋,也打不来官腔,只道:“在英国,也没学到什么的,净打工挣学费去了。”其实是谈恋爱去了,这点哪好意思说。 “那英语肯定好。”人事部经理期待地问道。 束河略低了点头,羞愧地说:“学校的老师都是中国人,附近也都是中国人开的餐厅,我在那里,感觉就像是在中国,走了一大遭也没走出去。” 人事部经理失望地“哦” 了一声,却对束河有了几分好感,觉得她是实在人,有一说一,不像往常来应聘的,过于油滑,反倒让人反感。他想,也许她是谦虚也不一定。后来她离开,人事部经理对同事说:“不容易啊,都被打成那样了还来应聘,我估摸着,她一定是急需一份工作来摆脱她有家庭暴力的丈夫。所以,我必须把这份工作给她,出于人道主义也得给她。”同事听了都觉得人事部经理除了发工资的时候太禽兽其他的时候倒是个大的好人。 她去上班的第一天便迟到。她睡过了头,很久没有早起,有些不习惯,梳妆打扮都弄了好半天,好像就是弄不回原来好看的样子,横竖都不对,总给人乱糟糟的不洁之感,后来她才知道是因为她不再年轻,虽然二十八岁也不算老,夹在少女与少妇之间,最没有地位。 七零八落地去赶公车,挤得像个疯婆子,硬是挤不上,错过了两趟,索性打车去,价格表一直跳,跳得她心惊。末了到了公司,还是迟到了两分钟,莫名其妙地跟自己赌气,想打电话给颜子乐评评理,好像这一切的罪都是他给她受的。本来也是,她来工作,还不是被他逼得走投无路,她就是哪一天突然死了,他也脱不了干系。 她被人事部经理带去行政部领了文件夹和圆珠笔,一路上遇到什么人,他都给她介绍,“这是销售总监,张哲成。”张哲成从影印室出来,手里拿着几页纸,瞟了束河一眼,嘴角略微上翘,就当是打过招呼了。待他走后,人事部经理压低声音,说:“你以后就是他的助理了。”好像是多么见不得人的一件事情,又说:“张总监的性格有点难以捉摸,反正你小心就是,他,有点那个什么,说不上来。”他的话没说完,但她大致明白了,反正就是 遇到了一个难缠的上司。她觉得自己真是老母鸡进了葯材铺——自找苦吃。还是给颜子乐打个电话吧,人一遇到挫折就容易把之前硬撑的勇敢给打敗,并且比原来敗得更厉害,是意志力彻底地土崩瓦解,精神上彻底地四分五裂。她作了这个觉得,反倒安下心来,去到张哲成的办公室,胆子也大了许多反正还有退路,如果他不喜纳她的话,她就回到顏子乐那里去。 她敲敲张哲成办公室的门,其实门是开着的,只是处于礼貌,电视上也是这样演的(她大多数的知识都是从电视上学来的)。张哲成没答理她,拧着眉看电脑,她觉得进也不是,退也不是,望着他,把他粗略地在眼里过了—遍,简直就是素描本上勾勒出的人,简单的几笔,一气呵成,干净而利落,浓的地方浓,淡的地方淡,却也乏善可陈,怎么可以生得这样不精致?当然,她是说跟颜子乐比。张哲成从电脑后面侧出—点脸来,问:“什么事?”她说:“我叫束河,是新来的助理,以后请多多指教。”张哲成也不客气,立马伸过手来,把—份资料递给她,说:“正好,我现在忙不过来,麻烦帮我把这个传真到总部去。”束河接过来,没想到任务来得这样快,心里立即产生了三个问題:第—个是传真机在哪儿?第二个是怎么用传真机?第三个是总部的号码是多少?但她想,若是不问,又把这事做得漂亮,便可树立在他心中的地位,岂不是一个机会?所以她硬是强忍着没问,一个人去到 前台,问前台准是没错的。 。 她几乎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来研究怎么传真这份资料和传真这份资料,幸好没人看见,要不然真是没脸再在公司里待下去。有人在身后“咦” 了一声,她回过头来,有些不认识他,他说:“不记得我了?在电梯里。”她才反应过来,微笑着说:“记得。你也在这里上班呢。”说的是废话。 那男子叫宋熙正。同束河在一个部门,做广告销售。在束河极浅的常识里,一直以为只有外地来的打工仔才会去做销售,本地人哪里肯,吃不下那风吹日晒的苦,也放不下那省会居民的身段来求人。宋熙正看起来像是从五星级写字楼里走出去的工程师,深蓝色珠地布短衫,单肩挎着一只双肩包,“国”字面,在西洋面相里属筋骨质,像是极好的家庭出身,有着优良的生活环境。这样的人也做销售,着实让她吃了一惊,问:“你是本地人么?”宋熙正说:“是的,土生土长的。”束河觉得自己的思想已经滞后,整个就是一个过了时的人,她是听人说过现在做销售才挣钱,她还以为那人是在自我辩护。她把纸放在传真机上,传真机像是一只食肉的鱼,嗑哧嗑哧吃了—截进去。宋熙正好奇地伸过脖子来看,说:“咦?你怎么一张—张地放?”束河有些慌,看着他,他从束河手里拿过资料,说:“一次可以放十张的, 这不是写着么?”上面的确写着,束河居然没看见。 宋熙正见束河窘红了脸,便故意给她一个台阶下,问:“你叫束河?这样好听的名字?” 束河知道他是看见了她脖子上挂的工牌,他又问:“你做张哲成的助理?”语气里有些意外一般,她说是啊。她倒想听听他对此是一个什么样的看法,只不过他没往下说,只道:“束河不应该在云南,伹你却在成都?”她才知道束河原来是一个地名。懊恼得要死,想必朋友们已在背后笑话过她,说她这样的没有见识。她的确是哪里都没有去过,除了英国。她同颜子乐在一起时,一门心思地,倒是一点二心也没有,事事以他为一个圆心画圆,整个与外界脱了节,又不是生活在桃花源里。但这绝不该怪到颜子乐的身上,这是地理知识。怪不得颜子乐总是嫌她傻,她从不知道自己原来是真傻,就像男人说女人“你真傻呀”,只不过是一种情调罢了,换句话说就是“你真是可爱呀”。 看来她是表错情了。 待她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已经快十二点,到了吃午饭的时间,她转过头,透过玻璃看见张哲成靠在椅背上睡觉,像学生时代的午休。她恍惚间又回到了十七岁的那年夏天,第一次看见颜子乐,他坐在篮球馆的观众席上,对场上发生的事情—点也不感兴趣,手交叉在胸口,仰着脑袋昏昏欲睡。同学莉莉悄悄地指指他,说:“就是他,像不像?”束河吃惊地捂住嘴,说:“天哪,好像啊。”没想到,世界上竟有两个这样相像的人。她确定她是在那—瞬间爱上他的,虽然他什么也没做,伹是世界上的另一个他,已经替他做得太多,足以构成强大的理由去爱他。他是从不知道的,关于她如何爱上他这一点,他也从来没有问,她就是气他这一点,过分地自信,要是她对他说她一直把他当成另一个人在爱,他只怕会气得发疯。 宋熙正坐在离她不远的地方,幸而有隔挡,不然每天那样面对面的,会有被监视的感觉。他收拾东西,像是要出去,问她:“要不要一起去吃饭?”束河虽然饿,但却婉言拒绝了,她初来乍到。与别人熟得太快,略显得有点巴结。宋熙正走到她的面前,又朝后望了望张哲成的办公室,办公室是玻璃隔出来的,四面通透,反倒更没有安全感,像鱼被放在玻璃水缸里,摆着尾巴怎么绕也绕不过别人窥伺的眼睛。宋熙正说:“上学的时候不能好好午休;上班了,还是不能好好午休,等真正有一天我们可以好好地午休时,我们都已经老了。”束河无言以对,只觉得他说得好,跟着他把目光也落到张哲成那儿。张哲成突然抬起头来,一双迷蒙的眼千回百转,终于落到她的身上,简直是有点恨的样子。肯定是她略显尴尬地转回头来,他不要以为她是在偷看他呀,天哪!她求救似的去寻宋熙正,宋熙正却消失得干干净净。 束河忙得顾不上吃午餐,饿了一下午,张哲成不一会儿就叫她,复印份合同,或是进公司的系统修改资料,倒是没让她帮忙冲杯咖啡,也许早已不流行这种桥段,只可惜了她冲咖啡的好手艺,又不可能自告奋勇,多下作似的。下班时,张哲成同她在门口排队打卡,她这才注意到他的穿着很有品位,—身都是深秋的色彩,像是伴着落叶而来的人,随时会在身上发生点什么浪漫的事。他问她住哪里,却不看她。她说:“玉林。”他挑了挑眉毛,说:“那我们顺路,我可以送你。”她立即就后悔她说了实话, 哪有让上司送的道理,更何况他是这样一个不苟言笑的人,共处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那得有多难堪,说什么都显得突兀,又不可能一路沉默到底。她想想都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撒谎说:“我骑车来的呢。” 她在写字楼附近的超市里转了转,想等张哲成走了再去赶公车,免得在站台上碰见,那场景得有多尴尬。拖了十五分钟,确定没有什么危险,去到车站,车站上人堆了一层又一层,都伸长了脖子往一个方向看,一副作势要往前冲的阵仗。她突然有种回不了家的恐怖感,心里祈祷着这群人可别和她坐的是同一路车。一辆黑色的奥迪经过,开过几步又退回来,停在她的面前。车窗缓缓滑下来,里面的人什么也没说,只把下巴颏儿往旁边的空位处摆了摆,她便知道这回是躲不过了,只好讪讪地上了车。上车后的第一句话就是:“我的自行车不见了呢。” 她后来才知道,这个时间段去地下停车场取车,也是要堵车的。所以她耽搁了十五分钟,耽搁得刚刚好,好像就是为了要再遇上他似的。那么巧。 第18章 “也怪我不好,把车停在没人看守的地方。”束河说完偷瞟了张哲成一眼,他朝左打着方向盘,反应淡漠,兴许根本没有在听。她心里突然一个闪回,好像此刻正坐在颜子乐的车里,他也是这样地打着方向盘,心不在焉的模样,似乎从来没有认真听她说话, 总是用“嗯”来敷衍她。那时她不懂得适当的沉默也是一种反击,总要较个真,不依不饶地问:“你说,我说的是什么?”他会把脸别向一边,更不理她了。 张哲成没接话,也许他根本就不在意她有没有在撒谎,越解释倒越显得她心虚,过犹不及,也就识趣地闭了嘴,用手轻轻挨了一下车座的太阳花,好像气氛很轻松愉快似的。张哲成问:“你用的什么香水,BOSS?” “哇,你好厉害呀,这样也能闻出来。” “擦得有些浓,你坐在我办公室的门口,我都能闻见。” 束河低下头嗔了嗔自己,是有些浓,倒像是一股异味,连她都皱起了鼻子,“希望没有影响到你。”束河可怜巴巴地说。张哲成看了她一眼,这一眼有些长,像是一种打量,却没有说什么,只是一笑,也不知道那意思到底是“有”,还是“没有”。 在她家门口,张哲成说:“你家离我家很近,明天早上我来接你。”那语气简直没有商量的余地。她是天生崇拜强权的人,像买来的丫鬟,经过一阵子的兵荒马乱,又被转手卖给另一个人,心存更多的是感激,而不以为这是一种持续的不幸。她抿着嘴唇,不确定地看他,他解释似的说:“坐公交最要命了。” 她实在找不到拒绝的理由。也就答应了。 回到家她母亲立即就黏了上来,问送她回家的那个人是谁。 要是以往,她肯定看都懒得看她,径自回房间去,—如典型“80后”独生女,“外面是条龙,家里是条虫”。但今日,是她奶奶的八十大寿,三姑六婆齐聚一堂,铺了三桌麻将,搓得哗哗哗的,她不能不客套一下。她说:“是我上司。”她母亲说:“车还挺不错的,要二十来万吧。”她姑姑从麻将桌上侧过一点身子来看她们,接嘴说:“不止哟,四个圈圈。”大家都假装不看她,眼皮底下却在打着暗号,兴许刚才都已经趴在阳台上看过了,也好,一来给她母亲长了脸,因为颜子乐的事,她母亲一向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来,拿她女儿当反面教材,好像一个女人被男人骗了是男人的错,被平白无故地骗了好些年就是女人的傻了。反正她就是傻;二来也省得她自己说,她是朝天鼻,平着看也能看到两只鼻孔,据说这样的鼻子管不住嘴,一点事在心里也摘不住,更何况是好事,有时还没发生,仅凭着预感就已经闹成街头巷闻了。若是别人久不来打探,不想正中她的下怀,她便会没完没了地放小道消息出去,逼着人来听她的事迹,末了还作出一副不该说出来的后悔样,倒也不显得刚刚是在炫耀。她说:“五六十万吧。”三姑妈竖起大拇指夸赞道:“小薇真能干,男朋友的车找得一个比一个好。”她奶奶把牌推倒,说:“胡啦。” 一群人凑过去看,淸一色,大家直说打得好。她奶奶说:“天涯何处无芳草,奔驰宝马满地跑。”说得束河忍俊不禁,瞥见母亲正看着她笑,那笑,是欣慰的笑;看,是在看着一个才刚刚懂事的女儿。 直到第二天,她才忆起还未给颜子乐打电话。她觉得他好像离别久已的故人,突然翻开一本陈旧的相簿才被忆起来,诧异的陌生。明明昨天他还是她的天,还是她的地,今日就只是一抹淡淡的犹如电影画面的回忆,真是记不起那剧情来。 张哲成果然来接她,她从未享受过这样的待遇,竟有点受宠若惊。她以为他只是说说罢了,一如从前颜子乐总是说“明天有空来接你”。但他的明天从来都没有空,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张哲成说:“我以前挤公车真受够了。”又在解释。“嗯。”她应了一声,并不往下说,说得太多她就会原形毕露,以往同朋友们出去,最先被男人搭讪的总是她,她坐在那里不说话,也是带有一种侵略性的,是河中央开得最红最艳的一朵荷花,采藕人的船浆从不为池塘中别枝而划。但一旦开口,也就完了,那感觉顿时就没了,像个演员破了戏,把整个故事都给毁了——本来是可以往下演的。后来,有人建议她网恋,反正不见真人就好。她哪里不明白,装清纯最没技术含量,无非是男人说什么,你就天真地望着他,羞怯地说:“我不知道呀。”她只是不愿意,没这个必要,反正她已经有了颜子乐,就不在乎给别的男人留下什么样的印象,说好听点是实在,说难听点是缺心眼。 其实她还是有矜持的一面,譬如现在,张哲成坐在她的身边,那三八的一面刚想冒出来,又被她给打压了下去。在一路口等红灯,张哲成挂到空挡,说:“以后你有什么不懂的,可以直接来问我,去问别人,别人不知道,还以为我欺负你。”束河吓出一身冷汗,支支吾吾地答应道:“好啊,是有好多不明白的地方。”他一定是看见宋熙正帮她发传真了。什么没看见,偏偏看见这一出,“昨天发传真,幸好有宋熙正帮我,不然,我还真不晓得怎么用。”她主动交代了,免得以讹传说,有人向他告了状也说不一定。张哲成说:“没事,以后问我就好了,我也没有看起来那么凶。” “你看起来也不凶啊。”张哲成不信,大度地一笑,她说:“真的,你看起来很和蔼。” “和蔼?我以为这个词只会用在长辈身上,难道是因为我看上去很老?” “哎呀,不是不是的,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你很亲切,你很随和,你……”束河简直要哭了,觉得自己遇到的都是些什么破事啊。 在公司的盥洗室,才到门口,就听见里面有人说:“不知道她会不会又是一个牺牲品?”另一人说:“天晓得哦,走了一个又来一个。”她走进去,那两人突然地沉默,从化妆镜里睇她一眼,她突然觉得她们是在说她,女人的第六感往往最灵。她悻悻地回到办公室,闷着头分析了半天,她到底算得上是囉门子的牺牲品, 想来想去觉得怎么可能是她,她在公司拿的是固定工资,就算是部门创业绩也犯不上她去陪酒,正着数倒着数也轮不到她,也不该是她。兴许是在说别人,她太敏感了,她是那种别人说话时多看她一眼她就会觉得那人是在道她坏话的人。敏感得简直有点神经。后来她在一本精神学的书上看见这样的现象有点倾向于被害妄想症。是有点,每次坐飞机她都觉得飞机会突然爆炸,一路怨自己平时不好好念经,随即发愿以后会认真对待佛事。但一旦平安地走下飞机,她又有点得意忘形,把念经的事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她见宋熙正走过,连忙追上去,问:“要不要吃午餐?”宋熙正像是有些意外地看着她,没想到她会主动邀请他,又左右看看,好像是再确定一下,免得自己当孔雀。他说:“好啊,我请你。” “不,我请你。” 在公司楼下吃炒菜,三菜一汤,有同亊经过,跟他们打招呼,眼神有些暖昧,好像他俩以前老不肯承认在交往,今天终于被捉了现形,宋熙正说:“你从来没有出来做过事?”束河说:“开过一家淘宝店,也只是待在家里。”宋熙正说:“是应该出来做事的,人老待在家里,会变愚蠢的。”不知道他的潜台词是不是说她很愚蠢?关于她不会用传真机。“特别是女人。”他还补充道,生怕她不知道是在说她。她对他的印象一下子就坏起来。 她实在是个很小心眼的人,经常找些莫名其妙的气给自己受,哪怕别人是一句玩笑话,明明知道是玩笑话,心里却始终过不去,—想起来就觉得胸口堵得慌,又不好意思找人诉苦,怕人家觉得她太小气,她自己都知道自己小气。 有一次她问朋友,“你觉着这件衣服好不好看?”朋友还没回答,颜子乐就抢着先说:“好看。”她太明白他是什么意思了,她说:“你好聪明哦颜子乐。”颜子乐一脸无辜地说:“怎么了?我又怎么了?”束河说:“你怕别人说不好看,我又跑去买新的,花了你的钱。”颜子乐气得够戗,说:“我不过是想哄你开心,你这人,好与坏都听不出,简直没有办法沟通。”他又何时跟她沟通过?她气得在朋友面前哭起来,肩膀颤颤地抖动,把颜子乐平时待她的不是一股脑地说出来,要朋友评评理。颜子乐也不是省油的灯,不给她台阶下,说:“她既然受了那么多委屈,还跟我在一起干什么?我都看不上我这种人,何况是她。哭,你让她哭。”他都不准朋友劝她。到最后,局势扭转,变成束河求他原谅,她知道错了。回回都是这样的。 她假装不经意地问宋熙正:“张总监以前没有助理么?” “有啊,后来辞职了。” “为什么辞职呢?” “对薪水不满意吧,可能是。”他说得不紧不慢,倒不像是在撒谎。 她故意找碴,说:“我觉得薪水还好,连住房公积金都有买, 好多私企做不到。” 他说:“每个人的要求不一样呀。”一句话说得哑口无言。 吃过饭,回公司的路上,宋熙正突然停下来,望着她说:“你别去问其他人那个问题。” “哪个问题?”她装傻。 “刚才的问题。有时候,这些事情很敏感,你以前没有出来工作过,不懂。” 她看见从他眼底溢出的焦虑,心头一暖,对他的印象又好了起来,说:“嗯,不问。” “听说张哲成开车送你来的?” “嗯。”她点点头,说,“我搭他的顺风车。” “你住哪里?” “玉林,西路。” 他笑了一下,把手抄进裤包里,说:“我们也住得很近,你可以搭我的顺风车。” “你也住那边?” “嗯。” “看来玉林真是一个藏龙卧虎的地方。”她以前还总嫌那里的房子旧,以为有钱的人家一早搬离了那里。现在才知道,旧是旧,旧才能证明里面住的都是成都本地人。“那我们下班一起走。” 她想,她是该同张哲成划淸一点界限,不然别人还以为她是心机女,想骑在上司身上往上爬。她是一点野心也没有的,在事业上。一个女人,做得好不如嫁得好,她一心等着嫁人。以前是想嫁给颜子乐,现在她想嫁给有钱人。总得占一头吧。“但是,万一张总监,也要送我怎么办?”她也许是太看得起自己了,很不要脸地一问。宋熙正说:“不用担心,你就说,你和我一起走,他不会说什么的。 果不其然,下班时张哲成邀她一同走,曲着手指敲敲她的桌子,好像已与她形成默契,不等他开口,她就得跟他走。她有些心虚地说:“我今天约了宋熙正一起走。”宋熙正从隔挡下面探出头来,指指出口处。张哲成稍有片刻的沉默,回过头看宋熙正,是时间延长的慢镜头,如一朵徐徐开放的花,那过程是一帧一帧的定格,不然不足以表现那满目的肃杀之气。 周围的同事都停住手中的动作,小心地看向他们,好像他们此刻都站在漫天硝烟的战场上,身披黄金销甲,手持利剑,将为一个女人而战。张哲成握着剑柄,拔出一点,露出一抹刺眼的青光,又收回到剑鞘里,似乎现在还不是时候。他侧过脸,对束河说:“你刚来,最好不要和男同事走得太近,会惹来闲话。”她在心里大叫冤枉,难道跟他就不会惹来闲话?真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他郁郁寡欢地离幵,那背影看上去竟有些许的怅然,她吃惊地想,他在吃醋!这想法把自己都吓了一大跳——他们才相处不过两天,话都没说过几句。 也许喜欢人就是,瞬间的事情。抑或他就是一颗多情的情种,只要随手往土里一栽,便可生根发芽,结出红彤彤的果实来。却也是有些滥情的表现。她问宋熙正:“张哲成有女朋友么?”宋熙正挑挑眉毛,打燃车子,说:“你看上他了?”束河摇摇头,说:“我有心上人的。”“至少你没男朋友,只有心上人,看来我还有机会,是不是?” 她吓了一跳,好像座椅上有火在烧,简直让人坐不住。她说,“别那么认真,不然我会以为你不是在开玩笑。”说得太好了,她感觉她经历过了颜子乐,她的情商也陡然变髙了许多,一般人已经不再是她的对手。 他只是笑,不再讲话,时不时偏过一些脸,她以为他是在注意她,后来才发现他只是在注意她这边的倒视镜。兴许也顺带着瞥了她几眼。反正她是把自己绷得紧紧的,举手投足都风情万种的,出不了什么差池。 是世界杯救了束河。不然她还思念的长河里游泳,游啊游的,游不到头,体力早已透支完,挣扎着往下沉,脚上就像是绑了块石头,是死神在把地往下拉。溺亡前她仿佛看见颜子乐穿着一件干净的白色纯棉衬衫,一下一下抛起那个圆团团的婴孩,露出一口健康饱满的白牙,“哦,飞起来啰。”苏九久在旁边笑,头发梳得溜光,浅紫色V领针织衫,腰上有一圈鼓起的赘肉。一幅标准的家庭主妇的画像,半透明的指尖有淡淡的肥皂水的气味。苏九久向颜子乐叮嘱道:“小心点呀,小心点。”——好像是在束河精彩人生中插播的一则奶粉广告。 只有她是那广告外的人,是一张欠曝的黑白照片,看不清那表情是哭还是笑。 没有她的份,她总在幸福之外。 幸好世界杯来了。带着那么多支庞大的队伍,那么多个精悍的男人,雄赳赳,气昂昂,以排山倒海、摧枯拉朽之势,“呼儿嘿哟”,历时三十日,从死神的手里奋力救回了她。她像是一只被钓起来的美人鱼,湿滴滴的长发贴在胸部的曲线上往下走,又是羞又是喜又是怕。 是重活了一次啊! 在那之前,她对世界杯一点兴趣也没有,一群人围着一只球跑,还有点正经的事儿没有了。宋熙正对她说:“你看看,很精彩。”听他说的倒是比看的更精彩。她就偏不看,只听他说,他也很愿意讲,嫌是他的快乐已经兜不住,非得叫她一起来分享。偏偏就叫的是她,公司里那么多的人,就她与他谈得来。 她倒是从来没见他同其他女同事讲过话,禁不住叫她多想。 他说:“你把我当成你的专职解说员了呀。”她不语,心里却像糖罐子打翻了,被浇上浓稠的黏黏的蜜。他说:“你平时再不看,今晚你也一定要看。西班牙对德国,我最喜欢西班牙。” “可是我不懂球,真的,规则那些我都不懂。”她抱歉地看着他。“我们一起看好不好?找个酒吧,酒吧里看球最有气氛了。”他微蹙着眉,很怕她不去的样子。她温柔地一笑,那笑像水从脸上荡漾开去,犹如春风化细雨的缠绵悱恻,“嗯,”她说,“我去。”是给他机会,也是给自己。 第19章 她从没想到,她还会同颜子乐之外的男人约会。她一度以为,她生是颜子乐的人,死是颜子乐的鬼,一生只会爱这么一回。连她的朋友们都替她感到可愤,恨她爱得太少,爱是这样好的东西,一回哪里够?十回一百回都不够。她对颜子乐的爱她们其至都瞧不起,不过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女子在无病呻吟,是廉价的低碳的寒碜的单方面的苦情戏。她听了不服,嘟着嘴问:“那什么是爱?” “金厲质感的,光滑表面。” “旁边还带着一圈钻。” “数字抬头。” 没一个说中她心中爱的样子。爱是大爱,是几十回洋洋洒洒的煽情文字,从第一回 到最后一回满满都是在讲一个男人如何疯狂地爱着一个女人,霸道地想要占领她的全部,心同身体,一丁点也不给她自己剩下。要是她稍微有那么一点不想给他,他就会愤怒地把她撕碎,连同她的衣服。是一只有着英俊面孔的野兽,那气质诡异且妖冶得要迷乱众生。是偶像剧里的男一号,呼吸都带着酒心巧克力的气味,甜丝丝的会醉人。朋友们听了她的话都是一脸的嗤笑,东张西望,又讲到其他的事情上去了。 十六岁女生的心智,理她做甚?! 她如今更是看破了红尘,是人世间的修行者,爱恨两淸,心怀悠远,只求觅一知己,共度余生。当然,既是知己,又是爱人,就再理想不过。但哪有这样两全其美的上等的好事。何况,她都爱怕了。相爱的过程如产子般艰难,千般万般小心他着,动辄习惯性流产,还算是轻,重则难产。她同颜子乐,便是重中之重——宫外孕,她简直是好不容易地活了过来,绝不可以再轻易地去死。 “所以不敢爱了呀。”她同朋友们说。正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 朋友们给她出点子,说:“你别去爱,你让别人来爱你。” “那样不幸福。”她说。她的理论是爱比被爱更幸福。是不成熟的理论,也不能怪她,她没享受过被爱的滋味,不能现身说法。 “胡说!”朋友们集子一拍,胸部—挺,说,“你看看,我不幸福?”她们都持着与柬河相反的理论,并且论据充足,乍一看,都是荷叶上一滴滚动的水珠,衬着底下的绿,在阳光的光芒下熠熠生辉,像一颗大大的翠绿钻石。贵得叫她望而生畏。 就她活得窝囊、活得廉价。 幸好,宋熙正来了,完全是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即日起,她要做一颗红钻,包着金子的边。 束河先回家吃了晚饭,洗过澡,用一根晾衣杆伸进床底下,把衣服都扒了出来,好多衣服就跟从没见过似的,有种初次得到的喜悦感。她试衣服试了好半天,简直不晓得穿哪件好。母亲从指缝里偷偷地看,又转过头对她的奶奶挤眉弄眼。不用看她都能猜到那俩人鬼鬼祟祟的笑颜里一定藏着想要知晓她行踪的巨大阴谋。她俩别的本事没有,一搭一和地套别人话倒是有一手。平日里爱讲讲邻居家的飞短流长和逸闻趣事,最擅长无中生有和暗箭伤人,不然她们俩也没什么共间话题及爱好,午休醒来的漫长时间,无心洗衣做饭,道道是非,岁月如飞。更何况,说自家的容易吵,说别家的就容易好了。束河心情偷快,开恩似的说:“进来吧,偷偷摸摸的干什么?”她母亲和奶奶就跟路过一样,钻进来时挥挥手,笑嘻嘻地问:“哟,这么晚了,还要出去?” “嗯。”她选定了一条红格子的连衣裙,穿上去人都年轻了几岁。这年头,大叔喜欢小萝莉,小萝莉喜欢大叔。她就佯装自己是小萝莉吧,反正她的心态也确实只停留在十六岁的阶段。 “我们家小薇穿哪件都好看。”她母亲说。奶奶附和着点头,说:“是是是,我孙女穿哪件都跟公主似的,不穿都好看,哈哈哈。”束河表面上做出懒得理的表情,白她们—眼,牵着裙摆,对着镜子左照照,右照照,头发还未干,披在背后,衣服洇湿了一片,里面的胸衣若隐若现,要是哪个男人看了,肯定要急得跳脚,正所谓“看得到,摸不到,心如刀绞”,这样的穿着反而最诱人。母亲问:“你要去约会?”奶奶用手肘撞了她一下,说:“哎哟, 你管别人这样多干什么!”束河弯下腰,把头发拨到前面,用毛巾揩干,说:“对,和朋友出去看世界杯。”母亲乘胜追击,问:“是奥迪还是雪铁龙?”奶奶又用手肘撞了她一下,说:“哎哟, 坐哪个车不是一样地坐,只要是车,有四个轮子就行。” “对,”她母亲说,“可别走路,这么热的天,走到那儿,妆都花了。”束河说:“当然不能走路。是雪铁龙。”宋熙正就开的雪铁龙。 母亲和奶奶完全没料到她会剧透,仿佛又看见了以往的王若薇,挽着她们的胳膊,虚心地请她们讲讲别人家的绯闻,或是滔滔不绝地对她们讲某个朋友的丑闻。仨人时常笑做一团,或是啧啧称奇,或是恶毒抨击,是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回忆里都带着太阳橘红色的光晕,和淡水冲茶的幽香。却因为她同颜子乐的分手而一去不再有。她们以为是一去不再有,时常背着双手,仰天天喟然。“只怨世道不景气呀!”她母亲感叹道。她们曾被邻居喻为“锵锵三人行”,在八卦界所向披靡,好不风光,没想到末了却像港台的组合,一过气,说散就散。 母亲说:“这件不如宝蓝色那件,就是胸口有一枚胸针那件。”奶奶也说:“对,那件最好看,把你的皮肤衬得那个白呀,一白遮十丑。” “本来就不丑,有何丑可遮?”她母亲又跟奶奶斗起嘴来。 束河装着没听见,走时,却真换上了宝蓝色那件。上联是,“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下联是,“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比赛要半夜两点半才开始。束河同宋熙正早早地去到酒吧。一进去,便看见公司的同事在朝他们招手,说:“这边这边。”原来有这么多的人,她还以为就他们俩。她的脸一下子就垮了下来,简直想当众扇他两巴掌,在心里把这戏给演了好几遍。宋熙正说:“同亊多才好玩。”她强颜欢笑,说:“是啊,我还担心就我们俩没什么话可以说。” 注意到同事们都在看她,大家都穿着白天上班时那套衣服,就她换了一件,闪缎的宝蓝色长裙,胸口还有—枚镶满水钻的小鹿样胸针,直蹦到她的心里去。她很窘地避开众人的目光,穿哪件不好,偏巧是这件,过于的隆重,华丽得连黑夜都藏不住。该死,她想,那两个臭皮匠干的好事! 她突然发现张哲成也在,就坐在她的斜对面。她言笑晏晏地同他打招呼,说:“你也来啦。”张哲成回应她一个笑,目光扫过她右手边的宋熙正,略带残忍的眼神,是一把上了膛的枪,“突突突”要把他射死。宋熙正假装没看见,起开一啤酒,小声问束河:“喝得酒么?”束河大拇指压在小拇指上,说:“一点点就好。” 一位同事提议:“真心话大冒险玩不玩?”大家立即否决掉,说:“太老套了,想个新鲜的。”他又说:“那玩骰子,谁摇到‘九’谁喝酒。”大家立即就同意了。她想,这不更老套?她后来才想明白,他们是真不想知道别人的真心话,更别提大冒险了,谁都想离人三分近七分远,是办公室里的“同床异梦”。 她总是摇到“九”,两杯下去人就有点晕,上下眼皮打架,只怕撑不到十二点就得睡着。宋熙正在桌底下握握她的手,很贴心的小动作,温柔地低语道:“下—杯我帮你喝。”她眼神迷离地望向他,他的脸被桌上的烛光熏染成黄黄的蜡纸,可以透出背后幽深的影子来,是曲终人散后凑怆的影子,困在对良人的思念里千年万年长。她轻轻地道:“不用。”又到她喝时,他拿过她手中的杯子,说:“我帮她喝。”她以为大家要起哄,结果他们只是屏气凝神地看着他喝完,唯有张哲成不满,说:“你懂不懂游戏规则? ”宋熙正说:“规矩是人定的。”张哲成不语,眼底猝然烧起一把火,以“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势,迅速地蹿到她身上来,不过到她这儿,就有点色情的意味了。有人解围道:“喝不动了喝不动了,不玩了不玩了。”束河如释重负,磕磕碰碰地站起来,说:“我去下卫生间。”宋熙正也站起来,扶着她的胳膊,说:“我陪你去。”她回过头看他,带着仰视的卑微姿态,难以言喻的情感油然而生,借着酒劲,细细地要把他看个分明,竟有些醉生梦死之感。她问:“你对谁都这么好么?”明知他不是。他说:“要分人的。”她没往下问,他已经说得再淸楚不过。 卫生间人多,在排队,宋 熙正陪她到门口等。她说:“要不你先过去? ” “不用,我等你。”他的脸色柔柔的,是一池温和的水,手伸进去,有鱼儿会游过来啄手心,身体痒酥酥的,心是软绵绵的。 她问:“你有女朋友没?”他摇摇头,嘴角一笑。她说:“要不然,我给你介绍一个?”女人惯用的小把戏,“介绍法”,就是要逼对方说:“把你介绍给我就好。” “我喜欢的类型不好找。” “哪种类型?”也是女人惯用的小把戏,“类型法”,就是要逼对方说:“我喜欢你这种类型。” “会脸红的。” “只要会脸红?” “嗯。” 她突然忆起第一次见他,她的脸不就是红扑扑的,是熟透了的富士苹果,带着迢迢路上颠簸出的伤。却又是歪打正着,还真是“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她说:“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的啊。” 她话里藏话,以突显她的可贵性。 两人不再言语,都盯着自己的脚看,张哲成从他们中间大喇喇地穿过去,完全对他们熟视无睹,—只手插在裤包里,一只手推开男厕的门侧身而入。宋熙正似乎有那么一瞬间的犹豫,然后对束河说:“我也去上个厕所。”束河点点头,有些无能为力地看着他走。好像他走了再也回不来。是有点担心,真怕他们会打起来,不过她还没有美到可以让男人为她发起一场战争的地步, 她既不是电影《赤壁》里的小乔也不是希腊神话里最漂亮的女人海伦——她不过是一首传遍大江南北脍炙人口的歌,朗朗上口的唱词构成了她这样一个平常的人,“有一个美丽的小女孩,她的名字,叫做小薇。她有双温柔的眼睛,她悄悄偷走我的心。”但她迄今为止并未偷走过任何人的心,她自我安慰道她这是行得端,做得正。 她一直在卫生间门口等宋熙正,进去了半天也不见他出来。 有人拉门而出,她忽然瞥见宋熙正与张哲成面对面站着,谈判,她断不敢去想是为了她,未免也太看得起自己,见那阵势 说不定皁已积怨,她只不过是一根导火线。但她又恨不得全是因为她,暴风骤雨来得越猛烈越好。 门复带上,她趴到门边,想听他们在说什么,哪怕只是提到她的名字也好。一女子从女厕所里出来,竟是她的同事,好奇怪地看束河。束河“哎呀”一声,说:“原来这边是女厕所呀。”说完,赶紧蹿了进去,又是踩脚,又是哑着嗓子做尖叫状,别人肯定把她当咸了女色魔,想她一世英名,竟毁于男厕!可叹、可惜、更加可恨! 她独自一人回到座位上,听人说宋熙正同张哲成已经先走了,她惊得说不出话来,头“轰”的一声被炸开,说:“你们怎么不拦住他们?”说完又觉自己失言,补充道,“比赛都还没有开始呀。”他们都耸耸肩,互相看看,说:“要走我们有什么办法。”她气得胸口剧烈地起伏,像是憋着好大的委屈,随时都可能大哭起来。她确实是一个动不动就会哭的人,她唯记得年幼时的事,就是母亲厉色喝斥她,她咬着筷子不停地往饭里落泪。每每回忆起来都是这一幕,这一幕定是发生过好多回。一女同事说:“你没事吧?” 她说:“没事,喝得有点醉了,先走一步了。”说着就站了起来,弯腰去拿座位上的包,有人却先一步替她拿了起来,一抬眼,竟是宋熙正,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问:“你不是走了么?” “回来找你啊。” “找我做什么?”语气里还有方才来平息下去的气,听起来酸楚楚的。 “你要走?” 她欲挽回局面,同事却抢了她的白,替她求情似的说:“她喝得太多了,让人家先回去休息吧。”她感激似的看那人—眼,笑笑,想,关你屁事! 宋熙正说:“那我送你回家。” “你不看球了?”同事问。 “等下送了她就回来,这不还早么。” 他说,“张哲成喝多了,刚叫了辆出租,送他回去了。”她一边系安全带,一边看他,这—刻,他们俩的关系同以往是有些两样。她说:“他的酒量这么不好,还不及我喝得多。” “女人的酒量从来都比男人好。” “你呢?你的酒量好不好?” “不好,比张哲成还差。”他朝她笑,她仿佛看见面前开出一朵圣洁的莲花,是“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带着透彻的缟素的白,那眼,是玉一般滑腻腻的瓣,半透着光,如一盏灯笼。那嘴,是最嫩最软的花心。 她说:“那我岂不很危险?” “哪方面?怕我酒后乱来?” “当然不是,”她根本没往那方面想,说:“想到哪里去了,我是说坐你的车。” “你会不会开车?” “不会,你别指望我帮你开。” “现在好多女孩子都会开车,你为什么不去学?” 她想说,学来也没用,她父母又不会给她买车。但话到嘴边又收了回来,这样说未免显得太寒酸,她是衣服买成三十也会说一百的人,活在自己为自己制造的奢华世界里,倒也知足。她脑子拐了一个弯说:“我毛躁,不适合开车。” “那你是天生坐车的命,”宋熙正笑道,是富贵命哦。” “是啊,人家都说我的面相生得好。”束河不无得意地说。 宋熙正转过头来看她,好生地打量,从上到下,从眉宇看到她的裙裾,那意味有些深长,是“发乎情,止乎礼”。他看完亦不语,她怕他是没看明白,补充道:“算命的说我,旺夫相呢,金形面组合。” “这些我不懂。” “那当然,你们男人,就只懂漂亮不漂亮。李敖不是说过,‘女人选男人的标准有很多,比如看他有没有才华,看他有没有权利,看他有没有钱,看他有没有幽默感。但男人选女人的标准却只有一个,那就是要——漂亮! ’光是漂亮有什么用,漂亮的女人往往都是红颜祸水,克夫呀!”她说着说着有些生气,是因为想到了苏九久。苏九久那么不吉利的一张脸,是面相学里最最忌讳的长相,下三白眼,鼻削如刀,需佩戴蓝绒晶、橘子石来化解对颜子乐的阻碍。颜子乐却是不知道的,一点也不知道,总有一天要倒大霉。 “别生气,”宋熙正说,“我是真的不懂。也不在乎这些。漂不漂亮我根本不在乎,人都是会老的,再漂亮的也会老。我妈妈年轻时就很漂亮,但现在已经老得不成样,简直看不出来曾经还是个美人。反倒是她的一些朋友,年轻时不怎么样,老了,还越发有气质起来,你说怪不怪?男的好像不这样,丑的一老,就更丑了。”他说得像在给她加油打气,好像她是真的不漂亮。她说:“那我不是该庆幸自己不漂亮?” 宋熙正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说错了话,连忙把话题岔开,说:“你倒是对面相很有研究,你替我看看,我生得好不好?”束河特别好这一口,替人看相算命,她顶有一手。他的话,成功地转移了她的注意力。她侧坐,正面着他,头歪下去,有些勾到他的脸底下,他一偏头,与她的眼神碰个对着,两个都有须臾的手足无措, 她轻轻地说:“你生得很好,—点错都没有。你一定像你妈妈。” “嗯。” “男的像妈妈有福气。” 她靠回椅子上,心还是惊的,手抓住裙子,手心都是汗,是强忍着情欲,双腿并拢,下体稍微一收紧,便会有阵阵海浪拍打沙滩般的欢愉涌向全身。她能做的就是尽量别让这欢愉来得太烈,不然她定会死在这海岸上,微醺的一双眼,赤红脸,像被扒去了衣眼,赤条条的身子,是髙潮过后的乏力。她奇怪这感觉怎么和以前不一样,以前也没这样光想着那档子事,年纪一大,就只想着性了。 “你说得让我很安心。”宋熙正说。 “但你也不可以坐享其成,你又不是靠脸吃饭。” 到束河的家门口,束河解开安全带的速度很慢,手摸索了半天,说:“咦,哪里去了?”宋熙正埋下头来,帮她找,就是不开灯,怕把两人的关系照得太亮。听见很轻微的“吧”的一声,他说:“好了。”他的头发在她的鼻子底下,是散发着夏日气息的蓬勃的青草,她顺势就可以拥抱艳阳下最有朝气的一片生命。但她忍住了,问:“你还要回去看球?” “不回去了,回家去看,有些累了。”他看上去是有些憔悴,像经历了一场暴风雨。同她一样。 她拉开车门,—条腿跨出去,动作很慢,像在等什么,宋熙正突然问:“这周末,你有没有空?” 终于开始行动了,她想,她咬着嘴唇想了想,故意不立即回答他,说:“应该有吧,目前为止还没什么安排,怎么了?” “这周末带你去街子玩。”她以前是在QQ空间里写过,那里有一座千年古庙,她一直想去看看,却苦于没人陪她,她极没有方向感,但凡是陌生的地方,她常是去上个厕所就找不着回路,急得朋友们团团转,好几次就为找她而耽搁了行程。后来渐渐地,朋友们外出游玩,也不愿意再带她,像带着个孩子,完全是累赘。 她恨死了她们的薄情寡义。全世界都对她薄情寡义。只有宋熙正不。她有些感激望着他,见他欲言又止,语气像话只说了一半, 她脸庞虽没泪,却有些破涕而笑的释然之感,说:“你的意思好像是这周末带我去了街子,以后再不见我了一般。”他半晌才说:“去完街子,我要去重庆出差,待上一段时间。”她一怔,随即笑道:“你看我这样明白你,你的下半句话,都被我猜到了。”他饶有兴趣地看她,说:“那只是我的表达能力好罢了。” 她目送他的车离开。回家立即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打开电脑,登上QQ,点开QQ空间。她是黄钻用户,每一篇日志下面都有访客记录。以前只是为了逮顔子乐,她的每一篇日志都是为他写的,包括她想去街子,都只是在暗示他带她去。是一张蜘蛛织的网,未捕到苍蝇蚊子,却自投来了一只大飞蛾。有道是,“有心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 她把每一篇日志都点开来细细地读了一遍,像是匆匆回瞥过那一段不堪回首的青葱岁月,感动之余,无不惊叹于自己的文笔,竟能写出这样好的东西来。当初写时,确也是绞尽了脑汁,把自己的满腔热血都洒在了上面,就想着可以感动颜子乐,是要用文字来唤起他的良知,她—直认为,文字是最有力量的东西,颇有鲁迅之作风。每一篇日志下面的来访记录都赫赫显示着宋熙正的名字,是那么一个始料来及的人突然来到她的世界里,—步—个脚印地朝她走过来。是认认真真地读过她,完完全全地懂了她,她的过去,在他的面前一点也掩不住。她竟有些惶惶然起来,不晓得会不会觉得她傻,因此而看不起她。不过照目前的情形来看,那倒没有,反而欣赏于她的这般才气。那么,她就应该继续写下去,写出另外一番精彩的天地出来。 她缓缓敲打出几个字,作为标题:等待爱情。 周末终于在千呼万唤中来到,她已经等得白头发都长出来了好几根,用镊子一根一根拨掉,突然觉得自己再不狠狠地恋爱,就真的要老了。女人但凡上了三十岁,就犹如残花败柳,屣敝之物,是潮湿墙角里生出的青苔,无人问津。她哀哀怨在窗边,等着宋熙正的到来,像一位新娘在等着新郎来迎她,心里既期待又惶恐,未来的世界是未知的。 她母亲凑上来问:“今天去哪里玩呀?” “去街子古镇,去庙里拜拜。” “哦,听说那庙可灵,你也帮我拜拜。” 束河把手心一摊,说:“行啊,那拿来吧。”指的是钱。束河的母亲从衣包里摸出四百块钱来,塞给束河,“帮我和你爸爸点盏油灯。”一盏油灯十块钱,两盏也才二十块。其实是拐着弯给她钱。身上总得揣点钱才行,总不能一毛不拔,叫对方以为她这人只进不出。奶奶在一旁听,居然没说帮她也点一盏,脸上有一点挂不住,也从衣包里也摸出一百块钱来,说:“你也帮我点一盏,要借火旺的点,我还想多活几年。” “是啊,我们都死了,您也还活着。”束河的母亲挖苦道。 束河的奶奶是保命派,身体稍一有点不舒服,就要往医院跑,往往医生还没下诊断,她就已经把自己的病给诊断出来了。又都是最坏的病。瘦十斤说是得了艾滋,夜里咳说是得了肺癌,流鼻涕说是得了鼻癌,最夸张的是手心发黄和牙出血。手心发黄是她怀疑自己得了肝硬化,心急火燎地冲到医院去检査,结果叫人啼笑皆非,回家都不好意思给家人说——是橘子吃多了。牙出血更夸张,怀疑自己得了白血病,去医院验了血,—切指数都正常,医生竖起一只手指,指指天花板,叫她上三楼,她说:“上三楼干啥?”医生说:“去洗个牙吧,你牙太脏了。”说得奶奶很窘。后来她都不敢再在同一家医院看病,怕医生把她认出来,不给她好好看,以为她是大惊小怪,怎么又来了? “活着就好,活着就有希望。”她奶奶说。好像她还有什么未完成的梦想。 宋熙正来了,在楼下按喇叭,束河把头伸出窗外,她母亲和奶奶也把头挤了出来,三人一同对他笑。 束河跑下楼,走出院时,又放慢了脚步,用手理了理头发,抖了抖衣裙。远远地看见宋熙正就笑,礼貌性地说:“好久不见。” 他说:“多久?我觉得好像才见过你。”她只是莞尔一笑,也不说什么,言多必失。他好奇地问:“你不说话?这倒不像你。”她说:“我就是觉得好久没有见你了。”不过才一天罢了,说得有些痴情。 她瞥见他衬衫的袖口上有一道口子,像是被什么给划破的, 蜀红by林以安1095-1109 他当然没有意识到。她禁不住笑起来,捻着兰花指拈起那道口子,尽量不碰到里面的肉体,显得很正经的样子。“哦哟,”她说,“宋熙正同志,你怎么都衣不蔽体了?”他抬起胳膊看一眼,怪不好意思,说:“我真没注意到。”束河说:“你是故意穿这么身衣服来见我的,怕我看上你了。”宋熙正说:“你倒是比一般人聪明。”束河把手夹在双腿之间,耸起一点肩,说:“我就知道,宋熙正同志带我出来玩,还是有顾及的,留着—手呢。”宋熙正只是听,不再答她的话,好像正中了他的下怀,他似是真这么想的,她倒是吃了一惊,又继续拿话挠他,说,“其实是你想去街子玩吧,捎带上我,也只是怕路上寂寞。”宋熙正说:“我去那里做什么,还不是为了你。”说得束河脸一热,飘飘然起来。 街子古镇同其他古镇无异。由过去的小镇改良而成。小镇正中蜿蜒着一条缓缓流动的小河,徒然把—爿地隔成了两幅景象。河这边跟风建成古镇,千篇一律青石砖朱红窗柩,倒也有人周末专门开车来吃茶打牌,大声舞气地讨论政局。河那边有一座千年古庙,藏在幽深的树林里,一眼望不见头,尽是从绿色中溢出的红色,头顶冒出青烟,是水墨画里那隔绝尘嚣的仙境。傍晚河对岸古钟一鸣,“咚——咚”,拖得又沉重又悠长,所有的游客都被震慑住,敛了声,屏了气,等那余音散完,方才又开口说话,但已经找不回最初的状态,只得有些不甘愿地收拾东西回家。 宋熙正把车泊下,带束河在镇里散步,找吃午饭的地方。石磨豆花好像成了古镇的标志,哪个古镇都有,并且都自诩为“豆花之乡”,其实都—个味儿,不过是为了招揽游客,也太没有新意。她是绝不吃豆花的。她上过好几次当,大老远地跑去,竟然点了这么一个没特色的东西。她这回是绝不吃了。宋熙正说:“那,吃鱼好吗?有一家,鱼很不错。”她暗想,他倒是经常来。 他熟门熟路地带她穿过几条青石板小路,来到一间老式四合院前,两扇木门虚掩着,两边都贴着对联。宋熙正扣开门,一位妇人匆忙从院里迎出来,手背在围裙上揩干,笑得有些谦卑,说:“哎呀,好久没见您来了。”宋熙正把手放在束河的背上,很自然地把她往前一推,说:“黄姨,这是我的朋友,特地来吃你做的鱼。”束河回头瞪了他一眼,转过脸来也是堆得满满的恭维的笑,说:“是啊,听说你的手艺可好。”黄姨试探性地看眼宋熙正,像在他那里得到鼓励一般,放心地回应道:“哪里哪里呀,你听他乱说的,他是自小就爱吃鱼。”她上前拉着束河的手,亲昵地说:“你们进来坐,我这就去买条鱼回来。”她把他们安顿在大堂里,沏了一壶茶,上了几块点心,就提着一只竹篮子出去了。 束河见她就这么走了,家里一人也没有留,倒也放心,她问:“她不怕我们偷她东西么?”宋熙正踱步到院子里,伸了一个懒腰,说:“她是我的阿姨。”束河也跟他进了院子,院子里种着栀子花、丁香、山桃花、海棠、榆叶梅、牵牛花。有些她说不出名字来,只觉得好看,摘了淡紫色的一朵卡在耳朵后面,勾着身子对着鱼缸里的水看,鱼一游过,留下一阵涟漪,脸也随着波动起来,像荡漾着的一颗少女的心。宋熙正站在她身后,手插在裤袋里,“我以前每个星期都会来这里一次。”他说。束河没回头,问:“来做什么?”宋熙正绕到她前面,说:“吃鱼。”束河可不这样认为,想,肯定回回都带了女人。她虚起了眼揣摩他的心思,他本是在看缸里的鱼,一抬头,见她这样看着自己,说:“咦,你那是横眉冷对千夫指么?”束河冷不防地拨水浇他,浇到他的脸上, 他略微闭了一下眼,又睁开,只见她已经走回房里去了。 那黄姨的鱼果然做得好,酸菜鱼、麻辣水煮鱼、糖醋鱼,简直让他们置身在了草鱼品尝会里。黄姨上完菜就退到了厨房,宋熙正也不说什么。束河去叫了好几次她也不过来,只是摆手,说:“你们吃,你们吃就好。”宋熙正说:“随她去吧,她不会上桌来的。”束河好奇怪,问为什么,他也不说,只是用筷子剔鱼刺,时不时地看手表。难道他还另有约会?为什么老是看表?她实在想不通,一天赴两场约会,也太贪心了。还是说,和她在一起很无聊,巴望着时间快点过去?黄姨又进来,端着一碗粥,说:“就这么一碗了,早上才做的,味道还是好,要不,你们分来吃了?”宋熙正用食指点了点桌子,她把粥放在桌上,问束河:“鱼怎么样?”束河哈着嘴里的辣气,说:“好吃死了,辣得好过瘾。”黄姨说:“其实熙正做的鱼比我的还要好。真的,什么时候尝尝他做的,简直可以评为一级厨师了。” “哦?”束河难以置信地看宋熙正,问,“你也会做鱼?”“熙正什么都会,洗衣煮饭,琴棋书画,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他可是把男人和女人的优点都占完了,就是不能生孩子。”黄姨说得好像很遗憾似的。是要帮宋熙正说好话,却说得有点过了,过为己甚,怕不能完全表达他的好。束河体谅地笑,说:“看不出来,你简直是个能人。”说罢,黄姨退了出去。束河才发现粥里只插着一只勺子,不知道是忘记了,还是故意的,或是每回他带女人来,都是这么着,为了好心地促进他们的感情。束河把粥往他面前一推,说:“我不吃了,你吃吧。”她清高着呢,她想。宋熙正也不推让,也没有要劝她的意思,刚吃下一口,便蹙着眉头道:“怎么有股怪味呢?不会是馊了吧。” “不是说早上才做的?” “真的,”宋熙正说,“你尝尝。” 他舀了一勺送到她嘴边,她抿了一口,说:“没有啊?我怎么觉得好好的呢。” “既然好好的,为什么不吃?”宋熙正搁下碗,问。 束河用手指横抹过嘴角,看他一眼,埋下头,手交叉地放到桌上,左手抚着右手臂,有种被生生擒获得绝望感。他比她的头更低一点,勾下去看她的脸,说:“吃吧,我又不嫌弃你。”束河被他看得心虚,机警地回道:“我感冒了,好几天了。”他笑起来,背靠到椅背上,用手枕着头,睇视着她,说:“要不要吃药,我这里有。”束河翻了一个白眼,愁不住笑了起来,说:“你真是的,跟一个女人较什么真。” 饭后,宋熙正问:“要不要睡一会儿?”束河心一惊,来了。问:“睡哪儿?”宋熙正带她去了西边的—间房,说:“这是客房, 被子都是干净的。”束河畏葸不前,关键时刻,倒有些害怕起来,站在房间门口不敢进,问:“你呢?”宋熙正一屁股坐到床上,说:“你觉得呢?”束河简直难为情死了,一只手扶到门框上,用指甲去抠包边的木头,留下了一些深深浅浅的印子。她嘟哝道:“宋熙正你好可怕哦。”宋熙正玩味地看着她,说:“更可怕的还在后面。”他简直是在跟她调情。她迈着猫一样的步子走进屋里,靠到化妆台边,双手垫在后面,对他的话满怀期待,脸上却还装得怯生生的,问:“有多可怕?你可别吓我。”宋熙正站起来,从她身边走过,不小心擦到她突出的胸,说:“车子在太阳下面暴晒了一天,你等会儿坐进去,你说那滋味可不可怕?”说完就走了出去,把门带上,也不知道去了哪里,徒然留下束河在那里坐着云霄飞车,一会儿上一会儿下,满是剌激在体内,又无法乘着欲望飞到天上。空欢喜一场,略带下流的空欢喜。她开始怀疑,难道他真的只是带她来拜拜? 她一向认为,一个男人带一个女人去开房,却不跟她上床,那是对那女人极大的侮辱。那男人以为自己是绅士,那女人却以为是那男人看不上自己的身子。连身子都看不上,更别谈什么身子以外的事情。之所以说是“以外的事情”,说得那么复杂,其实是因为她不想提“爱”这个字。她现在把这个字看得很轻贱,她深深感到“爱”过后就只能“唉” 了。感叹词罢了。还是身子实在,与她的思想互补,又可以分开,完全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往些年她不这么想。她现在是破罐子破摔出了新思想。 她一头栽到床上,倒还真睡了一会儿,迷迷糊糊中见—位穿着白色制服的服务生推门而入,问她:“要打扫么?”她还没来得及回答他,就浑身一颤清醒了过来。后来,也不知是多久,她听见有人说话的声音,就在窗外,问:“少爷,要吃晚饭么?” “不吃了,还有别的事情。” 她坐起来,看窗外的天色,一时分不清是白天还是黑夜。走出去,院子里一人也没有,好像方才在屋里听到的是两只鬼的耳语,甚是可怖,不禁打了一个寒战,唤了—声:“宋熙正。” “这里。”宋熙正的声音从一间屋里出来。她循声而去,见他在书房里玩电脑,走近,问:“你在干什么?” “看股票,”他说,“我刚叫你睡觉是怕你无聊,我得看一会儿股票。” “哦,”她突然舒了—口气,怪不得刚才—直在看表。“待会儿我们就去古庙么?”她问。他关上电脑,说:“现在就去。” 他开车带她过河,去到千年古庙。千年古庙实为“光严禅院”,又名“古寺”。建于晋代。四周有古柏、古楠、古杉、古银杏等珍稀树木。与青城后山连接,可谓是依山傍水。它的名声早已在外,香火甚旺,哪怕不是初一十五,依然香客不断,远来的人,都自己带上了干粮,吃完后靠到树下听和尚诵经,也是对心灵的一种救赎与慰藉。他问束河:“你是真信佛?”束河点点头,说:“信了好些年了。” “信它有什么好处呢?” “它很安心。” “就是这样?” “嗯,”她说,“做什么坏事都不怕,反正想着还有它可以袒护我。”仿佛在开玩笑,其实她说的是真的。她这样有目的地去信佛,只怕会适得其反。但她没想那么多,觉得佛不会生她的气,佛也会生气,就不会成佛了。兴许佛在她的面前,也会被她说得个理屈词穷。 宋熙正撇下嘴角,说:“若真是这么好,那我也信佛好了。” “对,你也来信,到时我们可以一起来拜拜。”她顺水推舟,多多制造他们单独相处的机会。 束河点了四盏油灯,每一盏下面压着一个名字,他指着一盏问:“这是你妈妈?” “嗯。” 他指着另一盏问:“这是你爸爸?” “嗯。旁边那盏是我奶奶。” 他指着最后一盏问:“这是谁?” 束河不语。上面写的是:颜子乐。 他问:“这是你喜欢的人么?” 束河还是不语。“你果然有喜欢的人啊。”宋熙正感叹道。束河突然绝得对不起眼前这人,有种当着他的面偷情之感。太不放他在眼里。她说:“一个朋友,去世好多年了。”“是么?”宋熙正怀疑地看她,说:“死去的人既然已经死了,活着的人就应该更好地活。我还以为你会写我。”说得束河很愧疚。束河说:“对不起,我没想那么多。”宋熙正拍拍她的头,说:“我哄你的,我又不信佛。”束河用手去捂宋熙正的嘴,说:“别别,别在这里说这些,佛祖会生气的。”宋熙正把她的手拿下,说:“反正我不信佛,报应也只是报到你身上,怕不怕?”束河白他一眼,说:“冤有头债有主,干吗报到我身上?” “因为,信则有,不信则无。”束河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手一直在他的手里握着。 一棵参天古木上系满了请愿的红布条,上面写着歪歪扭扭的字。束河踮着脚尖看,读出一句来:“但愿减肥成功,红红。”她笑道,“减肥对于女人来说果然是人生头等大事啊。”宋熙正把她拉回身边,说:“如果是你,你会写什么?”她歪着脑袋想了想,偷瞄他一眼,想到刚才的事,有了经验,说:“我写你。” 宋熙正说:“我?写我什么?”“希望宋熙正早日从重庆回来”“那样想见我?” “是啊,没有你,我怎么去公司上班呢?我可不想挤公车。”她把话说得很俏皮,亦真亦假,宋熙正用力捏了一下她的手,当是惩罚她,她“哎哟” 一声才意识到,手还在他那里。她的呼吸一下子失去了韵脚,是一朵突然大风吹散了的蒲公英,朝四面八方飞出去。这是除了颜子乐以外第一次有异性握她的手,她简直有点情难自控。她羞涩地说:“我说着玩的。”“咚——咚”,古庙的大口钟像只巨兽发出怪嗔的呻吟,如加西莫多万般悲痛地呼喊爱人的名字;又像收魂锁,突然把她的魂魄从游离的状态里给收回来,重重地坠入身体,心不由得往下沉。她喃喃地说:“已经这么晚了。” 她还真舍不得回去了,想和他待在一起。同当年想和颜子乐待在一起,是一个心情。 第20章 宋熙正离开后,束河每天都在QQ上等他。因他是做销售工作,所以上网的时间少,她只好在等得没奈何时发短信给他。他总是隔很长一段时间才回复,不是说“在忙”,就是说“嗯”。她常在心里骂,你“嗯”个毛!她最讨厌回短信只回“嗯” “呵呵”“哦” 的人,还不如不回。但果真不回,她可能就会把电话打过去了,找个借口,说打错了,或是说工作上的事情。她以前就是这样对颜子乐,颜子乐对她这些小伎俩是了如指掌,他就偏不回她短信,任她把电话打到爆,把他的电话都打得自动关了机,也无所谓她在这边会不会听着伤心的歌曲痛哭流涕。有时候她忆过往,连自己都觉得自己好笑,怎么那样沉不住气?男人都是有着强烈占有欲的公狮,越是得不到,就越是想要。她是深谙这道理,却又管不住自己的手,吃了什么,做了什么,都一一发短信去给他,好像是要提醒他她这人的存在。好几次吵了架,闹到要分手的地步, 她都觉得自己是活不下来了,叫朋友来陪她,问朋友该不该主动给他打个电话,其实一打他们又会和好,每一次都是这样。但朋友制止了她,觉得那样太犯贱,应该让他打给她才对。她听了朋友的话,暂且不去想他,还信誓旦旦地说若是他不来求她,她绝不肯回头。但朋友一走,她马上就自然而然地拨出了他的电话号码,心里还怪朋友拖了她这样长的时间,他会不会不同意和她和好了。她真是犯贱犯到了极致,犯贱犯出了水平。 鉴于以往的经验教训,现在束河已经学会了忍耐。不忍也不行,她同宋熙正还没到难分难舍的地步,若是她先一步行动起来,怕又会落个吃力不讨好。只能跟他打太极——敌不动,我不动;敌若动,我装死。这才是恋爱的真理。 一个星期以后,她听说是宋熙正的生日。她在网上碰见他,问他想要什么礼物。他回复道:“随你。” “反正你没有女朋友,送你一个美女如何?”她又在给他下套,不自觉在电脑这边奸笑。 “美女,长什么模样?” 她随便找了一个朋友的照片截图过去,明显不如她漂亮,或是根本算不上是漂亮的。她问:“如何,漂亮吧?” “呃,还是算了吧。” “那你究竟想要什么?这么挑剔!”又是女人一贯的小把戏,“声东击西法” ,其实就是要他回答:“把你送给我就好。” 他果然是说:“你就把己送我吧。” “你真的好敢说哦。”她说着就把话题转移开去。 下了班,她打的去北门汽车站,买了一张到重庆的大巴车票。她是要给他来个出其不意,与当年不远万里漂洋过海去找颜子乐如出一辙。她总是把爱演绎得过于纯美,使得男人们都仰之弥高,望风而逃。其实她不过是一个有着浪漫主义情结及戏剧性色彩的悲剧人物。双鱼座无不是这样。她庆幸自己是双鱼座,因她为自己找到了借口,为作践自己找到了正当的理由。 车上四个小时,她都不敢去想见到他会发生什么。发生什么都是理所应当,是主动地投怀送抱,且不在话下。到了重庆,寻到他住处,全然不晓得他此时在不在房间,只好误打误撞斯,凭个运气。她按响门铃,又用手指堵住猫眼,怕被他提前看见,没了她突然蹿进他手臂里那一瞬间的惊喜。 好一会儿,也不见有人来开门,她把耳朵贴到门上,明明听见里面有响动,她改用手敲门,嚷道:“宋熙正,快开门,是我。”门被打开一条缝,宋熙正用左眼打探着她,她说:“是我,束河。”宋熙正把门再开了一些,也只是一张脸的宽度,问:“你怎么来 了?”束河见他面露难色,突然打了一个激灵,想,莫不是那里面有女人?她顿时灰心丧气,眼看着斜下角,冷漠地说:“来看看你。”宋熙正说:“你稍微等一等,我马上出来。”说完又把门给关上了。 束河两行清泪,转身就走。到楼下,又不知该去向何处,随意拦了一辆出租,上车便问司机说:“找个宾馆。”她在出租车上哭得欲罢不能,用手捂住嘴,头发垂落下来遮去半边脸,一抬头,从倒视镜里看见自己,竟觉得有些美。好吧,她想,以后就用这个角度去哭吧。手机响起来,不用看也晓得是宋熙正打过来的,她只是接起来,不说话。宋熙正急急忙忙地问:“你去哪里了?我找不见你。”她不吭声,他又问了好几次,她才说:“不用你管。”口气已经软了一半。宋熙正说:“我来找你,你等我。”束河也不拒绝,倒想要听听他怎么说。其实在心里已经原谅了他一大半,好奇怪,光是打个电话来,她就已经原谅了他一大半。 束河坐在河边等他,河风吹过来,心里徒生悲凉。不觉,又哭起来,听见脚步声,回头去看,宋熙正怔怔地望着她,问:“你怎么了?” “我倒是要问你怎么了?为何我来了,也不请我进去,只叫我在外面等,不晓得里面是不是藏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她说话酸酸的,连她自己都略微地怔了一下,真是“狗改不了吃屎”。 “你想多了,因为里面实在太乱,我想理一下再让你进来。” “谁信你啊?这样老掉牙的借口。”束河宽慰地想,原来是这样啊。 “真的。乱得不成样了,我怕你见了笑话。” “那我不是来得正好,可以帮你收拾收拾。” 宋熙正坐到他身边,伸过手揽住她的肩膀,说:“嗯,你来得正好。” 看来像是真的。 宋熙正领她回去,一进屋,两人都颇進尬。宋熙正把椅子上堆放的衣服拿开,让束河坐。束河坐下,手脚都不晓得往哪里放,只恨自己生得太高大,有点争先恐后地叫他注意似的。他拿双一次性拖鞋放到她的面前,说:“换鞋吧。”她就轻手轻脚地脱去了高跟鞋,把脚钻进拖鞋里。他说:“我放水,你先洗澡。”她手攥紧了裙子、咬着下嘴唇,头很低,是一朵折断了颈的楚楚可怜的蓬头莲华。 宋熙正走过来,捧起她的脸,手指腹抚过她的眉毛,说:“你不用害怕,我不会对你怎么样的。”他这一说,叫她好失望,她偏了偏头,离了他的掌心,说:“我晓得你不会对我怎么样,你又不曾喜欢我。”宋熙正说:“那你呢?你喜欢我么?”束河哑然,四目相对,抵不过,她低下眼,手指抠着手指,盯着地面看,说:“你是要我用热脸去贴你的冷屁股。”宋熙正笑,说:“你说得真难听。” 也没说到重点,是“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严格执行的“三不政策”。自古“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她也会见招拆招,绝不可被他小觑。她抬首,含颌,凝视着他,—双幽幽的黑瞳里绽放出一朵金黄色的雏菊,是光在猫的眼睛里开的一朵旋转的绮丽的花。她訚訚恻恻地说道:“你非要我说明白,我这样老远地跑来了……”话到这儿,也没往下说,他拍拍她的肩膀,说:“不说了,先洗澡。” 那一夜他真没对她做什么。还很绅士地说要睡到地板上去,叫束河好没面子。束河说:“你就睡床上吧,没什么的。”可他答应是答应了,两人中间的距离宽得可以放进一只碗。束河在心里祈求着事情会有转机,但她绝不能主动,她都主动到了这份儿上,总不至于要她去脱他的衣服吧,于情于理也说不过去呀。她已经丧气到连问他“睡着了吗”的勇气都没有,只是在黑夜里从喉咙里发出“吭、吭、吭”的声音来证明她还没有睡者,好像有话要说。他翻个身背对着她,把那只无形的碗给弄翻,泼了她一 脸冷水。“叫你犯贱,”她狠狠地在心里骂道,“不是一早就有人提醒过你,单方面的犯贱没有未来吗?怎么你就是不听?还是要一而再、再而三地去挑战权威?挑战这个亘古不变的真理?你以为你是谁,你以为以你那小小的力量就可以打破爱情的禁忌了么?爱情的禁忌就是别主动啊,傻瓜!” “睡不着吗?”宋熙正突然问出了她心里的话。 “嗯,”束河撒谎道,“我有些挑床。” 一阵沉默。这样的沉默要人的命。 她嗅见空气里有墨汁一般微苦的气息,那应该是宋熙正略带伤感的湿湿的呼吸,他说:“你说,如果上帝创造人类时规定,男人只能爱男人,女人只能爱女人,那么,有一天,一个男人突然爱上了一个女人,那是一件多么浪漫的事情啊。” “呃,”什么意思?束河感到莫名其妙,敷衍地说,“哦。” 只剩下阒然无声的黑夜,和束河痛苦挣扎的欲望。 翌日俩人早起。束河收拾东西,回成都。她对他说:“等你回成都来,再补你生日礼物。” “你不是已经送了我?”他是指她来看他。倒是一眼就被他给识破了,她埋头惭愧地笑,—计不成,又生一计,说:“你又不肯收,只好再送你别的。” “不是不肯收,是太贵重了,不敢收。” 说得束河顿时无言。 有人敲门,宋熙正说:“可能是服务生。”宋熙正租住的是酒店的房子。门打开,也不见宋熙正说话,束河奇怪地从客厅探出身子,问:“是谁啊?”一看,竟是张哲成,当即怔在了原地。张哲成看到束河,不惊不诧,只对宋熙正道:“我回成都了。”宋熙正说:“好,这边你就交给我吧。”张哲成待要走,宋熙正叫住他,说:“要不然,你把束河捎回去吧,她也要回成都。”张哲成睇一眼束河,是横空射过的一支冷飕飕的箭,直直地要穿透她的心。他一边转身离去一边说:“那在楼下等你。”宋熙正掩上门,说:“张哲成昨天就来了,来这边给新员工培训。”束河想,昨天在公司是不曾见他,未料想他也来到了这里。她担心地问:“他见我在这里,会不会误会我们?”宋熙正说:“有可能哟,不过没关系,张哲成这人我了解,他绝不会到处去说。”“只是,”束河为难地说,“这儿到成都的路这么长,路上不晓得同他说些什么才好。”宋熙正摸摸她的头,说:“我知道你昨夜没有睡好,等下你上车就补觉吧。”是她的黑眼圈透露了心事,她的病的确一夜未眠。 她作别了宋熙正,坐进张哲成的车里。张哲成戴着一副茶色的墨镜,派头十足。她笑道:“你好像台湾的黑帮哦。”张哲成问:“那你怕不怕我?”束河说:“怕你做什么?难道就因为我搭你的顺风车,我是托了宋熙正的福。”束河默不作声,觉这人好无趣,偏要说道正题上来,弄得人十分尴尬。一会儿,张哲成突然问:“你今天没喷香水?” “我喷得少,得靠近才能闻得到吧。”她全然没想到这话颇有几分挑逗性,张哲成果真把鼻了凑到她的耳朵边去,问:“今天擦的是Moschino?”他一下就找准了她香味的出处,“你简直就是一位香水专家。”她说着,转过头望窗外,身体像淋了雨的泥,软塌塌的可以在十指间捏成各种形状。她怎么对他也起了生理反应?并且那渴望来得比对任何人的都更加迅猛,是一掌把她击得天旋地转找不着北,想疯狂地坐到他的身上,用力把他的头按到她敞开的胸口。她一想到这一幕,就感觉有一股涓涓细流从身体里流淌而过,是一双温柔的手,从头到脚地抚过她。她现在简直是有点“人尽可夫”了呀!她以前不是最痛恨这样的女人?现今怎么自个儿也变成如此这般了,她想,定是昨晚憋了一夜,今儿个身子发作起来了。 张哲成说:“帮我点支烟,不然我要开睡着了。”束河问:“烟在哪儿?”张哲成朝搁在后座的包努努嘴。束河拿过包,摸出一支烟来递给他,他说:“你抽么?”“我不抽。”“那你打牌么?”“我不打。”“那你平时爱做什么?”“嗯,”束河手支着头想了想,说,“我喜欢上网。”“玩游戏?”“不玩,就是单纯地上网,聊QQ,踩博客什么的。”“哦?”张哲成说,“你挺单纯的。”束河说:“这也叫‘单纯’?你是怎么去定义‘单纯’这个词的呢?”张哲成转过脸来专注地看她,茶色镜片背后是—束凜冽的光,把她从上到下地照了一遍,照到哪儿,哪里感到灼人的烫。他说:“怪不得宋熙正喜欢你。”束河想,连他都知道了,那宋熙正是真的喜欢我了。“你就别取笑我了,他哪里看得上我?”束河还想要他说得更多。张哲成中计,说:“他亲口对我说的,说他喜欢你。”束河忙不迭地问:“真的?什么时候对你说的?”张哲成把烟蒂扔向车外,说:“女人好奇心太重了不好。”束河便住了口。心里揣度着定是那日在酒吧的厕所,他们把话说明了。怪不得宋熙正走了,正是绝好的乘虚而入的时机,张哲成也没纠缠她。两人似乎已经达成了协议,当然是张哲成放弃。她都为他感到可惜——她是多么优秀的一位姑娘啊! 高速公路上出了交通事故,堵了近四个小时,是一条长长的龙被困在沟壑里,动弹不得。到资阳休息站,束河去上洗手间,回来就找不见车了。车实在太多,密密麻麻地停在休息站里,望过去,是一片汪洋大海,要寻得一只来时的小船,一个浪又不知道把它颠去了哪里。她捂着额头,眼睛都看花了,忍不住喊起来:“张哲成,张哲成。”张哲成从远处的一辆车里钻出来,朝她招招手,说:“束河,我在这里。”太阳正好落到他的背后,把他的头发照成金色,在风中翻飞,是水面上的粼波,晃得人睁不开眼睛。她略微闭了一下眼,再睁开时,他已到她的面前,说:“我挪了一下位置,你就找不到了,你也不晓得记下车牌号。”束河“哇”的一声哭了起来,说:“谁上个厕所还记车牌号啊。”张哲成措手不及,哪料她会哭,说:“我又没有批评你的意思。” 束河哭得更厉害,是要把昨晚受的冷落一起哭出来。她说:“我要是找不到你,又碰上了坏人,我该怎么办?万一被卖到了山里,我该怎么办?连信也写不出来,逃跑还会被打折腿的,好恐怖哦。”她越想越害怕,越说越夸张。张哲成受不了地用右手的食指顶住左手的手心,做了一个“STOP”的姿势,说:“连小朋友都知道报警,你不晓得报警么?”束河止住了哭,说:“哦,对了。”张哲成把她领回车里,帮她系上安全带,说:“等下回成都带你去吃好吃的,给你压压惊。”他体贴得就像她的父亲,她说:“你好像我爸爸哦。”“哦?你爸爸有我这么帅?”“切!” 束河突然发现,角色转换了。当初,她和张哲成呆在一起,有压力,和宋熙正在一起,很轻松。而现在,她和宋熙正在一起,有压力,和张哲成在一起,很轻松。其中原因不言而喻。 回到成都,已近黄昏。束河见张哲成一脸的困顿,就说:“改天再去吃东西吧,今天你也太累了,该早点回去休息。”张哲成只是把车开向吃饭的地方,说:“没事,总归也得吃晚餐,就一起吃了吧。”到吃饭的地方,是一家素食餐厅。束河说:“啊?吃素食啊?没肉啊?”张哲成说:“开车开了一天,闷得慌,想吃点清淡的,不好吗?”束河嘟囔道:“我是肉食类动物,从小就觉得,桌上无肉便无菜。”张哲成说:“那换一家好了,你说去哪儿?”束河摆摆手,说:“算了算了,来都来了,就这家吧。”说着就要走进去。张哲成不由分说地拽起她的胳膊,说:“换一家,既然你不喜欢。”是硬生生地把她带出了餐厅。束河想,他好男人啊。完全就是她心中想要的男人的样子。 他们换到一家西餐厅,张哲成没吃下多少,束河说:“都怪我挑三拣四的,害你没了胃口。”张哲成点燃一支烟,说:“不关你的事。”他的电话响起来,接通,他说:“嗯,到了,和她在吃饭。”一听就晓得是宋熙正打来的。他竟然是先打给的张哲成,而不是她,她不禁有些吃醋,用叉子来回刮餐桌上的格子布。待他挂了电话,她翻了个白眼,歪了歪脖子,酸不溜秋地说:“看,你还说他喜欢我,哪里喜欢我,我看他更喜欢你。”张哲成十指交叉,偏头看窗外,半响才说:“你想太多了,我认识他好多年了。”果然啊,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她说:“你们认识多久了?”“二十年总有了。从小学到高中,一直在同一个班。后来分别在不同的城市读完大学,以为从此再没有机会见面。结果没想到,又找到了同一份工作。”束河简直没料到他们还有这么一出,要早知道,她绝不介入他们之间,这种事,最没有结果,两个男人你推我让,吃亏的还不是女人。她想,立即与他们断了关系才好。但她好不容易才培养起来的感情,哪里舍得,姑且就这样吧。 她哀哀地叹口气,有雨打在玻璃上,也分不清是窗外下起的雨,还是在心里下的雨。反正她想哭极了。 第21章 束河的奶奶神神秘秘地对她说:“昨夜我梦见一支蜡烛突然灭了,向来我是活不了多久了。”束河说:“你别胡说,梦那东西能新么?”束河其实最信梦了。她总是梦见一头狮子同她苟合,她翻《周公解梦》,也没得解释,但依弗洛伊德的观点,她应该是渴望一个强有力的男子来占有她,当然是不随她的意志而来。但她还没有美到会遭到突然袭击的可能,而那对象又刚好是她喜欢的人。她的身子如一架生了锈的机器,跟不上时代的步伐,整个被遗弃到杂沓里,发出暗哑而低迷的光,像一盏游轮上的指航灯,信号熄灭,最终迷失在无边无际的大海。多年以后才蓦然发现,那大海原是岁月的载体,那船便是自己。她问宋熙正:“你什么时候才回成都?”宋熙正说:“暂时不会回来。”束河紧紧握住电话听筒,说:“要不,我也调来重庆,同你在一起。” “傻瓜,来了就不容易调回去了。” 他到底还是没答应她。 她多么想同他在一起,想霸道地占有他所有的时间。她把这话对张哲成说了,最近一段时间,她同张哲成的关系突飞猛进,他又开始送她回家,她觉得有便宜不占是傻蛋,反正自己赶公交也确实不方便。但还有点小心眼,连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是身体里的另一个他在帮她坐的,那个她觉得要是她那一天失去了宋熙正,张哲成这头也没抓住,她岂不是“鸡飞蛋打”?所以退路还是要留出来的。但她不肯承认她有这一层想法,简直有点“水性杨花”。张哲成说:“那个不想留在成都,你当然傻。”连他也觉得她傻,她说:“反正你们俩是一个鼻孔出去的,以后有什么事,再不同你说了。”但不一会儿,她又把心事拿出来同他讲,他现在是她的倾诉对象,因他对她的现状了如指掌,免去了烦絮的前因后果的解释。她说:“宋熙正在那边,不会是另有女人吧?” “没有吧。” “你不知道,那回我去重庆找他,他就是不给我开门,我当时就想,里面肯定有女人。” 张哲成说:“不会的,你想太多了。”又说,“若是你想他了,你每个周末都可以去重庆找他,反正又不远。” “是啊,又不远,他却不曾回来看看我,说明根本没有想过我。”她故意这样说,呀他把话传到宋熙正的耳朵里,有些事情,当然不能自己说,只能通过旁人的点拨。 张哲成说:“他太忙了,周末也要加班。” “你别为他找借口了,反正我是想清楚了,他若是再不冷不热不温不火地下去,我还是早早地换教吧。免得和不了,还倒点炮。” 张哲成顿了顿,说:“宋熙正其实很单纯,他从来没有谈过恋爱,所以有时候他不懂女人,你别怪他。”束河听了差点没晕过去,“我的天,”她说,“他从来都没有谈过恋爱,你这不是害我么?”张哲成狡黠地一笑,说:“又不是我把他介绍给你的。”束河想,这么说,他从来都没有和女人发生过性关系,还是一个清清白白的人。怪不得那夜他不碰她,是怕她嫌弃他不会。早知道这样,还不如选张哲成。他一看就是一副很有经验的样子,浑身上下都充满了野兽的狂狷,和粗糙的匪气。她叹气道:“随缘吧。”心里已经把宋熙正放弃了一大半。她可不想做他的性启蒙老师。 后来她问朋友:“同处男上床会倒霉么?”朋友挑起眉毛,说:“当然,三年翻不了身。”她说:“那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化解呢?”朋友说:“有啊,让他封个红包给你。”“多少钱才好呢?”“不在乎钱的多少,一块二都行。”束河想了想,还是算了吧,问他要红包,如何开得了口,也不怕被人笑话,只有再也不碰他了。她仰天长叹,“宋熙正,你怎么会是一个处男啊!折煞我也!” 渐渐地,束河对宋熙正就淡了。宋熙正从重庆回来过几回,也没专门来看她,好像他同时也对她淡了。她听说他回来过,想来想去没想通,应该是她先抛弃他的呀,怎么被他抢了先?她急忙打电话给他,质问他为什么不来找她,他说:“只是回来办点事情,没来得及。” “胡说,你明明就有回公司,同事都看见你了的。” “嗯,是回过公司,但你不在,他们说你拿合同去了。” “那你为什么不提前打电话给我,偏偏选我不在的时候回来?” “我没想那么多,真的。不是故意不见你,只是赶巧了。我以为你在的。” 束河在电话里哭起来,想,我还没嫌弃你,你倒先嫌弃起我来了。“宋熙正,你根本就不喜欢我。”她说。 宋熙正不语,只听见她浅浅的呼吸声,良久才说:“我曾经以为我可以喜欢你,也为此而努力过,可是我发现我不能,我好像天生没有喜欢别人的能力,或是已经把这种能力用尽。我对你的感情,仅仅停留在了好感的地步,对不起。”束河怔住,她完全没料到他会把话说得这样残忍,蓦地挂上电话,蹲在公司的厕所里哭得稀里哗啦。她奇怪地想,不是已经换了名字了么?为什么还是这样地不顺? 在回家的路上,张哲成问:“听说你在厕所里哭了?发生了什么事?”束河老老实实地说:“宋熙正从重庆回来,也没来看我,我打电话去问他为什么,他竟然说他并不喜欢我,不喜欢我当初干嘛要牵我的手?说那些令人误会的情话?还是说是世道变了,玩弄别人的感情算不上干坏事?”张哲成赶紧解释到:“也许他不想拖累你。”“不想拖累我?多么好的借口!那之恩那个说明他从一开始就不想同我认真交往。”宋熙正他辞职了,你知道么?”这消息犹如晴天霹雳,一下子把束河的天空硬生生地撕成两半,她说:“为什么辞职了?”“他想去国外发展。”天!她突然意识到,这戏码竟和当初颜子乐的戏码一模一样!难道说,这就是所谓的宿命?!“他是不想再见我了吗?”声音里再没有了愤怒,只剩下深深的悲哀。“当然不是,你想哪儿去了?”“真的,我知道,他是不想再见我了,以前也是这样,颜子乐也是这样,就为了不见我,逃到国外去上学,谁见了我都要逃,我又不会吃了他们。”张哲成抽出一张纸巾递给她,说:“不哭了,把眼泪擦一擦。”她才发现自己在哭,他把车快开到他家时,她突然拉着他的衣袖,说:“不回去可以么?我不想让家里人看见我这副摸样,他们又该担心了。”张哲成说:“想去哪儿?” “随便,什么地方都可以,就在你的车里坐坐也行。” 张哲成把车掉转了一个方向,说:“带你去一个好玩的地方。” 吃过晚餐,张哲成带她去“兰桂坊”的一家酒吧。每个人进门时,都会在手臂上贴一张印有数字的标签。她的是“6”,张哲成是“7”。“什么意思?还要编号?又不是进警察局。”束河想把它撕下来。张哲成按住她的手,诡异地一笑,说:“待会儿你就知道了。” 两人并肩坐在吧台上,他要了一杯伏特加,帮她要了一杯百利甜。他说:“加了牛奶,适合你。”“为什么牛奶适合我?”“因为你像娇生惯养大的孩子。”“我?何以见得?”“因为你单纯。”“呵,这是什么逻辑啊?”“往往被父母宠大的孩子最单纯,因为他们并不知道什么是痛苦,便不会费尽心机去寻找幸福。”张哲成抿了一口酒,把头偏向舞台,说:“游戏马上就要开始了,来,吃块口香糖。” “吹泡泡比赛吗?” “看看这一轮是哪两位被抽到。”主持人把手伸进一个红色的小箱子里,抽出一个号码来,“啊哈,九号,哪位是九号?快站起来让我们瞧瞧。” 一个穿着杏色小礼服的女人站起来,用手捂住脸不好意思地笑,又很期待地环顾了满堂的男人,似乎在搜索适合的目标。 “哇,这么漂亮的一位姑娘,看的我都想当客人坐到台下去跟那些男人们同场竞技。”主持人把手伸进另一个蓝色的小箱子里,说,“那么,让我们来看看是哪位幸运的男士夺走了亲吻这位漂亮姑娘的权力。”他拿出一个号码来。“七号,七号在哪里?快站起来让我们来看看你这个幸运的家伙。” 张哲成大方地站了起来,束河吃惊地看着他,说:“你们这是要干什么?” 张哲成拍拍她的肩,满不在乎地说:“游戏嘛。下一个说不定就是你了。” 张哲成绕过去牵起九号的手,一同站到舞台上去。说是舞台,听起来好像很大,其实只是在酒吧的中央搭了一个圆形台,只能同时站下四五个人而已,主持人说:“这一轮是舌吻一分钟,明白吗?以前舌吻过嘛?要不要我先示范一下?” 张哲成说:“你可以跟我试试。”主持人撇下嘴角,摊摊手,说:“这家伙不但幸运还很聪明。” 计时开始,张哲成同那女人很自然地吻起来。在别人的起哄声中束河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目瞪口呆地看着张哲成,想,天哪,他原来是这样一个放浪形骸的人。 “十、九、八、七、六、五、四、三、二、一,停!”主持人无奈地抄着手说,“看来他们还不想停。” 张哲成搂住她的腰,两人吻得很动情。束河突然觉得难以忍受,别过脸去,把杯中的酒一口干完,站起来就走。走到门口,也没想到出租,径直往前走,一边走一边哭,也不晓得为什么哭,有人拉住她的手臂,她回过头一看,是张哲成。“为什么哭?”张哲成看见她哭略微地一怔,问。 “刚才在里面被烟熏了眼睛。” 他知道她在撒谎。她脸上的泪痕像两道深深的沟渠。 “那么,你想去哪儿?” “我想回家。” “那你应该给我说一声,害我到处找你。” “我看你吻得那么投入,不忍心打扰你。” “游戏嘛。你也可以跟我们一起玩啊。” “我不想玩这种游戏,怎么可以跟自己不喜欢的人那样亲吻呢?太随便了吧。”束河意识到他还握着她的手臂,就用另一只手去推他的手,说,“好了,我要走了。”可是另一只手也被他给逮住了。他说:“我送你。” “不用,我自己晓得打车,放手。” 他把她用力一拉,整个身子都撞到了他身上。他腾出一只手来扣住她的脖子,低下头来寻找她的嘴唇。她吓坏了,使劲挣脱,反倒被他吻了个正着。她要紧牙,妄图守住快要被攻破的城门。他的另一只手像蛇一般灵巧地滑倒她的腋下,她本能地夹紧手臂,他便顺势捧住了她的半边胸。她失声一叫,他的舌头也顺利地溜了进去。 全世界都突然静止了。 只有不远处河水流动的声音。好像还有一个泡泡在水里破灭了,“吧”的一声。 张哲成渐渐松开她,用手指腹抚过她的脸,说:“我送你回家,嗯?” 束河喘着气看他,一双眼很无力,问:“还嫌游戏没有玩够,来玩我?” “不是,”他说,“我只是想听你的话,去吻自己喜欢的人。” “我们在一起好么?”张哲成问她。 从来没有人对束河说过这样的话。宋熙正没有,颜子乐更没有。她怦然心动,全然忘记了他刚才还在跟另一个女人热吻。她突然闪过一个念头,他这样放纵是因为他从来没有遇到过爱。 多么可怜,他竟然没有遇见过爱! 爱是这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比日月繁星更加的光辉夺目,比绵长无尽的天空更加的和蔼可亲,比八月的玫瑰更加的芳香迷人,比丰满的胸脯更加的温柔多情。人生旅途要是没有爱会显得毫无光彩,路过的风景也会因为无人分享而变得毫无意义。爱,就是动作片里的“007”,无所不能,充满奇迹。 她当然愿意带给他,她愿意把爱奉献给任何一个想从她身上索取的人。 她生之为人,便是为了爱。 “为什么是我?”她静静地问。 “这种事情,怎么说的清楚。遇到谁,觉得她对,便觉得是她了。” 他的话肯定没有说完,是“爱这种事情”。他不承认他爱她,男人都是要面子,但她已经意会到了。 “事情来得太快,你让我想想。” 没什么好想的,她在心里已经答应了他。但并不全为了帮助他(她又不是牧师),而是为了帮助自己,叫宋熙正回心转意。 她想,气气宋熙正也好。 她完全没想到,男人对一个女人的叛变,不会吃醋。只会放手。 第22章 是遇到了张哲成以后,束河才发觉,原来被爱的感觉也不赖。 以前同颜子乐在一起,颜子乐稍有片刻的沉默,束河就会感到紧张,问:“你怎么了?怎么不说话?不开心么?”颜子乐面无表情,一脸倦怠,说:“没有,只是累了。”“和我在一起,就让你这样累?”“没有,你被瞎猜。”一定是。不然他为什么从进门到现在都没有主动过来拉拉她的手,或是吻吻她的发?恋爱中的人不应该是这样。应该缠绵悱恻、卿卿我我,像连体婴那样紧密地结合。她看着他,说:“如果你不爱我了,你应该直接了当地告诉我,也算是对我的一种尊重。”颜子乐叹口气,无奈地说:“你想太多了。” 她不是想太多,她不过是怕,怕他离开啊。他就像她手中握着的沙,十根手指都闭得紧紧的,一刻也不能放松。随时像个做错事的孩子,提心吊胆的、永无宁日地猜度着他的心思,关于他的一个有些轻蔑的眼神,关于他的一句不客气的话语,永远都是她失眠的唯一原因。 由于此,她不得不在心里承认,她竭力主张的爱(而不是被爱)真的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偏偏辛苦与幸福的程度又总是不成正比,是曝晒在烈日下的建筑工人,夯实了社会的地基却有没有一点社会地位。这也许就是大多数人想要放弃爱情的原因。 她是决不放弃的——但凡爱过的人都知道,放弃一个人容易,放弃爱情谈何容易!哪怕那爱情曾令她受尽百般折磨,曾令她在镜子面前找不到自信与尊严,曾令她在秋日的午后坐在河边读一本最爱的小说也没有一丝丝的惬意,她也决不会放弃。她一想到彻底得到他以后是一种怎样滔天的满足,便又有了继续爱下去的勇气,想一个骁勇善战的斗士,又像一个血本无归的赌徒。 与其说她是运气不好,倒不如说她不过是一般女子过于主动后的悲剧宿命。 ——宇宙万物既然存在便一定有它的规章和制度,谁都破坏不了。爱情亦是如此。 束河现在才算参透了其中的奥秘,却又无法探究其中的律令,就像背熟了算数公式,却又不懂得如何用来破解数学命题。她唯一聪明的地方就是,同一个陷阱不会再掉进去第二次,有句话叫做“惹不起,躲得起”,她就同张哲成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既保护了自己,又遵守了相处法则。张哲成觉得她对恋爱的态度是真正的贤良淑德的女子所应具有的嘉言懿行的高尚品德。她的不烦人,不黏人,不无理取闹。不打破沙锅问到底。不向他本就所剩无几的空余时间中要他抽出时间来陪她,都令他身心愉快,神清气爽。这是他遇见过的最没有排场的女人,是万里挑一的好女人,就着“此消彼长”的论理学来说,她对他有多消极,他就会对他有多积极。互相弥补着,倒也能成就一段堪称完满的爱情。 张哲成与束河正式交往不多日,便很真诚地对她说:“我们结婚吧。”束河热泪盈眶地看着他,问:“这算是求婚么?”张哲成说:“嗯,算是。” “这么快?我们都不了解彼此啊。” “真正了解了就不想结婚了。” 束河似乎等这一刻等得太久,竟有些不安起来,怕不是真的。以前多少次地想象自己被颜子乐求婚,没想到真实的情况是这样。她问:“你看上我什么了?”上次恋爱的彻底失败,连她自己都不确定自己是否还值得人喜欢。张哲成说:“你总是想知道太多。我偏不告诉你。”又说,“过了这个村可没这个店了啊,你可要想清楚。”束河用手背揭去脸庞的泪,是一颗一颗珍珠般的饱满,一下子破开,湿了她一手。她微笑着说:“好吧,那咱们试试吧。”她已经全然忘记了自己的初衷,是想拿他来气气宋熙正。不过这样也好,免得到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 束河带张哲成去见她的父母。张哲成也不多寒暄,一来就问:“你们大概要多少聘礼?”束河的母亲说:“我这是嫁女儿,不是卖女儿,不要搞得那么商业化。聘礼给点儿,是个意思,让我们了解你的心意,就好了,其实也无所谓的,我们从没有想过把女儿当成‘招商银行’。”她母亲瞪了束河一眼,对张哲成不是很满意。她私底下对束河说:“我看那男人一点也不喜欢你,就只是想找个人结婚。”束河气愤地说:“你就这样看不起你女儿。”束河的母亲说:“不是看不起你,是怕你没本事拴住他的心。你的道行同他比,浅了点儿。”束河也听得将信将疑。一日同张哲成去宽巷子的星巴克喝咖啡,张哲成也不怎么同她说话,兀自玩带来的电脑。束河把脸凑过去,问:“你在玩什么?”张哲成说:“在看客户资料。”有人打电话给他,跟他讲工作上的事情,他站起来走到外面,一只手插进裤包里同那人讲话。她突然想想起母亲的话,把他的电脑转过来肚子和自己,打开他电脑的各个分区,却一无所获。没有其他女人的照片。D盘没有,E盘没有,F盘还是没有。她突然灵机一动,点开文件夹选项的“显示所有文件和文件夹”,果然又隐藏文件!谢天谢地,幸好不是A片(她曾经也干过同样的事情,趁颜子乐睡着的时候,点开他的隐藏文件,却意外地发现了上千部A片,她当时只是震惊与电脑硬盘的容量,而忽略了颜子乐对肉欲的渴望程度如此之大的问题——她本可以避免一场灾难,从一开始就停止对颜子乐的幻想,以为他是她所以为的那样的人)。 隐藏文件只有一个,重命名为《删》。她双击,滚动鼠标上的拨轮,屏幕向下滑得都每个尽头似的。 ——全是宋熙正!满满当当的全是宋熙正。 穿着学校制服的宋熙正、骑单车的宋熙正、在爬山的宋熙正、拿奖别的宋熙正、在演讲的宋熙正、在游泳的宋熙正、各式各样的宋熙正,像货架上的商品,应有尽有。从他儿时到现在,简直是一个男人的成长简史。 天哪,情况不是像她想的那么糟糕吧! 余光中瞥见张哲成向她走过来,她也没有要关的意思。一抬头,与他四目相对,他说:“你在看什么?”束河站起来拿着包就走。走出咖啡馆,又折回去,把桌上的柠檬水泼到他的脸上,说:“真恶心。”张哲成蒙在原地,想用手去拉她,说:“怎么回事?”束河尖叫着我,往后退,说:“别碰我,真脏啊。”好多人指指点点地围着他们看,张哲成只好让他走,束河一路哭着回家,觉得受了天大的委屈。张哲成开车跟在她后头,着急地问:“你发什么疯?突然发什么疯?”到了她家门口,她猛地转过身,怒不可遏地说:“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你同宋熙正的事?”张哲成怔了怔,说:“我不是一早同你说过了?”“不,我是指另一方面。另一方面!你从来都没有告诉过我,原来你们是,原来是……”天哪,生活简直同她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 ——他们原来是一对! 那她算什么?第三者?替代品?还是说,他们只是利用她来气对方?不对呀,她不是拿他来气宋熙正的么?怎么“偷鸡不成蚀把米”了呢?还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但她真不愿往最坏的可能性去想——她的存在只是为了掩护他们俩的身份和关系! 她捂住额头,顿时感到天晕地旋,一个劲地对自己说:“冷静,冷静,别去打他。” “这么说,你什么都知道了?”张哲成还很镇定地样子。 “没错。”幸好她及时发现,不然后果镇定不堪设想。 “你上车,我把一切都告诉你,”张哲成犉笃地望向她,说:“你既然都要嫁给我了,也应该知道。” “所有人都说我嫉妒宋熙正,对,我不否认,他时常优秀得令我难堪,记得读初中时,我们一起参加奥数比赛,他拿了第一我拿了第二,有一家报社的记者在现场为我们拍照片,要我们一只手举着奖杯,一只手搂着对方的脖子,意思是‘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可是在第二天的报纸上,在那张占了半个版面的合影下面。写的是‘获奖者宋熙正等’,我实在没想明白,我怎么就变成‘等’了呢?难道与他对比起来,我就那么不值一提么?偏偏从小学到初中,因我们家住在同一个区域,我们就总是上到同一所学校,很巧合地被分到同一个班。我的童年因他的存在而变得天雷滚滚,夸张到哪怕是他在午休时读书,我都会有一种紧迫感,急忙跑到学校的某个角落,偷偷地拿出书来看,还怕被别人见到,以为我有多用功,不是天生的聪明。直到我与他考取了不同的高中,我才有一种如释重负的被解放的感觉。不行的是这种愉快的放松的心情没能持续多久。当两个月的暑假结束,我来到新学校报名,以为我要进入一种健康的正常的生活状态和学习状态的时候,我竟然在校门口碰见了宋熙正。他骑着单车,一只脚支在地上,似笑非笑地看着我。想下了一大跳,却又不能表现出来,还天真的安慰自己道‘可能他只是路过这里吧。’我很自然地同他打招呼,问他怎么在这儿,他说他转来了这个学校,离家里近一些。说完他欢快地笑了笑,叫我去看校告,我有一种很坏的预感,坏到不能再坏了。果然,在校告上的分班名单上,在一大堆人的名字里,我看见他我的名字,同宋熙正的名字。” “我们还是被分到了一个班。” “我真不知道宋熙正是否同我一样的心里,在暗中跟我叫着劲。可是他总是表现得很无所谓,很不屑一顾,似乎对自己这样的还有点无奈,好像他根本不想要考第一,根本不想成为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根本不想与我为敌。有时候我也会反省自己,我是否太过于计较成败,可是我的确有很明显地感觉到他在用温和的方式挑衅我,比如纠正我自以为纯正的英文发音,或是教我用更简单的方法去破解一道数学难题。他在众目睽睽之下轻而易举地证明了他的实力,赢得了别人的尊重,叫我偶尔赢他一次,也好像是被他赐予的一般,不被人欣赏及羡慕。而一个不被人欣赏及羡慕的人,多多少少有些可悲,是飘忽着的生命体,一点分量也没有。情急之下,我开始用不正当的手段去报复他,诋毁他的家庭、侮辱他的人格。同学们当然不相信我,我的话不过是一个失败者的诳语罢了。渐渐地,我失去了所有人的好感,坐在教室的正中间,被孤独与鄙夷包裹得严严实实,无论我的头朝哪个方向转,碰上的都是冰冷的目光和细碎的耳语。他当然知道这一切,关于我在他背后说的那些难听的话,搞的那些下流的小动作,他当然知道。可是他却毫不在乎,或者装作好不在乎,一如既往地邀请我放学后一同去踢足球打篮球玩游戏,干一切好哥们应该干的事情。 他的大度让他自然而然地,在别人眼里,变成了一个标准的好人。而我,自然而得地,在别人眼里,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人。 一个人一旦被定义为‘小人’,那么,做坏事是理所当然的,做好事是带有目的性的虚伪表演。与其被人误会武器了自己,倒不如挣脱人性的枷锁,像个斗士那样去挑战所谓的权威与真理。尽管我总是表面上玩世不恭,内心却充满惶恐。 我最常梦见的事情,就是宋熙正在我的家里,一边把两只脚放到茶几上看电视,一边颐指气使地支使我的父母去做事。他不但战胜了我而且还取代了我。从此在没有一个叫做张哲成的家伙——我就像是在一场夺嫡之争中败下阵来的嫡子,不但被夺走了本该属于我的权力与荣誉,连我的姓氏也将被彻底放逐。着真可怕!我一定得远离他。 “一定得远离他。不然我会发疯,我会因为神经长期处于高度戒备状态而发疯。我的少年时代不应该是这样,应该充满略带挑逗性的口哨声和十七岁女生温柔的笑语。古人一早不就说过‘花有重开时,人无再少年’,我竟完全没有意会到哪其中所包含的哲理和善意的提醒,把最美好的青春时光浪费在了莫须有的竞争上,打着‘不服输’的幌子去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还以为是在为尊严而努力。 “既然做出了决定,我便毫不犹豫地在高考志愿表上填了一所北方的大学。我知道他一定不会去北方,他说过他讨厌极度的寒冷的极度的炎热,那都不是他这样一个养尊处优的大少爷可以忍受的。据我所知,他的家庭条件很优越,他的父亲在中东国家做石油。每个月都会给汇一笔款子做零花钱。他曾经就很豪爽地说要送我一辆自行车,这样我下课以后就可以同他一块儿回家,我们都住在同一条线上。我断然拒绝,我可不想在半路上出车祸。 “也许正因为生活优越,他反而没有什么好胜心。在选择大学这样关键性的问题上,他想都没想就留在了成都,成都适合没有好胜心的人永久性居住。 “而关于他没有好胜心的这一点,其实这是我最近才发现的,这简直是对我极大的侮辱。我多么希望他也曾和我一样把彼此当成最强大的劲敌,扳倒对方是唯一能使自己感到快乐且自豪的理由。这样至少可以证明我并不是一厢情愿地以为可以同她相提并论。可是当我那天在酒吧厕所里质问他,为什么总是想要夺走我所有拥有的一切时,他完全迷茫了,完全呆住了,完全像个置身事外的人一般不知所以然。他根本没有意识到竞争的存在,他还以为我和他的关系不错,甚至想在大学一年级的时候来北方找我滑雪。我一点也不知道,事情原来一直朝着另外一个方向发展——他从不以为我们是对手。他以为我们是好朋友。 “知道真相以后我差一点崩溃,原来这么多年来我所以为的敌人,只是我所幻想出来的罢了。” “我花了很长时间来思考这个问题,却一直没有答案。我开车去重庆找到宋熙正,问他为什么?为什么这样看不起我?并且狠狠地揍了他一拳。他虽不明白我在发什么火,可并不甘示弱,还击我的一拳还真不轻。” “但从那次之后,我一下子便释然了,是按疼痛彻底地唤醒了我,叫我别傻,唯一能打败我们的,都只是自己而言。” “人从不可能被战胜,除非自己先认输。” 第23章 有一天,束河的奶奶把她拉到一边,给她看一副水墨画,画中有山有水有家禽,笔法之拙劣,用功之粗糙,外行人一看都能看出好坏美丑。束河说:“哟,怎么画得这么差,跟小孩画的一样。”束河的奶奶面有温色,说:“还不是为了给你们节约,为画这个,我可练了好久啊。”前一阵奶奶是每天关在卧室里画画。人人见了都说奶奶现在是修身养性,要当文人。束河纳罕道:“你在说什么呀?这关节约什么事啊?”奶奶说,“你不知道,人死以后,是要住到另一个世界里取的。那个世界通这个世界一样,也要有房子有汽车,你们得买来烧给我。我前段日子去打听价钱,哎呀,可贵,纸糊的都那么贵,我就琢磨着,我自己做一个好了。但我老了,一坐手工活手就抖,就想画一幅吧,画也一样。你看,我把我想要的生活都给画出来了,青山绿水的,比我现在住的地方好多了,我简直有点向往了。”束河听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又不能表现出来,勉强地说:“你公然砸家里搞封建迷信,我要去给爸爸说。”奶奶连忙拉住她,说:“哎呀,你千万别,你爸爸要是晓得了,非给我撕了不可,到时我死了,连个住的地方也没有,比活着的时候还惨。”束河拉住奶奶的手说:“奶奶,你别一天到晚死不死的,你又能吃又能喝又能睡,我看我们死了,你都还没死呢!”奶奶用手往束河的脑袋上戳了一下,说:“你就挖苦我吧,你给记着,我要是死了,你就把这画烧给我,别人我指望不上了,我就指望你了。”束河揉揉被戳痛的地方,说:“好啦好啦,答应你啦。”“你可一定得记住咯,不然我到时做了孤魂野鬼,我就来找你算账。” “哎呀,你别吓我。” 束河万万没想到,奶奶说死就真的死了。那天一大早,家里人都还没起床,她一个人去楼下买早餐,回来的路上被一辆出租车给撞到,人是给抢救回来了,却再也爬不起床。家里人轮流照顾她,刚开始几月还好,后来日久,大家都有些力不从心。束河的父亲说:“奶奶已经好几天没吃东西,看来是活不成这个月了。”束河的母亲说:“也难怪,这样大的年纪了,还整天在街上逛。”束河的父亲瞪她母亲一眼,说:“事到如今,还说这些干什么?” 束河去房里看奶奶。奶奶浑浑噩噩地分不清她是谁,问:“你是老几的女儿啊?” “我是老三的女儿啊。”她父亲在家里排行老三。 奶奶从被子里伸出一只手来。那只手瘦的像一把竹楼,在白色床单上游走,她说:“你都长这么大了,我记得你还很小啊,还是被你爸爸抱着来找我啊。怎么我睡了一觉起来,你都这么大了,你十几了呀?” “我都二十八啦奶奶。”她握住奶奶的手,这只只剩一层皮的手再也不能给她扎鞭子了。小时候,都是奶奶给她扎鞭子,一边扎一个,还夸她像琼瑶剧里的金铭。 “这么大了呀,那我也该老了吧。对了,你是老几的女儿啊?” 束河一下子就哭了起来,说:“奶奶,我才说了呀,我是老三的女儿。” 奶奶点点头,说:“奶奶老了呀,记不清啦。” 又拖了一阵,奶奶的病情不见好转,手手脚脚肿得很大。她宽慰奶奶道:“奶奶,你看你都长胖了。” “我是肿了呀。” “你的脸色多好。” “我是发烧啦。”什么也瞒不过她,她叹气道,“我前几日梦见一支蜡烛灭了,我命该如此。”话说不下去,没了力气,束河知道她在担心什么,附在她的耳边,说:“你放心,我一定把画烧给你。”话一说完,奶奶便微笑着断了气。是不留遗憾地走了。束河趴在她的身子上哭,一具干瘪瘪的尸体,只剩一把脆骨,是时间的长河里漏出的一颗石头,石头上的文一明一灭,随即又被河水冲走。束河突然意识到生命的脆弱,方才真正地理解了 那佛教书里的“无常”。良久,在那里,看父母为奶奶擦洗身子,换上她生前最爱的袍子,要重活到哪画里去。 束河打电话给颜子乐。这是一年来她头一回打电话给他。据说苏久离家出走过一回,又被他给找回来,反正都是离她好远的事,她也不想再去打听。 她之所以会打电话给他,只是想对他说清楚一件事情,关于爱他的事情。其实可以不说,但经历了奶奶的去世,她把命运想得很无情,有些话再不说,可能就真的来不及,指不定他哪天也没了,朴赍志以没最最可怕。 颜子乐答应来赴约,好像聊到她会来找他的样子,说:“你到底还是跟我联系了。”他们约在宽巷子的星巴克咖啡,束河先到,身子坐的直直地等他,周身都是要爆发的劲,像绷着的弦一碰就要断掉。颜子乐一如既往地迟到,大摇大摆地走过来,先把手上的包甩到一边的椅子上,再慢悠悠地坐到束河的对面,说:“好久不见。”那语气好像他们昨天还见过。她缓缓地笑,身体也缓缓地舒展开,十根手指放到弦上,弦已经调到最适合的松紧度,要开始华丽丽的演奏了。她说:“嗯,好久不见。”颜子乐说:“还好吗?这么久不见了。”他瞥见她食指上戴着钻戒,三克拉,是一颗从他心头划过的流星,很快就平复了那激动的心情。他问:“你结婚了?” “嗯,上个月。” “怎么不告诉我?许子夏知道么?” 束河摇摇头,她是临时决定嫁给张哲成的,没告诉任何朋友,那天在车里,张哲成说:“我是真心想娶你,不管你信不信。” 束河当然不信,她不过是他的战利品。张哲成说:“上一任助理,因为她同宋熙正关系很好,我开除了她。可是现在,同样的事情再次发生,我却舍不得开除你。”“为什么?”“那天晚上我就说过了,我喜欢你。”“喜欢我什么?”其实这是她一早就想问的问题,却不敢问,怕他说些甜言蜜语来骗自己,自己还当了真,像个傻子。她需要时间慢慢去发现真相——伪装自己喜欢一个人,总归是坚持不了多久的。她就等着他露出马脚。可惜他一直没有,还向她求了婚,令她好意外。“和你呆在一起,不费劲。”“不费劲?”“也许是因为你并不喜欢我,所以不去计较我对你好到什么程度。”“谁说我不喜欢你了?”“你喜欢我?”她被问得愣在哪里。要不是这样脱口而出,她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已是如此地喜欢他。她之前还一直以为她只是在将就。他不过是长相将就、工作将就、性格将就,各种各样的将就凑在一起,就变得恰如其分了。女人同男人最本质的区别也在于此——在一起久了,最容易日久生情,而男人则反之。她这样分析着,把原来在生什么气,都忘记了。她回到家,家里满满都是亲戚,来分刮奶奶的遗产。本来也没多少钱,闹得面红脖子粗,简直要打起来。束河在屋里气不打一处来,冲出去,对父母吼道:“才多少钱,值得这样闹么?”姑姑说:“是啊,钱又不多,要是小薇嫁个好人家,还稀罕这么一点?”说完转过来看束河,说:“咦,你不是找了一个开奥迪的么?又谈崩了?”众人都望着束河,有点看不上她的表情,好像值得她的底细似的。她就赌这口气,说:“当然没有,他已经向我求婚了,我妈妈也知道啊。”众人又望向束河的母亲,束河的母亲得意极了,终于扳回了脸面,说:“是啊,都来过我家了,还问我要多少聘礼,我说,我嫁女儿又不是卖女儿,不要不要。”众人感到遗憾,说:“哎,真是的,应该敲一笔的。”巴不得她是他们的女儿,得嫁个合理的价钱。束河说:“奶奶的钱,我们不要了,你们分了吧。”束河的父母瞪她一眼,怪他自作主张。束河说:“下个月我婚礼,大家就留着这钱给我赶礼吧。”说完大家都笑了,一团和气。 算了一个好日子,束河同张哲成去民政局扯证。束河写下自己的名字:“王若薇。”张哲成伸过脑袋来看,说:“咦,这名字是谁?”束河说:“是我啊。” “哎呀,原来你也在骗我,连名字都骗我。” 束河只是笑。原来他还不知道她叫“王若薇”。那一刹那,她感觉同他结婚的那个是死去的人,新的她,还在坚强地活着,什么时候想走,就从她的身体里走出来,是佛教书里写的,“肉体只是一间房子”罢了。扯完证,束河的父母悬着的一口气终于落了下来,说:“可算没在亲戚面前丢脸,话都放出去了。”束河站在民政局门口,很想哭。张哲成拉着她走,她迟疑了一下,问:“去哪儿?”张哲成后所:“回家吧。” 束河坐在颜子乐对面,没有把这些事说过他。她不要颜子乐以为她不幸福。她说:“还没有办酒席,所以连许子夏也还没说。”颜子乐“哦”了一声,手搭在嘴唇上不说话。束河说:“今天叫你出来,是有话想对你说,这话放在我心里放了好些年,觉得不说出来对不住你。” “对不住我?应该是我对不住你的。”颜子乐知道她结了婚,一下子没了底气,再拿不了什么来压她,她已经是别人的人了。“对不住你,我一直在骗你。”束河手里握着咖啡杯,埋着头说。是像做错了事的孩子,颜子乐不晓得她在胡说八道些什么,问:“你骗我什么了?”束河说:“其实,一直以来,我爱的不是你,是另外一个人。” “谁?”颜子乐拧着没,问:“你爱的人是谁?”他想,她又要玩什么把戏?以为她还要引他吃醋,挽回他的心。 “我说出来,你别笑我。” “不笑你,你说,我很想听。”他哄着问。他倒是很想听听他能编出一个什么样的故事来。 “那一年,我刚认识你那一年,你在学校很红,好多女生向你示过好,你知道为什么吗?” 颜子乐想了想,他还真不知道。那一年,他突然在学校里红起来,每隔一两天就会收到女生送的礼物,他自己都感到奇怪,是桃花运来了还是他突然长帅了,他到现在也没想明白。也懒得去想,他是具有这般魅力的。他问:“为什么?你知道?” “嗯,因为,那一年《古惑仔》很红。” 那一年《古惑仔》很红。每一个不安于室的小伙子都希望自己变成陈浩南,每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都希望自己有个陈浩南一般的男朋友。束河也不例外。她把交补习班的钱拿去买了全套《古惑仔》的录影带,每当吃晚饭时都会挨个问家里人晚上会不会去打牌。如果去打牌,她就会一边做作业一边看《古惑仔》,百看不厌。如果去打牌,她就会一边做作业一边看《古惑仔》,百看不厌。她的同学莉莉也是“古惑仔迷”,经常托人从香港买回一些娱乐杂志,里面通常都会有好几版关于郑伊健的最新消息,两人常在上课时传小纸条讨论那些消息的真实性,“听说他喝邵美琪在谈恋爱?!”“OH,NO,他们一点也不般配,他适合黎姿!”“不,他适合周慧敏!!!”他们每天放学后都会到学校附近的小卖部问老板有没有进郑伊健的布黏胶或海报,在回家的路上两人都面色凝重沉默寡言,其实心里都在幻想着自己穿着漂亮的衣裳(而不是大笼大垮的校服)遇到坏蛋的调戏会突然出现一个陈浩南打着打火机带着一帮小弟来营救你。有一天,这个愿望还真的实现了。莉莉在看校篮球比赛时不小心踩到一个高年级女生的脚,那女生叫嚣着要打她。一个巴掌还没扇下去,便有人出手相救,抓住了她的手臂。那人叫颜子乐,他说:“美女,欺负小同学是不对的,你妈妈没有教过你吗?”莉莉都看呆了!天!他长得好像陈浩南啊。她转身就跑,不明就里的人还以为他是被这阵势给吓跑了,其实她是跑去找束河。她气喘吁吁地找到束河,说:“哎呀,他出现了。”“谁?”“陈浩南。” 他们悄悄地从人群的缝隙中看他,束河捂住脸说:“天哪,好像呀。” 那一刻她就爱上他了。 颜子乐知道这一切差点没把嘴里的咖啡喷出来。怪不得好多人第一次见他,就说他好面熟,包括苏九久的朋友锦绣,也说对他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原来如此。他倒是一点也不觉得。等心情平静下来以后,他叹口气说:“叫我说你什么好?”束河难为情地笑,说:“我也就是一个《古惑仔》迷。”颜子乐说:“这么说,我只是一个替身咯?”简直有些荒唐,无理取闹。束河还没答他,他就不耐烦地挥挥手,说:“得了,我真想揍你。”看了她一眼,又说:“幸好没选你。”苏九久是真爱他。至少从没听她说他长得像郑伊健的事情。束河说:“嗯,你选对了人。”说完释然地笑,终于把心里的包袱给放下,整个人都轻松了不少。偏头看窗外,熙来攘往,穿深色衣服的人经过,便从玻璃上映出,颜子乐有些哽咽。她也不回去,给他时间来消化悲伤,终于轮到了他来悲伤,爱的天平总算是放平了。她用手撑在下巴上看,像是看一部戏的剧终。结局还不错。 那天夜里,她梦见一位穿着白色制服的服务生,推开她卧室的门,什么话也没说,径直帮她打扫房间,她只是再一边看,想,好了,下一个人可以住进来了。 她这才算是告别了那个为偶像而痴狂的青春时代。 第24章 束河同张哲成的婚礼现场临时出了一点小状况。张哲成因为头一晚喝得太多,居然姗姗来迟。只有束河一个人站在酒店门口迎宾,抢亲那一段都迫不得已地给省了下来。客人来了不少,又都只见新娘不见新郎,便不知该不该进去,只好远远地站在门口抽烟等。新娘望着他们,他们望着新娘,都尴尬而礼貌地笑。婚庆那边的工作人员着急地对束河说:“不能再等了,再等就来不及了,先把合影拍了吧。”束河说:“只有我一个人,怎么拍?”工作人员灵光一闪,说:“有了。” 他让束河把放在签到台上展示的婚纱照抱在胸前,说:“先将就了吧。不然没个合影怎么行?”束河拿过它来,哭笑不得,说:“你不是在开玩笑吧?”摄影师说:“没办法呀,客人要进场啦,这样耗下去也不是办法。”束河勉强答应,把那婚纱照举在胸前,一脸的丧气相。“来,笑一笑,笑一笑嘛。”摄影师还在那里努力地调节束河的情绪。束河试探般地环顾一圈偎在身形的客人,他们都友善地点点头以示鼓励,同时也表现出大度的姿态表示他们绝不会笑话她。她极不情愿,又无可奈何,只得委屈地照做了。其实客人是嘴上没说,可心里都不约而同地想着,真他妈像嫁给了一个死人。 张哲成终于来了。在大家都以为他逃婚了的时候,他终于千唤万唤地始出来了。 他的出现,令全场沸腾,客人们都站起来热烈地鼓掌,好像他来也是一种勇敢的表现。他慢慢走向台上的束河,从束河父亲的手上接过她的手,说:“对不起,父亲大人,我来迟了。”束河好像从来不认识眼前这个人,那双曾经炙热地凝视过她的眼睛,那张层级吻过她温暖的肚脐的嘴唇,都像被蒙上了一层缭绕的雾气,朦朦胧胧的像在梦境里。啊!这张模糊的面容她又何时把它真正地看清?!她撩开白色的蕾丝,哦,原来是头纱挡了眼睛。 好了,她的新娘,仿佛慢慢从湖底浮出了水面,那骄傲的神情,像一个不可一世的王子奉命来迎娶一位平民的女儿,却又是那样的英俊。 他现在还在微微地喘息。她的手指还带着略快的心跳和紧张的情绪在她的掌心中轻轻地震动。他把西服外套搭在手臂上,身穿一件白色纯棉衬衫,外加黑色马甲,马甲前面是纯毛花呢,后面是泛光的亮绸,绷得紧紧的,棱角分明,是骑士一般挺拔的身姿,她都不相信自己有这么好的运气嫁给了这样一个漂亮的新郎。她笑中带泪,说:“人来了就好。” 没有人看见宋熙正从侧门进入。聚光灯只照亮了舞台上的一对新人,四周像夜一样地沉寂下去。他找到角落里的位置坐下,看着餐桌上配给的香烟,就问旁边坐的人:“你要不要抽烟?”那人说:“可以来一支。” 他打开香烟,抽出一支给旁边坐的人,手不禁有些颤抖,划了好几次火柴都只是擦出了零星的青光。那人径自拿过他手上的火柴盒,“哗”地一下,淡蓝色旺盛的火焰,在黑暗中照亮了他光洁的面颊。他用手护着火。低下头去点燃了香烟,说:“谢谢。” “你是男方的朋友?”那人问。 “嗯,你呢,你是女方的朋友?” “嗯。” 宋熙正望望台上,张哲成和束河正在交换结婚戒指,一番动人的景象,就是不关他的事。“会幸福吗?”他突然问。 “当然,答案是肯定的。他们当然会幸福。”旁边的人答他,看宋熙正一眼,问。“你还好吗?” “很好。”难道他的样子怪怪的? 后来,张哲成和束河换上礼服过来敬酒,轮到他这一桌,宋熙正随着众人一起向他们表示祝福,微弱的声音却被清脆的碰杯声给吞没了,只剩下一张茫然张动的嘴。张哲成朝他的胸口开玩笑地打了一拳,说:“好家伙,该找个女朋友了吧,你要是再不恋爱我真要怀疑你是弯是直!”宋熙正只是笑笑,同那年往高考志愿表上填志愿一样,是那么地迫不得已。他那时是多么想跟张哲成一块儿去北方,一起去感受那极度的寒冷和极度的炎热。也许他们一块经历过了苦难,才会成为一对真正意义上的好朋友。那时多么绝佳的机会,比同他呆在一个公司里上班更好的机会,却被他给错过了、 ——他的母亲已经失去了他的父亲,不能再失去他。那时候谁也不知道,他的家已经变得支离破碎,他的父亲已经好几个月没有汇过钱回来了。 束河走到下一桌时,又回过头来看看站在宋熙正旁边的人,那人是远路风尘的故人,黝黑而且结实,束河简直有些认不出他来了。他微笑着向他摆摆手,说:“小薇,要幸福哦。”束河点点头,说:“许子夏你也是。” 她的验光看向宋熙正,宋熙正地小兔,使劲往嘴里塞菜。谁也不知道,那时他在心里对张哲成说:我会记得你的,最美好的时光,我们一起长大。 终 后来,许子夏再见到宋熙正时,告诉他,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悲伤的眼神。所以决定,邀请他来看看他的玫瑰园,他一定会喜欢。 当然,他也来了。 (完) 后记 写这部小说时,我住在医院的宿舍里。夜里经常听见有人哭泣的声音,是从对面的住院大楼里传过来的。我不知道是有人死去,还是有人在为自己的病感到伤心。但我时常因为这声音而睡不着,站在窗台上看对面病房亮着的灯,突然觉得死亡离我只一步之遥。那感觉像有人缓缓地在你身体里注入冰镇过的药水,从皮肤表层一直凉到扣紧地板的脚趾,对疾病莫名的恐惧像纤细的刺一样深深地扎进了我的心里,既无法用针挑出来,也无法忍受它在那里隐隐作痛。于是我开始观察和记录我的眼白和舌苔的颜色、牙龈出血和胃痛的频率、手指甲盖上那个白色的月牙的弧度大小、脱发和白发的情况和大概的数量。我像神经病人一样出没在各大医院,急切地询问医生我还有多久可活。可是医生告诉我,我好好地,什么病也没有。但我不相信,并且更加确定我快完蛋了,因为一声从不肯给频临死亡的人说实话。 于是我开始哭泣,没完没了地哭泣,趴在枕头上行,同那些真正的病人一起打搅入睡者的梦境。 还有一个男人时常买醉。在家里疯狂地咆哮:“怎么会这样?我怎么会这样?天哪,着感觉真糟糕。”那声音听起来比病人的哭泣声更加令人感到害怕。既像是一个失败者在对自己的良心进行谴责,又像是一个亡命者在无路可走时发出的绝望喟叹。我猜想他一定是事业受到了挫折、离婚、孩子失踪、头彩被人冒领,或者仅仅是他碌碌无为的人生令他对命运的安排感到恼羞成怒。可是生之为人,谁都有困难的时候,有人可以平安度过,有人却不能。我相信他是后者,因为他选择了酗酒。 有一天,他就站在我的窗户底下与门卫交谈。我住一楼,把他们的对话听的一清二楚。他说:“你怎么可以给别人说我欠你二十块钱呢?” “是的啊,你是欠我二十块钱啊,你自己可能忘了。” “那你可以直接问他要,怎么可以到处去乱说我,说我故意不还你呢?” “我没有乱说你呀,我只是无意聊到了这个话题。” 你还不承认,你说了些什么,我都已经知道了。“ 接着是一阵窸窸窣窣的衣服摩擦声,像是动了手。突然门卫大叫一声:”救命啊,杀人啦。“ 我推开窗户,院子里却空无一人。夏日的午后一如往常的悄然无声。难道那个男人行凶后拖走了尸体?还是我在无意识的状态下进入了假寐?我飞奔到门卫处,只见两个女人在那里悠然自得地嗑瓜子拉家常。我说:“你们听见了么?好像有人打起来了。还有人叫‘救命’。” “什么?我们什么也没听见啊,什么时候的事情?” “就刚刚啊,就在我家窗户底下。” “没有的事。” 我疑心着,一连好几日留心观察门卫身上是否有打斗过的痕迹。可是没有,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他笑眯眯地替人收取包裹,派发信件,指挥车位、关大门、开大门,尽着一个守门人应尽的责任。没有任何的疑点,“窗户杀人事件”在我的心里成了一个久久解不了的谜团。 直到有一天,门卫突然换成了另外一个人,那人的腰上缠着白色绷带,遇人就给别人看,说:“幸好我跑得快,不然差点没命。”我才反应过来,原来,门卫有两个人。 那时,我突然地意识到,原来我们离死亡是这样的近,近在咫尺。 疾病可能引起死亡。 车祸可能引起死亡。 吃皮蛋和啤酒可能引起死亡。 极度的快乐或者极度的悲伤可能引起死亡。 连二十块钱都可能引起死亡。 但这些统统都不可怕。————赍志以没,才最最可怕。 我最喜欢的女编剧廖一梅说:“我感到我的青春即将逝去。我觉得我一定得留下点什么来纪念他,便写了《恋爱的犀牛》。” 而我,决定赶在那些始料未及的五花八门的无孔不入的死亡前努力去实现我的梦想。 ——至少,人没死,梦想就不能死。 梦想,是上帝赋予我们与生俱来的最好的权力。无论贫贱或富贵,人人皆可有之! 你也是。 2011—12—5晚0:34